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公司的 HR 找你谈话都是这种套路满满的吗?感慨世态炎凉

2019-06-28 21:57:08 +08:00
 xyx650

楼主广州某新零售公司一普通前端狗,我司新来一 HR 妹纸(楼主 89 年中年油腻男,HR 自爆比楼主大几岁,妥妥的老油条一枚)刚入职半月左右,近段时间一个个找我司开发的小伙伴谈话。

到楼主时,上来先是嘘寒问暖几句,然后问了下近期的状况,工作中的问题啥的。然后就是重头戏来了,透露之后会有几个项目,需要半年左右时间的赶工(暗示 996 ? 007 ?),就此事询问你的看法。因为楼主多次跟技术经理,产品经理,总经理都谈过我司目前开发中存在的问题,不按流程走,客户想改就改,需求说加就加等等,并且之前领导的很多承诺都没有兑现。平常工作日加班只打发 25 块晚餐钱,10 点以后报销回家路费,周末加班只有调休,但照目前这些情况来看能让你调休(生病之类的除外)就有鬼了。

反正期间巴拉巴拉的聊了一大堆,因楼主之前跟技术经理反映问题时已经表明态度不加这种不知所谓的班,HR 的意思是公司接下来就是这种情况,如果想留下来就接受公司的安排,不接受就另寻金主,怕我这种准时下班的影响团队(说到这里真的很想笑,什么时候准时下班都成劝退的理由了,我大天朝的公司都是这样的么),还示意给我两周时间考虑,期间可以帮我推荐给其他公司等等。听完我就呵呵了,江湖老油条果然是老母猪上树,一套一套的。因为期间聊到过如果公司接下来一段时间都是这种状况并无法改善的话,我的规划是什么,是去还是留。我已明确表明若是这种状况一直下去肯定会是走的。然后现在就是相当于如果你想走的话就劝我主动离了,还堂而皇之的说站在我的角度帮我想问题,帮我推简历,减少什么我的空白期巴啦啦的。到这里我火气就上来了,公司想主动跟我解除劳动关系,麻烦按正常的流程走,搞这种一套一套的真 TM 恶心,还说如果公司解雇我的话对我影响不好,下家会做背景调查什么的(说到这里我又想笑了,公司 TM 强制加班不给加班费,劳动法还规定除特殊行业外加班还必须要员工同意呢,这事说出去到底对谁影响不好?还扣到想员工主动提离职不给赔偿)。其实我本来这一两个月是想离职的,TM 的你这样恶心我就跟你玩一回咯

另外在这咨询一下个位小伙伴,下家如何避免这种坑呢。有经验的不妨支支招呗,在此谢过了。————一只苦逼的前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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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条回复
gam2046
2019-06-29 09:49:49 +08:00
供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65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535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 12 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 12 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八十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四条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仲裁庭裁决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二)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劳动者申请先予执行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zy445566
2019-06-29 09:59:05 +08:00
我就是因为 996 离的职,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身体吃不消。现在面试了好几家都栽在了人事手上,可能是我透露出不想加班的情况,但转头一想价值观不符的公司,反正我也不会去。现在想好了,就尽心尽力找个不加班的,道相同才可为谋。
zy445566
2019-06-29 10:00:45 +08:00
@zy445566 回上一条,在杭州,奋斗逼之都!
pimin
2019-06-29 10:13:21 +08:00
楼主怎么认为是 HR 的问题呢?如果你是 HR 怎么操作呢?
拉着公司想开的人,推心置腹的说,公司想开你,你不要辞职,就赖着等他开你拿赔偿?

一般来说,也不是公司想开你,是你的直接领导想开你,只不过让 HR 当个传话筒,这样说楼主能理解了么?

