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isr9255 我也想知道, but 2015 年 7 月 31 日,创始人金·达康在推特上表示, Mega 已经被一位中国因诈欺罪被通缉的投资者恶意收购,他已经不再参与 Mega ,不具有 Mega 的股东或管理能力,不要相信 Mega ,他会再创造一个与 Mega 竞争的免费空间。[4][5][6] 2016 年 8 月 23 日,因犯有欺诈罪被通缉的 Mega 投资者闫永明与新西兰法院达成和解,闫永明需向新西兰法院支付 2.08 亿人民币,包括 Mega 公司 18.8%的股份。[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