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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套婚前买的房子,只有自己名字,房贷一直我一人还”,再加上“我妈拿饭来”,也就是跟你妈住在一起???
这 2 个雷 op 你竟然还没当回事,甚至字里行间还是认为是女方的错???
当初她瞎了眼才跟 op 你结婚的,现在只不过是不敢面对她当初自己有多 sb ,所以才找个“说她坏话”的由头而已,op 你说的“找茬”倒不是没有道理。
为啥这是 2 个雷?
1 、“婚前买的房子,只有自己名字,房贷一直我一人还”,那么 op 我问你,你的收入用于还房贷了,是不是日常生活费用在客观上女方就是会出至少一部分了?也就是说,你还房贷,只不过收入从流动资金变成了固定资产,而女方的收入可是实实在在消费掉了,然后还要被教育“双方过日子就不能把账算的太清楚”。而且这么就能看出来,“房产写谁的名字就归谁”这条法律是在维护哪个阶级的利益了吧。更何况还没谈当初装修的出资,我长大的城市早年的习俗是“男方出房,女方出装修”,但那个时候还是法律保证的“不管房本名字写谁,离婚了双方大约一人一半”的时代。如果 op 你的房子也是这种,女方出资装修了,日常生活费用也在事实上承担了,然后你想离婚不分割这套房子?而且还婚前买,这算盘不是明摆着么。
2 、跟你妈住一起,都结婚了,而且还是“无孩”,这么大人了还不能独立生活,要“我妈拿饭来”???有了孩子老人帮忙带,白天做个饭晚上回去,或者反过来晚上帮忙带白天回去,这样还算合理,你这“无孩”还跟你妈住一起干啥?是你自己废物到无法独立生活,还是你妈迷恋儿子“媳妇”是小三?更何况,你确定你妈背地里没有说过女方的坏话?这次你妈没说,之前呢?在你面前你妈没说过,在女方面前呢?没有跟你们 2 个人说过,跟她的“好友”们有没有吐槽过? op 你都查证过不?
这还是 op 美化过的事件描述,部分事实+情感偏向性,这在整个描述当中,女方唯一做错的点就是“故意找茬”,这个可以理解,但毕竟错了就是错了。
当然,还有 2 个地方:1 、不知道是 op 没有想到,还是说 op 已经查证过了所以完全没有提的一点,那就是女方有没有外遇这个问题; 2 、婚后女方有没有工作,不知道是不是在 op 的思想中这一点不重要,所以也是完全没提。上面说的“唯一做错的点”不包含这 2 个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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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yo #16
应该这么说,“性格不合”的情况是存在的,但有对外这么说的,是有极多的“性格不合”只不过是面子上的说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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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wnsh #18
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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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tmin #27 @
QS0x01 #32 @
ps3chinamj #37
这样才合理,上文回复 op 的时候展开说过,日常生活是需要费用的。
简单求极限就能理解了:房贷的月供和男方每个月的收入完全相等,男方的工资到手,不多不少,正好全还房贷了,一分钱不少一分钱不多。那么作为日常生活,男方要不要吃饭用水用煤气?生活费是不是女方出了?这么一想不就清楚了嘛。
结果 op 在附言里面还不想分割呢,由此可见女方为啥要离婚了,肯定不是这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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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ecat #29
九成说过了,op 妄图剥削女方,女方识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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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o #31
应该是女方无法面对自己当初选择嫁到这个家庭的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