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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IN 120楼
1和4有自相矛盾的部分
2.这句话是我说的,但贵贴似乎没有理清逻辑,我说的是“拆分步骤,缩短单次操作时间”,这有多种可能,可以在同一设备上拆分(多线程、协程),拆分到多设备操作(多进程),非要理解为后者有点狭隘,对于非法使用者,只要在被发现(产生异常)前完成所有目的操作就足够了,异常处理是另一件事;合法使用者才会把异常处理纳入任务列表,因为这是道德范畴
3.再次犯了思维狭隘的错误,转账不是唯一可行操作,还有其他,支付宝是否能够把所有操作都智能判断为异常交易?至少我知道信用卡被盗,转钱案例要远低于刷卡消费案例
4、5、7.防盗义务是各方共同承担的,各自做好本分,推给任何一方单独承担都是错误的。用户至少没有把所有责任都推给支付宝,只是质疑支付宝一方的“本分”何在;为何支付宝不做好本分(业务流程流于形式),却把一个多方失误的责任只推给用户——“好好保管手机吧,别弄丢了”,感觉好像跟支付宝没关系似的
6.不要教唆犯罪!!!
讨论非法行为(或未发生行为)当然是建立在假设的基础上的,这也不正确?难道讨论杀人就得去真实一次看看后果?外站已经有好事者模拟了被盗(或丢失)的情形,也有人咨询了这种假设情形淘宝的应对,未能得到淘宝肯定担责的承诺(别说全部,部分担责都没承诺)
7.真心不想讨论这条,楼下各位自己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