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客宿舍 - 1000名工程师、每人5000元

2012-11-15 18:51:42 +08:00
 ming
最近经常在很多人咖啡馆玩儿,他们集合了一百多位股东,每人出资3000元,一起开了一家咖啡馆,股东们来自各行各业,各有神通,咖啡馆几乎做什么事儿都能找到相关的股东,我觉得很有意思。


于是萌发了这个想法,如果我找1000个互联网从业者,他们有工程师、设计师、程序员、产品经理甚至投资人,大家每人拿5000块出来,一起开一家旅馆,会不会也很有意思。

一千人筹资500万,在北京和上海两地,开两家类似青年旅社的极客宿舍,在上海的股东去北京可以住在北京的旅馆,在北京的极客去上海出差可以住在上海的旅馆。国内其他地方的极客们,免不了有时候要去北京或者上海。

旅馆客房类似学校宿舍,一个房间4~6个床位,室友都是互联网行业的人。还有公共办公空间和小型会议室,供平时活动用,在旅馆内结识的朋友可以立刻开始项目。





轮值董事,一人一票的公司管理,一次很有意思的民主实践。
内部孵化投资,这也是可以考虑的一个思路。

项目具体执行,目前是打算先调查一下大家的意向,如果有一些人觉得可行,就做一个专页来收集意向股东,在线签署一个文件,等到意向股东达到1000人以后,通知大家将资金在指定时间内打到公司临时账号,后面报名的人进入排队区,如果有部分股东退出,则由后面排队的意向股东补上。500w资金到位后成立一家股份投资公司。这家公司全资持有上海和北京两家旅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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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条回复
aidai524
2012-11-15 18:57:45 +08:00
这就是符合中国国情的众酬吗?挺有兴趣的,可是在南京。。。楼主可以考虑多几个城市,比较南京,深圳,成都之类的,程序员也都不少的吧。
halfblood
2012-11-15 18:57:59 +08:00
想法很好,但仅仅只能是想法……
cabbala
2012-11-15 19:00:05 +08:00
有点沾上非法集资的边了,主要是股东太多
paloalto
2012-11-15 19:06:39 +08:00
subpo
2012-11-15 19:09:03 +08:00
违法的
liuhang0077
2012-11-15 19:09:18 +08:00
想法不错。。 其实我本来也打算弄这种的 不过是想在一个 大的废弃厂房里面然后装修的 硬朗一点 提供设备 全部Mac 光纤接入 等等。。。 好吧让我继续幻想。
horx
2012-11-15 19:09:23 +08:00
@ming 有意思,有意愿.怎么联系你
ming
2012-11-15 19:12:43 +08:00
@subpo 愿闻其详 我这边查了很久 想找一下这个事情的合法性 目前还没有找到明确违法的法律
hippies
2012-11-15 19:22:31 +08:00
有意思
ming
2012-11-15 19:24:01 +08:00
@horx https://tinyletter.com/1000geek 可以到这里填个邮箱 有新消息我发邮件通知
subpo
2012-11-15 19:28:48 +08:00
@ming 集资人超过一定数目会涉嫌非法集资,有限公司的股东数上限是50人,目测还涉嫌非法集会。

这个国度的事儿你说不清~
ming
2012-11-15 19:33:31 +08:00
linuz
2012-11-15 19:34:49 +08:00
按照新《证券法》和新《公司法》规定,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没有上限,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在设立时的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因为股东人数200人以上的股份公司为公众公司,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
ming
2012-11-15 19:35:12 +08:00
@subpo 股份制有限公司股东数量无上限 (但是发起人上限是200人) 涉及非法集会完全是无稽之谈 我在互联网上如果收集1000人的名单就非法集会了 那v2ex岂不也是非法集会
ming
2012-11-15 19:40:38 +08:00
@linuz 目前想的规避方案是 前200名股东为注册股东 后面800人以协议方式享受股东权益
subpo
2012-11-15 19:44:48 +08:00
@ming 不懂法律哈,说不清,我这么说的原因是我认识一个朋友的爸爸,他卖楼都是预售楼,价格便宜,差不多也是几千人集资的规模,后来楼没盖起来,他就被抓啦
unstop
2012-11-15 19:50:34 +08:00
我觉得可以用三级模式来筹资:第一级是核心创始人,出资金额在 1-10万 之间;第二级是联合发起人,出资额在5千-1万之间;第三级是预售会员,50-500之间。将核心创始人和联合发起人的总数控制在200人以内就行了。
paloalto
2012-11-15 19:52:36 +08:00
@subpo 哈哈哈哈哈哈哈。。。。“楼没盖起来,他就被抓啦”。。。。。哈哈哈哈
jingwentian
2012-11-15 19:55:11 +08:00
@unstop 有道理。但会让预售会员缺乏主人翁的感觉,又成了创始人和联合创始人主导的股份制了。
linuz
2012-11-15 19:57:17 +08:00
@ming 那么那200人以外的应该叫“隐名股东”,“公司法“有详细的说明,这样也合法,但要在协议中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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