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 「创意工作者们的社区」

2014-03-17 23:50:48 +08:00
 VoV




这样真的好么?

@Livid @alexrezit @tension
你们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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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节点    V2EX
12 条回复
summic
2014-03-17 23:54:45 +08:00
人家也是很有创意的
tension
2014-03-17 23:59:18 +08:00
我要是管理员,我会明令禁止这种"盗版"行为!
Jevan
2014-03-18 00:00:13 +08:00
不知山寨风气何时能止。
VoV
2014-03-18 00:24:42 +08:00
@summic

完全的抄袭别人的专利外型然后把别人的雨滴 logo 改为自己的 iQunix logo 就是你所谓的「很有创意」?抱歉,我实在找不到除了以上还有哪里有区别。
如果有所遗漏,还请斧正。
SharkIng
2014-03-18 00:37:05 +08:00
如果是完全一样只是修改成自己的牌子,那么的确不好
如果有一些自己的设计,有些改动,综合某几种牌子的优势做出来的,那道也可以

其实这个东西没有什么完全的定义的,个人感觉这种东西其实没有什么技术含量,一个架子而已,就像你自己拼一个自行车,卖掉,难道就要说是盗版捷安特的么?所以感觉为什么管理员真一只眼闭一只眼也是因为这个,毕竟没有太多的技术含量,最多就是Design的外形罢了
vivianalive
2014-03-18 00:48:19 +08:00
这个也要禁? 和水果的圆角矩形专利一样无节操.
alexrezit
2014-03-18 06:51:07 +08:00
@vivianalive
完全是两个概念吧.
raincious
2014-03-18 09:11:21 +08:00
这么大意凌然的其实没必要。

如果觉得有问题,可以去举报,这样比发这个帖子有效。

此外,mStand的设计太简单了。这样的设计,就算拿去申请外观专利也很容易“破解”。

但这样明目张胆1:1的仿造,还真体现了国人的山寨歪习。哪怕微创新一下呢,难道就是边角方一点?
rrfeng
2014-03-18 09:17:18 +08:00
为什么我看不懂你们在说啥……
Livid
2014-03-18 10:18:30 +08:00
没错,这是在偷,我个人也不赞同这样的做法。

如果你希望彻底解决这个问题,请和 mStand 公司联系并提供你的专业法律意见。
VoV
2014-03-18 15:11:55 +08:00
@Livid

给这个页面 ( http://www.raindesigninc.com/contact.html ) 所展示的 Sales 邮箱发了邮件。
但感觉他们应该不会就此有所行动,因为隔了半个地球,取证困难,并且获取的赔偿也许不足以支付发起诉讼的费用。
但我认为,如果此事发生在美国本土,他们一定会有所行动的。

经 @alexrezit 提醒,此人现在又计划出售山寨的 dock 了:
/t/104665


无他,我只是恳请不要让这里成为 「山寨者们的社区」,所以是否应当考虑制止这种行为呢? :)

> ( http://v2ex.com/about )
>
> 为了保持这里的良好氛围,V2EX 有自己的明确规则:
> ...
> • 这里感激和崇尚美的事物
> • 这里尊重原创
> ...

真心感谢中文互联网环境下还能有 V2EX 这片净土。
summic
2014-03-18 18:25:19 +08:00
@VoV 我是说耍小聪明的 “创意”

这是一个专为移动设备优化的页面(即为了让你能够在 Google 搜索结果里秒开这个页面),如果你希望参与 V2EX 社区的讨论,你可以继续到 V2EX 上打开本讨论主题的完整版本。

https://www.v2ex.com/t/10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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