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
2017-11-08 17:00:53 +08:00
携程内部幼儿园虐童事件实属 2017 年中国企业第一丑闻。
感谢楼主在 V 站转载这一事件。
同时,我并不同意楼主的“实事求是地讲,企业的初衷是好的,在这样的事件中也是受害者”的观点。
首先,无论从法理角度还是从组织行为学角度,所谓“企业初衷”都没有任何现实意义,评估初衷好坏已属无稽之谈。
其次,携程在此次事件中,事前没有尽到组织责任,事中没有完成监督义务,事后尝试掩盖事实并封锁信息,处处侵害幼儿及家长权益,严重违背企业及社会伦理,哪有半点和“受害者”沾边儿的地方?
这一事件的发展进程中有两大重要标志:一是管理人员表示“最怕公司受牵连”,标志管理人员的管理选择和管理行为;二是法务部门动用力量施加压力,标志着携程公司的组织选择和组织行为。很遗憾,这两个标志都和携程有关,都是丑恶的。
相信以携程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教育背景及职业背景,应该足以帮助他们认识到这一事件的法律问题和管理问题,然而不知道他们是否意识到,对于这些幼童及家长来说,这是一笔血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