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中招了

2016-10-04 00:25:01 +08:00
 liteneo

开源的数独游戏被克隆上架 AppStore ,并植入广告

我的版本

AppStore 应用宝

克隆版本

AppStore Google Play

平时偶尔玩玩数独,就顺手用 React Native 写了个很简单的版本,并开源到了 Github,之前也在这里发过贴 https://www.v2ex.com/t/297842 。然后前几天简单更新了下显得不那么玩具 https://www.v2ex.com/t/310075

因为这次更新加了多语言支持,就顺手在 AppStore 搜了下 sudoku ,结果发现了这个。基本上就是在我上一个版本的基础上修改了棋盘的颜色,然后把中文换成了英文,还加入了广告,严重影响使用体验,并且把它包装成一个完全自己开发的游戏。作为强迫症患者,最让我不能忍受的是菜单尽然都没对齐,我的英文版就没这个问题╮(╯▽╰)╭

之前也在这里看到有人遇到同样的情况,而且是被克隆了好几份,但是找不到链接了,当时看到这个的时候还是有点想法的,但是为了体现自己的追求,还是毅然选择了 MIT 协议,虽说心理早有准备,但真正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还是很不爽

所以这种事情就只能认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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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节点    问与答
40 条回复
Andiry
2016-10-04 09:13:31 +08:00
@liteneo 2333 ,作为一个强迫症患者,至少也该截一张牌堆一样高的图嘛
liteneo
2016-10-04 09:15:59 +08:00
@Andiry 这就尴尬了😂,只要发了牌就没法一样高了,除非是还没开始新游戏,这样又体现不了游戏本身
mhtt
2016-10-04 09:39:20 +08:00
有时候我就是不能明白这些人,他们蹭应用的名字吧那是很恶心,但类似 LZ 这样的,换成是我,我肯定会把 UI 改漂亮点,体验弄好点,核心部分可能还是 LZ 的,我觉得 LZ 未必能发现,即便发现了,发现我这个比他的还要好,那的多尴尬啊
tyfulcrum
2016-10-04 10:25:42 +08:00
@WildCat @liteneo 代码发布之后改协议的话别人也是可以在原有代码基础上按照原有的协议开发的。
liteneo
2016-10-04 10:30:35 +08:00
@tyfulcrum 是的,所以也无所谓了╮(╯▽╰)╭
@mhtt 是啊,这才是正确姿势,现在这吃相实在太难看
why1
2016-10-04 10:36:44 +08:00
没有标记小数字,难受
Felldeadbird
2016-10-04 10:37:24 +08:00
GPL 才是你们的选择!!!可以避免这种无脑商业的加入!
liteneo
2016-10-04 10:40:34 +08:00
@why1 一直都有标记。。。右上角的图标就是标记功能
openkl
2016-10-04 10:58:31 +08:00
一个漏洞有会被利用的风险,那它最终会被最大限度的利用。
MIT 协议同理。
skydiver
2016-10-04 14:14:24 +08:00
MIT 协议也不是别人拿去随便用的, MIT 协议也要在文件里包含原协议。新的 bsd 协议也是。
如果衍生作品里没标出原来的作者也算侵权
auzeonfung
2016-10-04 14:55:41 +08:00
@liteneo 人家出产丑陋的东西,那是他的水平问题,我看了你后面的回复,我只能说 MIT 协议真的不适合你。
Frost
2016-10-04 14:59:22 +08:00
看样子还是要选自己喜欢的协议,不能更风。
thekoc
2016-10-04 17:09:16 +08:00
> 我知道别人这么做并没有错,就好像是未成年犯罪一样,他们知道这么做并不犯法,所以才敢这么恣意妄为,就比如日本电影《告白》

Are you kidding? 谁跟你说未成年犯罪不犯法了?只是不承担或者少刑事责任,和不犯法是一回事?有没有犯法和犯法以后的后果是两回事,没人会说未成年人犯法没错,只是他们承担不了 /不应该承担这么大的处罚而已。这和 MIT 协议完全不是一回事。 MIT 协议是说,只要新软件里包含了原协议,随便怎么搞都可以。拿去做商业目的不是未成年犯罪,是未成年人打电玩,没有任何可以指责的地方。如果你不想要别人拿去做商业目的,到底为什么要用 MIT 协议?就为了好看?

当然,如果新的那个游戏没有标注原作者,那就是违反了协议。但是重点是在于他有没有标注原作者,而不是他有没有用来卖钱。
hejinliang
2016-10-04 17:11:20 +08:00
楼主主页创意不错
liteneo
2016-10-04 17:37:06 +08:00
@thekoc 说告白我只是打个比方,我喜欢你这种抠字眼的人。我说的很清楚了,他把游戏伪装成完全自己开发的,看过他的游戏说明就知道。还有一点,我觉得我还是要强调一下,我并不是反对他加广告,而是鄙视他这种低端的克隆行为。大家都说的很对,他没有做错什么,所以我就连鄙视的权利都没有了吗?

你们这种行为,就感觉是既然法律没有规定他有错,所以我们没什么可指责的一样,看过前段时间知乎里关于未成年人至老师毁容事件,讲到其他更恶心的事,因为是未成年人,所以顶多劳教,现在连劳教也没有了,而我连谴责他们的权利都没有了吗?
liteneo
2016-10-04 17:39:30 +08:00
@auzeonfung 圣母你好,我并不后悔使用了 MIT 我也有权选择,圣母再见
liteneo
2016-10-04 17:43:19 +08:00
@hejinliang 早就年久失修了😂
auzeonfung
2016-10-04 19:45:38 +08:00
@liteneo 啊…对对对,我是圣母,这是道德高地一日游的门票,给你 :)

🎫
thekoc
2016-10-04 20:34:43 +08:00
@liteneo
所以其实你是在鄙视他东西做得太差了么…
其实我觉得这个已经违反 MIT 协议了,因为我好像没找到他在哪里保留了你的声明。
liteneo
2016-10-04 21:43:10 +08:00
@thekoc 是的,粗制滥造的克隆,还包装成自己原创,让人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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