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2021 年入职,2024 年续签 3 年合同,与法本签订劳动合同,外派至 B 项目组工作。 当前变动原因及现状
因字节项目调整,业务组计划向二三线城市分段迁移(实际为压缩成本,裁撤北京团队,由异地新人承接工作)。 外包方告知 “人力被释放”(即外包退项),下午将沟通退项事宜,同时提及武汉有岗位空缺,询问是否愿意前往。
我的立场与诉求: 无意愿接受武汉岗位调动,希望通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核心诉求:争取 N+1 经济补偿(工龄 3 年 +,按规定 N 为 3.5 个月,N+1 合计 4.5 个月)。
潜在风险与协商难点
对方可能仅愿支付 2 个月左右补偿,远低于法定及合理标准。 若协商未果,可能被要求 “待岗”(变相施压,降低薪资成本)。 需防范沟通中因表述不当陷入被动(如被认定 “不服从合理安排”)。 需咨询的关键问题
如何合理拒绝岗位变更,避免被认定为 “不配合”? 如何推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明确法律依据? 若对方提出 “待岗”,如何应对以保障自身权益? 针对补偿金额差距,如何有效斡旋以争取 N+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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