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法中和程序员有关的部分

2015-03-12 15:45:17 +08:00
 leyle
第三章第十五条

“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在电信和互联网的设计、建设和运行中预设技术接口,将密码方案报密码主管部门审查。未预设技术接口,或者未报审密码方案的,相关产品或者技术不得投入使用。已经投入使用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电信业务、互联网服务的,应当将相关设备、境内用户数据留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拒不留存的,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服务。”

http://www.npc.gov.cn/npc/xinwen/lfgz/flca/2014-11/03/content_1885027.htm

第三章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防范和调查恐怖活动,可以使用有关电信和互联网的技术接口,可以要求服务提供者或者用户提供解密技术支持。”

终于知道为啥苹果要在电信放服务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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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节点    程序员
30 条回复
gamexg
2015-03-12 18:34:51 +08:00
大局域网立法通过了。
baozijun
2015-03-12 18:42:38 +08:00
美国和日本也是一样吧,同样由法律支持.
allan1st
2015-03-12 18:46:03 +08:00
@learnshare 真正立法了以后,Google 倒是有可能进来呢。
learnshare
2015-03-12 18:52:20 +08:00
@allan1st 进来就不喜欢了,还是在外边用着安心
club
2015-03-12 18:55:15 +08:00
反恐,這個藉口真不錯!
不知各位可有更好的藉口?
club
2015-03-12 19:10:06 +08:00
shippo7
2015-03-12 20:14:57 +08:00
你和他讲道理,他就和你耍流氓
你和他耍流氓,他就和你讲法律
你和他讲法律,他就和你讲政治
true0899
2015-03-12 22:55:49 +08:00
lastpass 被墙也不远了,赶紧先把密码导出来。
freewizard
2015-03-13 12:34:28 +08:00
“将密码方案报密码主管部门审查”,不知道主管部门是哪个,感觉将会是黑客们很喜欢的对象。
wdlth
2015-03-13 18:55:09 +08:00
自动替换成在国服网境内提供电信业务、互联网服务的,应当将相关设备、境内用户数据留存在国服网境内。拒不留存的,不得在国服网境内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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