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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ges 1. loading 说“对于普通网民,我感觉 360 在侵犯他们隐私的同时,也是极大地保护着他们。”是表明是这样做的目的,而你“不是保护而是事实上劫持了普通用户的流量入口”是方法,把方法和目的混为一谈来混淆视听有何意义?犹如有人用菜刀伤人,便说用菜刀(哪怕是切菜)是不对的。
2. 说不是保护,应该讨论为什么不是保护,是否能够证明这一机制完全没有一次是阻止了欺诈而全部用于控制?如果有,那么正常情况下需要讨论控制欺诈与其他的副作用的利弊关系
3. 按照正常的思维,如果想反驳对于普通人 360 侵犯隐私但也极大保护的观点,应直接取反,讨论是否存在:不可行性、副作用极大…等问题。
4.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从来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说过互联网上的域名入口是自由的。从国内繁琐的备案程序和各类法律法规来看,这里早有立法,是核准导致标红,而并不是标红导致的核准。这里就是颠倒因果,转移目标
本以为反对能反对出什么新观点,新看法,没想到是田园辩证法和稀泥树稻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