至于说你公司后面有几个项目,需要赶工,那都是编的,HR 知道个屁工作量呢?
cyndihuifei
2019-06-29 10:20:37 +08:00
这个真的跟 hr 没多大关系了,恶心的是公司,hr 真的只是个传话的,我也天天第一个下班走人,好在我是个全栈,一个人做几个岗位的事,公司一时半会找不到我这样的人😂
jsnjfz
2019-06-29 10:46:54 +08:00
碰到 HR 大都精于心计,没有会为员工考虑的,经历过的几家公司没一个 HR 不恶心的,目前的这个公司 HR 还不错,不然早就滚了
jsnjfz
2019-06-29 10:49:08 +08:00
@AlexEcho 老哥阔以哦,这能套出好多瓜哦
lagoon
2019-06-29 11:29:12 +08:00
之前被裁员,同事们对 HR 意见很大,说实话我不太理解。以楼主的这个事情为例,如果领导要求 955,HR 会找你吗?如果领导觉得你 955 合适,HR 会找你吗?这锅明显是公司和领导的,HR 不过奉命行事,难道我们还指望 HR 为了我们宁死不屈?不明白为什么大家都声讨 HR.
xyx650
2019-06-29 11:31:49 +08:00
@pimin 我没认为是 hr 问题,公司也不是说要开我,后面项目确实要赶工是真的,现在都在招人。hr 是就接下来的无偿加班问了我的态度是想去想留,留的话就要接受这种加班而已。想走的话就一直暗示你主动离职,还说你既然无心在这里继续工作了不如早点换个环境什么之类,其实就是不想给补偿而已。怎么就说我赖在这里拖他们赔偿呢?公司耍这种手段我还不能说了?
xyx650
2019-06-29 11:59:10 +08:00
@lagoon 不是说声讨 hr 们,是说 hr 的行事作风能否光明正大一点,要我们加班干活,可以,给加班费,要开人也可以,给赔偿。不要一副站在道德至高点的样子冠冕堂皇的说为了我们考虑怎么怎么样,恶心!
xyx650
2019-06-29 12:00:26 +08:00
@cyndihuifei 大佬还是大佬
CallMeReznov
2019-06-29 12:07:37 +08:00
@jedrek #1
很正常,这也就是为什么三哥在美国 IT 业界很多都是做中高层的原因~
jon
2019-06-29 13:19:16 +08:00
樓下散了吧,樓主沒有報公司名
Admstor
2019-06-29 15:09:10 +08:00
你要想恶心那个 HR
我跟你说
这人才来你们公司,上来就是开人,你觉得老板会长期要 TA?
虽然 HR 都是狗,但是公司在不同时期也需要不同的狗
这个 HR 也根本不会干的长,基本上把你们这批干掉,老板也会随便以任何一个理由干掉 TA
至于 TA 知不知道这个事情呢,我只能笑笑了
TA 来恶心你,你也可以恶性回去嘛
weakish
2019-06-29 15:20:18 +08:00
@xyx650 hr 这么搞套路,说明套路在很多人身上有效,可以忽悠人主动离职。理想情况下,HR 应该能快速识别那些人容易忽悠,按套路忽悠;哪些人抗拒忽悠,直接开诚布公(像你这种本来打算主动跳槽,因为反感套路反而先待着的,那么 HR 的忽悠的收益就是负的)。所以,出现这个现象的原因可能是 HR 交涉能力不足,没能在谈话开始阶段识别出楼主的类型;还有可能是 HR 懒惰,只要保证套路在大多数人身上有效,剩下的许多无效,只有极少数才会造成反效果,那么全部上套路就是明智的决策,因为个例区别对待属于过早优化。
xyx650
2019-06-29 15:38:36 +08:00
@Admstor hr 也不是一上来就开人,是公司接下来需要长期加班,但又不想给加班报酬,hr 逐个找开发的小伙伴谈话,试探大家的内心想法,就是怕遇到像我这种的,准时下班造成不良影响的,所以就一直暗示我主动走人,毕竟新来的一般都是乖乖听话任人宰割的奴隶
8a9a09dw12
2019-06-29 15:57:34 +08:00
我一直在这个论坛说不要相信狗比资本家,
没有几个人信我,
甚至还有人攻击我,
我可以预言以后这样的帖子只会多不会少.
LucasLee92
2019-06-29 16:41:41 +08:00
大趋势,以后资本自会集中于少数人手上,情况只会更严重
seekfire
2019-06-29 16:45:38 +08:00
别怕这种 HR,都 tm 是外强中干的辣鸡,而且这种刚入职就玩劝退套路的 HR,往往是 BOSS 高薪请来做裁员工作的临时工,这种 HR 也就是欺软怕硬,遇到真的硬茬她也不敢恶人做到底,而且她干完这一单活以后,跟你一样也得再找新职位。楼主如有时间就硬刚到底,应该拿的赔偿尽量都争取到。
jackleelss123
2019-06-29 18:20:58 +08:00
@xyx650 楼主务必保留必要的加班证据,通话记录,聊天记录,用的找的时候,很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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