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用阿里云的 CDN 和 OSS

2017-11-28 12:42:16 +08:00
 eseeker

最近这几天开了个 CDN 流量包和 OSS,但是发现 CDN 和 OSS 都存在一个问题,没办法设置流量上限或者消费金额上限。弄了一个监控报警,但是只找到了短信提醒、邮件提醒,最重要的终止服务功能没有。这依然没有完全消除“一夜之间房子变成阿里的”那种风险,万一手机没电了收不到短信,万一看到了短信而手边没电脑没网络无法及时阻止继续消耗的高额流量费怎么办?我搜索了一下,发现阿里云论坛还是很多人提过这个需求的,但是阿里还是置之不理,这不就是故意的嘛,就是想发这种意外之财。 算了,CDN 流量包不用了,就当送阿里云了。

19300 次点击
所在节点    云计算
38 条回复
em70
2017-11-28 12:47:50 +08:00
能有多高,走 CDN 一个 G 才 2 毛多钱,一天 1T 也才 200,有这种级别流量,根本不差这几个钱
Leafove
2017-11-28 12:49:40 +08:00
@em70 楼主担心的是恶意刷流量
eseeker
2017-11-28 12:51:42 +08:00
@em70 话不能这么讲,总是有耗不起的小户的,就算是大户,能减少浪费不好吗。用这种没底的东西,心里发毛。
gleymonkey
2017-11-28 12:51:44 +08:00
我问过阿里云那边,他们就是故意不设置的。
lion9527
2017-11-28 12:55:30 +08:00
oss 设置了防盗链安心点
eseeker
2017-11-28 12:57:48 +08:00
@lion9527 这个会安全点,但是还是挡不住恶意刷流量的,最彻底的就是根据阈值(用户自定)终止服务。
eseeker
2017-11-28 12:59:12 +08:00
@gleymonkey 我估计如果加了这个功能,阿里云营收会大受影响。
ioriwong
2017-11-28 13:01:18 +08:00
试过被刷,也试过提建议。再后来就不用了
wzw
2017-11-28 13:02:43 +08:00
不用也没有吃的更好的,里面别充那么多
azh7138m
2017-11-28 13:03:19 +08:00
设置私有然后做鉴权?
LINAICAI
2017-11-28 13:06:00 +08:00
@azh7138m 很多时候是不做鉴权的啊……
nolo
2017-11-28 13:09:27 +08:00
有没有可能是阿里云现在还没有办法做到实时计费。假设用户设置的阈值,但是阿里云没能立即停止服务,延迟了几分钟,多扣费了。站在阿里云的角度上,是免账单承担损失呢,还是让用户承担这超出的费用?
声明:不是帮阿里云洗地,也没有一千万。单纯探讨问题。
xiaonengshou
2017-11-28 13:10:13 +08:00
@eseeker 这个服务占应收的千分之几。。。。根本不赚钱。。
gamexg
2017-11-28 13:29:34 +08:00
@nolo #12 非常赞同,分布式节点统计总费用有个延迟。
v2 之前帖子有人单节点限制请求频率被 ddos 时都出现了超出很多的现象,更别说这种多个节点了。
myself659
2017-11-28 14:34:11 +08:00
可以作一个流量告警吧 另外对比一下 cloudflare,腾讯云是怎么弄
xiaoji24
2017-11-28 15:09:22 +08:00
这个我觉得得看业务吧,就算 cdn 某节点有被恶意刷流量的情况,但是公司业务不能停啊,停了的影响可能更大,哪个厂商敢随便停用户的东西?谁来衡量这个权重?我觉得做到提醒了,让用户自己判断是正确的。。。
w2GvCF
2017-11-28 15:11:17 +08:00
https://help.aliyun.com/document_detail/54954.html 这个是 cdn 设置带宽上限的功能啊

就是为了避免有那种恶意刷流量的
norain
2017-11-28 15:27:37 +08:00
不用担心,不单是阿里云没有,腾讯云,七牛,又拍云都没有。但合家都有自己的防御策略,七牛最奇葩,要发工单给客服设置
janezhang
2017-11-28 15:39:24 +08:00
像有的云买的融合 CDN 的还可以稍微理解一下。像阿里云、腾讯云这种有自建 CDN,随时可以统计到流量的不做就真的有点耍流氓了。
my3157
2017-11-28 15:39:37 +08:00
当年一夜 CDN 恶意请求费用 5W~~

这是一个专为移动设备优化的页面(即为了让你能够在 Google 搜索结果里秒开这个页面),如果你希望参与 V2EX 社区的讨论,你可以继续到 V2EX 上打开本讨论主题的完整版本。

https://www.v2ex.com/t/410169

V2EX 是创意工作者们的社区,是一个分享自己正在做的有趣事物、交流想法,可以遇见新朋友甚至新机会的地方。

V2EX is a community of developers, designers and creative people.

© 2021 V2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