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一个劳动合同纠纷的问题

2020-12-02 10:48:46 +08:00
 lp7631010

情况是这样的,现在公司搞了个超级恶心的绩效,说重新签合同,把工资组成拆分了很多分,而且还规避了很多风险如加班的、绩效扣除的(以前合同上工资写的就是一个没拆分完整的数),

我在这家公司做了 2 年 9 个月,进公司的时候有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没签合同,试用期过后只签过一个合同,期限是一年,现在早已过期一年多了,公司大小周,社保也不是按实际工资买的,还有一点,老板有两个公司,两个公司混在一起办公,我之前合同签的时前一家,后来具体干事的是另一家。(其实就是一家,只是有两个公司名)

前两天说重新签合同我没签,后来老板谈话说不签就走人的意思(我录了音)。

问:是不是劳动合同过期没续签还在上班,能要求补偿未签合同时间内工资双倍?不过又有一种说法是未续签超过一年后不能要求双倍补偿了?这种情况我能合理的要求多少赔偿,或者说劳动仲裁?这过程中有什么要注意的?

求有经验的老哥指点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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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条回复
lawgeek
2020-12-03 18:36:51 +08:00
假设陈述的事实都有充足证据予以证明,可以给你提供以下意见,事关财产,仅供参考。

现在是 2020 年 12 月,根据你的陈述,你已经入职 2 年 9 个月,假定你于 2018 年 3 月入职:

1 、试用期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后 1 个月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双倍工资差额并不属于劳动报酬,已经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1 年仲裁时效,求偿希望不大;

2 、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未续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你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二倍工资差额,根据你的陈述,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届满已经超过 1 年,用人单位应当向你支付双倍工资差额不属于劳动报酬,已经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1 年仲裁时效,求偿希望不大;

3 、公司新的劳动合同不属于维持或提高原来的劳动条件,你拒绝签订的,公司应当向你支付相当于三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4 、老板指示你前往另一家公司工作: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确实在另一家未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工作,可以主张你与另一家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公司差额;

5 、社保少缴:可以追索,并且可以向主管部门举报。

6 、维权程序问题:
( 1 )具体程序:必须先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诉;
( 2 )所需时间:仲裁至少数月才能实际拿到赔偿金,请勿对时间寄予过高期望;
( 3 )金钱成本:仲裁费和诉讼费才几十元,可忽略不计;如果你的公司在深圳,如你胜诉,法院可支持你不超过 5000 元的律师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7 、我的建议:如果你工资较高,赔偿金也比较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lp7631010
2020-12-04 00:17:07 +08:00
@lawgeek 很详细的建议 谢谢 昨天已经提交仲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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