事情是这样,我家拆迁刚搬到一个小区租住,搬迁花费不小,
一次我家与当地居委会某干部起了纠纷,具体原因不细说(公说公有理,我觉得他们又红又专,也没造成实际财务、人身损失)
当地居委会(房屋租赁方)把我叫去说我们态度不好,警告我对他们的干部放尊敬点,否则随时可以赶走我们,
我们已经签了一年的合同,他们真的可以这样吗?
一次我家与当地居委会某干部起了纠纷,具体原因不细说(公说公有理,我觉得他们又红又专,也没造成实际财务、人身损失)
当地居委会(房屋租赁方)把我叫去说我们态度不好,警告我对他们的干部放尊敬点,否则随时可以赶走我们,
我们已经签了一年的合同,他们真的可以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