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现 Ctrl+c 复制, Ctrl+c 粘帖

2015-01-03 10:07:31 +08:00
 julijulilijuliju

1.我没打错,确实是“Ctrl+c粘帖”(是用Ctrl+c实现粘帖,并不意味着实现粘帖只能通过Ctrl+c 这是第二点)。
3.选中,然后用Ctrl+c实现复制,之后的Ctrl+c就没用了(除非再次选中)那为什么不用它来实现粘帖而非要移动食指舍近求远使用Ctrl+v实现粘帖呢?
4.有没有人有过类似想法,是怎样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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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条回复
julijulilijuliju
2015-01-03 10:56:03 +08:00
@lightening 或者说,之前的Ctrl+v有两个功能,1是粘帖,2是替换,当你按下Ctrl+c之后,不用移动食指而是再一次按下Ctrl+c就能粘帖了(少此一举),如果你要的是替换,那完全与之前一样是一次Ctrl+c,一次Ctrl+v。
hahastudio
2015-01-03 10:59:20 +08:00
@julijulilijuliju 你这帖子超过半小时了吧= =
可以附言了应该= =
不能修改自己的发言是 v2ex 的特色= =
julijulilijuliju
2015-01-03 11:01:12 +08:00
@zealic “下意识的 Ctrl+C 多次复制某段文本”为的是什么呢
zealic
2015-01-03 11:29:44 +08:00
@julijulilijuliju Ctrl+CCCCCCCC
iwege
2015-01-03 11:31:57 +08:00
因为不喜欢复制粘贴还要考虑一下。
julijulilijuliju
2015-01-03 11:36:59 +08:00
@iwege Ctrl+c复制,再重按一次就粘帖,你还在犹豫什么呢~
julijulilijuliju
2015-01-03 11:38:01 +08:00
@zealic Ctrl+CCCCCCCC是要干什么,担心没复制成功?
lostarray
2015-01-03 12:56:32 +08:00
@julijulilijuliju 按一次Ctrl+C没复制成功确实挺常见的,尤其是一些网页上
你这个需求确实挺小众的,就不要想说服别人这样怎么怎么好了
Yvette
2015-01-03 13:01:05 +08:00
Ctrl+x 剪切,Ctrl+x 粘贴似乎更合理
julijulilijuliju
2015-01-03 13:29:14 +08:00
@lostarray 1.我的意思是没复制成功就再复制一次,这跟我的想法不冲突。2.按两次Ctrl+c可粘帖,这种需求”确实挺小众的“?
xcv58
2015-01-03 13:42:45 +08:00
这种很好实现,Windows 下 AutoHotkey,Mac 下 Keyboard Maestro。
jprovim
2015-01-03 13:51:40 +08:00
別討論了, 花點時間自己寫一個Chrome Extension之類的.

給你個鏈接看看, [从剪切版里粘贴图片: HTML5 Clipboard API hacking](https://ruby-china.org/topics/17266)
chunyang
2015-01-03 14:13:01 +08:00
@julijulilijuliju 是有选中的时候复制,否则粘贴的意思吧。用扩展性比较好的编辑器,比较容易做这种 hack,比如用 Emacs 实现,用同一个键实现复制和粘贴:
<script src="https://gist.github.com/xuchunyang/609cf66dd98309d048b8.js"></script>
icylogic
2015-01-03 14:27:08 +08:00
lostarray
2015-01-03 14:46:26 +08:00
@julijulilijuliju 如果这种需求很大众,你也不用在这里求方法了。如果你还是坚持这么认为,那我也没话说了
julijulilijuliju
2015-01-03 15:24:44 +08:00
@lostarray 你觉得汽车需求大不大众?亨利•福特曾说过:“如果我最初问消费者他们想要什么,他们会告诉我‘要一匹更快的马!爷冶。有人说,如果真这样,汽车大王就不会出现了。
khowarizmi
2015-01-03 15:31:44 +08:00
一个方法只干一件事情
julijulilijuliju
2015-01-03 15:36:48 +08:00
@lostarray 也就是说消费者并不一定知道他们的需求,乔布斯说过:“消费者并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直到我们拿出自己的产品,他们就发现,这是我要的东西”
lostarray
2015-01-03 15:49:52 +08:00
@julijulilijuliju 复制和粘贴,跟马和汽车完全没有可比性啊,用刹车和油门比喻还差不多,你的意思就是刹车到速度为零后,再踩刹车也没用了,想加速为什么还要挪脚去踩油门,不如让刹车实现油门的功能。。。至少在我看来,一个方法只干一件事是很基本的设计原则
julijulilijuliju
2015-01-03 16:03:49 +08:00
@lostarray 为什么不让一个方法干更多事情,这是什么破原则,排插开关不就与我的idea类似吗?这是什么破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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