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从法律层面上讲一下这两个词,定金,在相关法律条文里是有明确解释的,根据《担保法》的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所以,定金,也就是卖车商家常说的“大定”,另一个“订金”,也就是“小定”啦。
订金,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一个文学概念,出自宋末元初文学家戴表元的《回凌德庸诸公启》——谓其可为童子之范模,遂欲大率国人而馆谷,既领订金之诺,又来俪锦之笺。订金是不具有定金罚则效力的,也可以理解为,订金是一种单方行为,订金的作用要在合同里做明确的说明,当然订金最终往往会作为预付款融入总价款里,或者退款给支付方。订金的效力则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数额自由,双方当事人不管谁违约,订金都如数退还。支付订金方风险较大。 作者:淘车大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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