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觉得有前科(刑事犯罪)的人可以被接纳吗?比如工作方面。

2018-05-11 11:06:04 +08:00
 wukaichao
忘了是韩棒子还是小日本对付强 jian 犯的做法就是给他们脚上戴一个不允许拿下来的脚环,到任何地方别人看了就知道这货曾经是个 qiang jian 犯,弄的这货活的连畜生都不如。我个人觉得,这做法还是值得肯定的,当初为什么要畜生般的给别人家庭造成永久性损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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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ileFalse
2018-05-13 10:46:26 +08:00
法律是法律,个体是个体。
要不要给强奸犯带脚环这个事不归我管。
但作为普通员工,我可以选择不和我不喜欢的人共事,这当然包括大部分刑事犯罪。
如果是老板,当然也可以对面试者进行背调。

我司集团公司曾经雇佣了一名通缉犯……(好像是),然后就全集团背调。结果我们部门发现 N 多简历造假的(占比 10%),全给开了。
我也不知道为啥有那么简历造假……
Cu635
2018-05-13 15:52:07 +08:00
@wodeV2
问题就是这个“必要限度”,在实践的时候基本上都是要求这样:需要正当防卫的人得开着开上帝视角、拥有专业级别的心理素质、而且认为“只要加害者蹭破油皮停一下就等于完全停止侵害”这些条件下采取措施,实践当中以这个为标准作为“必要限度”,然后只要超出就是“防卫过当”。
然后对方要是有关系有门路,这个“必要限度”就等于 0 了。

不要只看法条,要多看看社会实际吧。

“见义勇为”确实不是刑法概念,只不过通俗的情况下都用也就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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