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酷和陌陌盗取创意拍摄广告片

2014-11-30 12:37:20 +08:00
 F2Sky
大意是优酷的制片人联系一个气球拍摄团队,各种诱骗说帮他们拍记录短片,套取到制作方法和技术后,自行制作了短片,而将联系好的气球拍摄团队晾在一边。

其实,在国内这种事情很常见。越是流氓的人(公司),越是活得滋润。至于哪些人哪些公司你们懂的。他们利用自己的平台优势,肆无忌惮地践踏别人的创意、版权,而过后几乎不会有任何负担,哪怕是羞耻和指责。

之所以发出来,是希望这样的人和公司应该被鄙视。这样才能降低自己(公司)的东西被流氓窃取的概率——虽然这种降低的可能性还很小。

内容见微信页面: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TQxNTQxMA==&mid=202185703&idx=1&sn=860cbbdbd773d050e906c842be611956&scene=2&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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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条回复
binux
2014-11-30 12:55:25 +08:00
我觉得这不一样,最多不道德
这个气球拍摄团队的创意应该是拍摄地球这件事,而不是这个过程
而优酷短片的创意是拍摄地球这个过程

这两者不一样,优酷改编了一个新闻事件,一个故事,那原团队是否有“故事”的版权,这个故事是否可以被改编?原团队是否编写了短片的剧本?
盗用标题就更。。。这个《追气球的熊孩子》注册商标了吗?

这最多是王某用不道德手段套了别人的“故事”,或者故事创意,然后改编成了短片罢了。
ooxxcc
2014-11-30 12:57:52 +08:00
@binux 呃,优酷的片子里还用了原创团队拍摄的图片怎么说
2232588429
2014-11-30 13:00:09 +08:00
微信页面打不开,是不是被和谐了?
jesse_luo
2014-11-30 13:01:48 +08:00
F2Sky
2014-11-30 13:02:03 +08:00
现在网络上几乎是一边倒地评论,所以结果应该是,优酷道歉,提供赔偿方案,王某被炒。

不管怎么说,优酷“盗窃”的事情已经板上钉钉,再厉害的公关也不一定拌的回来。

大公司无耻的抄袭(侵权)行为受到遏制也是不错的。
binux
2014-11-30 13:09:38 +08:00
@ooxxcc 我没提到这个问题啊?你是要我评价这个问题还是怎么?
AlanZhang
2014-11-30 13:10:54 +08:00
多谢分享。
F2Sky
2014-11-30 13:22:54 +08:00
@AlanZhang 是小龙吗?
VV4yne
2014-11-30 13:34:10 +08:00
传说中的借脑
madbigg
2014-11-30 14:00:19 +08:00
chairuosen
2014-11-30 14:00:53 +08:00
@binux 2L提到的内容是对你1L回复的反驳,是明确的侵犯版权的例证。
qil
2014-11-30 14:06:59 +08:00
@binux 好逻辑,从结果转到过程,从法律转到道德。那么强奸未遂也只是道德不大好了。

只说一点,优酷员工为了偷人家的名,连区区一万块都不给原团队,果然是狼性十足,牛13
binux
2014-11-30 14:16:07 +08:00
@chairuosen 如果是照片侵权,那是两个问题啊,《少年不可欺》洋洋洒洒那么多字,照片侵权占多少?《少》主题是照片侵权的?如果是照片侵权,按照照片侵权处理就好了啊
@qil 名是什么?人名?名字?名声?
xiao7117
2014-11-30 14:16:54 +08:00
现在咋什么都要弄个亚洲第一 醉了。。
qil
2014-11-30 14:21:53 +08:00
@binux 名气。这事儿一看就是个好噱头,推一把至少能在圈里扬名。
binux
2014-11-30 14:26:08 +08:00
@qil 谁的名气?原来拍摄地球的作品的名气不如优酷这个视频和盗用这个事件吧。
chairuosen
2014-11-30 14:31:15 +08:00
@binux 无论占多少,也是侵犯版权,与你1L回复“最多不道德”是相悖的
imn1
2014-11-30 14:32:20 +08:00
@binux
没有了解具体事实,不评论这件事,但单单就你的话说一下
如果一个新闻事件或现实故事,如果本身并没有成为作品,而以此为依据制作成作品,可称为创作
但如果已经是一个完整的作品,即使性质不同、体裁不同,例如原来是纪实作品、诗歌……,改编为小说,只要有发行,那也是要获得原作许可的
在我们身边就有一个被忽略的例子————字幕翻译,很多人以为仅仅翻译字幕不复制视频、音频,不算盗版,这是正确的理解么?我只能说字幕翻译客观上对版权持有者利大于弊,他们极少(也较难)予以追究而已
oojiayu
2014-11-30 14:34:06 +08:00
优酷的人够恶心的了~
wsph123
2014-11-30 14:41:03 +08:00
@binux 在这里用法律、剽窃的定义以及所谓最多不道德的结论 有点难为人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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