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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n

V2EX 第 1888 号会员,加入于 2010-09-21 15:10:1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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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了 Livid 创建的主题 为了 V2EX 的氛围而想到的一些⋯⋯
成熟的转折点之一:赞扬别人,又不花钱
@Eyon 既然你已经平静下来,我也客观的结束下这个事件。
1. 实质大家都是无权转载,区别是你是再加工,我是二次转载。如果真要维权,只有国外媒体有权利对我们以及类似的网站发函。
2. 对于你所说的半年前给你造成了大量无效流量我表示歉意,那时blog确实没太上心,RSS同步频率设的高了。
3. 既然找到了站长,作为道歉礼,给一个忠告。你所有翻译的文章,即便追究版权问题,也有有办法规避。但死穴在图片/照片,你做了存储,老外会很在意这个。而且他们拍的照片大部分都加了暗水印。
@eerie 算吗?个人所读过的所有法律文献里,复印自留都没有明确说过属于侵权。 这个用在这讨论吗
@sophy 网站是断断续续500,可能是瞬间流量。因为只是作为blog,所以并没有分配太多资源。所以开采集只会自取灭亡
@join
复印可允许的,但如果发行获取商业利益就属于侵权。但如果个人复印了做剪报或者送人,区别是很大的吧
@saturn 这个我可以回答,国外的规定大部分是按地区授权。假如你的语言是他们做不到的,交涉后会给你一份地域授权书,但必须保证只有你被授权的国家可以看到。
@Eyon 网站我没管,你可尽待下退后捐款,帖子都是历史了。
@gDD 如果你懂法律,应该明白“偷”和“开源”的不同
@Eyon
1. 不是90%来自果迷,APP推荐不比文章少。
2. 你的所有文章最后都是加了一个隐形小图片做统计的吧,如果是采集,这个应该不会丢掉吧。
3. 非授权转载在法律明文里,指的是商业用途。而避风港原则说明接到投诉即处理,我如果收到你说明肯定早处理了。
4. 我印象里你应该是注册过 www.a-pie.com,不知道是否有过和我信息往来,但绝对没有提及要求删除
@join 再次重申,首先是没开采集
我可以从技术角度解释下,我是把别的网站的RSS绑定到WP后台的关联站里。在版权法规定和RSS定义原理里,收取RSS种子无论如何都不算侵权吧。
再加上不是商业用途。
换句话说,你读报纸,还需要问问报社允许否吗
Lin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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