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谈交通首案判决下来了,版权属于电视台?

2022-07-14 22:23:40 +08:00
 amiwrong123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43281674/answer/2574428799

看来还是斗不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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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条回复
cmdOptionKana
2022-07-15 15:06:11 +08:00
@Rache1 不会上诉的,这个案子就是打配合的,背后肯定谈妥了。
seeyisee
2022-07-15 15:08:25 +08:00
在这个节目里他不应该属于演员的角色吗?
seeyisee
2022-07-15 15:09:38 +08:00
你把他想成一个综艺节目就好理解了。电视台推出一档综艺,主演是交警队的一个警官。
JIUBASHI
2022-07-15 15:12:45 +08:00
@Rache1 不仅仅是这样,对于作品性质的认定不同,比如是其他视听作品还是算做录像作品,以及电视台有版权,但那个购买授权的公司是否有权提起诉讼,转授权过程中是否有程序瑕疵,那个公司是否有权提起诉讼,都是最近几天法学界集中探讨的话题。未来真诉讼了这些新的问题被提出来还真不好说结果如何。另外大陆也不是判例法国家,出现矛盾的判决都有……还有很大概率鉴于目前的舆论氛围不会起诉谭了
cmdOptionKana
2022-07-15 15:13:14 +08:00
网上看来的,也不知道对不对:

1. 电视台如果转让版权给皮包公司,应该公开招标,否则涉嫌国有资产流失。

2. 电视台如果委托皮包公司经营节目,那么原告应该还是电视台,因为只要版权还在电视台,皮包公司就没资格当这个原告。同时,这个委托也涉嫌国有资产流失,因为这家是皮包公司,而不是一家具有实力的公司,委托决策过程有问题。

3. 电视台如果委托皮包公司去起诉,由于皮包公司不是律师事务所,这个委托本身就不合法。
sogwsc
2022-07-15 15:25:26 +08:00
@jingcoco 看尽冷暖 和抑郁症 并没有直接联系
请把自己脑补出来的感动 先收起来
fe619742721
2022-07-15 15:27:57 +08:00
不地道和不违法,很多时候这两个事情并不冲突

不妨碍个人对事情的评价

成都电视台这时候跳出来就是恶心
sogwsc
2022-07-15 15:32:32 +08:00
著作权肯定不属于谭 sir 的 这点没什么好质疑的
至于他的节目 不知道怎么评价
当年火 既靠主持人的幽默 更是靠那些普罗大众 甚至很多“奇葩”的人物
但似乎那些大众 也并没有得到什么红利

再说回他做自媒体的事情
没特别去了解 但刷到过几个视频
内容都是去回访那些节目里最火的人物
你既可以说他是为了带火他们 带他们一起赚钱
也可以说他在蹭以前节目的热度 用这些人物给自己热度 为自己谋利
归根到底还是要看钱给没给那些人 给了多少

所以也别一味的就把谭 sir 当一个大善人 事情都还没清楚 就先煽情感动起来了
现在这社会 为利的太多了
IGJacklove
2022-07-15 15:51:22 +08:00
@ttgo 怎么可能没关系?现在是全网下架了谭 sir 的采访视频。
echo314
2022-07-15 15:56:03 +08:00
如果算公益类视频,那 B 站不该给这些视频分成、投币。(不管谁上传的)
jadeity
2022-07-15 22:29:48 +08:00
这里别人告的肯定是之前电视台做的节目内容,后面他自己做的自媒体那些是另外的性质,虽然不好看,但是我觉得也没有什么问题。主要问题就是以前节目的录像,你说他盈利吧,也没有加广告,也没有靠着这写节目的流量带货,完全就是平台的那些流量奖励,而且这些钱也至少是有一部分拿出来做公益的。这些节目我觉得很有正能量,看尽人生百态,有些人他就是故意装傻藐视生命安全,有些人真的是没有办法混口饭吃,在节目中谭警官的执法也是人性化有温度的。至于电视台,我觉得如果你看不惯可以自己把这优秀的节目传上来,而不是用资本主义那套,如果版权不能使创作者受益,不能使大众受益,仅仅成为资本赚钱的工具,我是不会支持的。
jadeity
2022-07-15 22:48:57 +08:00
@sogwsc 你说看尽冷暖和抑郁症没有直接联系的证据是什么?您是专业心里医生吗?要不要先把自己脑补的理中客先收一收?你说著作权肯定不属于谭 sir 的观点又有什么证据呢?你是专业律师还是给资本家卖身卖习惯了?
olaloong
2022-07-15 23:51:38 +08:00
@jadeity 玉玉症,又是玉玉症,不是针对谁,公众人物能别“自爆”玉玉症了好吗?腻了。
还有现在这事越扯越浑,皮包公司必然是鬼,但是版权有什么好争的,谭警官又不是制作方,哪来的版权。
cmdOptionKana
2022-07-16 08:14:55 +08:00
@olaloong 职务作品:个人为完成法人(公司,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法人)的工作所创作的作品为职务作品,如无合同约定,版权由作者享有。

《谭谈交通》几乎完全是谭乔创作的,并且确实也没有签合同,但具体能不能判定为职务作品我也不知道,你也不知道,我们都不是这方面的专家。
sogwsc
2022-07-18 09:13:33 +08:00
@jadeity 你有时间脑补 有时间 yy 有时间自我感动 还有时间去怼人 却没时间去了解一下病症?
送你俩字 呵呵
jadeity
2022-07-28 18:36:35 +08:00
@sogwsc 你有时间在这说版权肯定没争议肯定不属于谭乔,却没时间了解一下谭乔和电视台什么关系,还有时间从这呵呵,我只能送你俩字母,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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