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思, 我的一个 GPL 项目被人偷了

332 天前
 jwenjian

今天在互联网上闲逛, 发现一个收集各种小游戏的网站, 里面有一个舒尔特方格的游戏, 这图标越看越熟悉, 这不是我的开源项目选的图标么?

点进去一看, 还真是我的项目, 连方块的颜色(点击/未点击)都一样, 只是做了汉化, 右上角的 Github 图标还在, 只是链接坏了(把 https 的 h 删掉了), 不过还是能看到我的 github 用户名.

而且竟然给这个游戏专门买了个域名.

顺便说一下, 我的项目用的是 GPLv3 协议, 所以, 我理解这种属于侵权了吧?

其实对我来说没啥损失. 当时只是为了练手, 用 Vue 写了一个页面出来.

如果你感兴趣, 仓库地址在这里: https://github.com/jwenjian/schulte-grid

游戏页面在这里: https://www.shuerte.com/

这个游戏网站其实有联系页面, 不过懒得弄了.

侧面说明,我写的还行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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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节点    程序员
39 条回复
wdssmq
332 天前
感觉很麻烦所以无脑 MIT 协议,目前只看到过有人打包后上传 csdn 骗积分的。。那个号转了上千份资源。。- -
chuck1in
332 天前
@wdssmq 这积分赚来有啥用?
fredhwang
331 天前
打不开游戏网站了?
recolic
331 天前
多说无益,发个现成的 wrk 命令出来就行了。闲着没事有人看到就会帮他做压力测试的。
leenhawk
331 天前
@ryd994 小游戏应该是违反分发条例的,服务是指发网页的部分
leenhawk
331 天前
@ryd994 这就不是服务端。。。不违规也应该定义为工具
leenhawk
331 天前
小游戏已经是终端产品了,所以这种实际上是违规的,这已经不是生成过程中的工具了
leenhawk
331 天前
@msg7086 分发啊,要不然怎么会有人骂 GPLjs 库啊,这题主都发了编译结果了,这种汉化给客户显然是分发行为了啊???为啥一个个说服务端啊
leenhawk
331 天前
这是个静态网页,基本上是 GPL 网页传染性的典中典了啊,都不点进去看一下项目背景,当服务器动态渲染结果给客户端的典型游戏了吗🤔
leenhawk
331 天前
@leenhawk 修正一下单独使用 gpl js 是被认为耦合,但是搬运走整个游戏显然是违反 GPL 的,这不是服务端!!!
lyhiving
331 天前
GPL 最大的就是开源传承,4 年没动的代码有人拿去延伸下就不行了,这种估计很难将开源走下去。
这种大不了就是告他修改后代码没开源,如果他开源了,也就问题不大了。
msg7086
330 天前
@leenhawk 分发是一个特定的动作,不是什么东西都可以认定成分发的。你认为的分发行为,和法律上认定的分发行为,并不是一回事。
分发行为指的是你把编译后的文件,打包成一个 zip ,用户下载以后双击打开运行,这样的过程。仅仅是让人可以在浏览器上观看,不属于分发,只属于展示。在浏览器上显示时,你并没有获得一个程序的拷贝。你必须要查看每个文件的源代码,把他们复制并保存到文件里,整理到目录中,才是获得了一个拷贝,这拷贝的实施者是你而不是网站管理员。

举个简单的例子,WordPress 就是 GPL 项目,其中的所有项目代码,包括网页、CSS 、JS 都是 GPL 的。那每个 WordPress 的网站都必须提供源代码吗。
msg7086
330 天前
@leenhawk
@msg7086 我补充一下自己。

JavaScript 在浏览器中运行是否会被定义为分发这个问题,现时是没有办法回答的,因为没有哪个法院对此有过判例。(如果谁知道有的话可以贴出来。)
在这个前提下,分发应该解释成主动提供下载,或者主动出售的行为。

如果将软件源代码中的一部分返回给用户的行为定义为分发,那么任何一个服务端软件实质上都会侵权,因为服务端软件生成的网页,无非也是用软件源码中已经有的框架组合出来的,追溯下去除了数据库中的数据以外,其他的都是源代码中已经有的东西。

所以在有法院判例出来之前,我认为并不宜把这种许可证中没有明确定义的行为擅自定义成分发。
msg7086
330 天前
有很多行为都是许可证中没有定义的。
比如有一张 SVG 图片是 GPL 的,你把这张 SVG 图片传到网站上,网站把图片渲染成了 PNG ,显示在网页上。那么显示这张 PNG 是否违反了 SVG 图片的 GPL 许可证?是不是这个网站都会被传染 GPL ?
你完全可以主张这张 PNG 是一个编译后的二进制产物,且在浏览器中显示出了一张图片,那这也是一种对 SVG 文件的分发行为。
leenhawk
330 天前
@msg7086 你说的部分是对的,但是本题显然不适用,这个项目可以说只涉及前端项目的复制粘贴,和 Wordpress 定义为工具可以毫无关系,PNG 是可以编译,但是假如你只是简单 PS 掉了作者的 ID 水印显然是一种抄袭,难道你认为 4399 那种搬运符合 GPL 吗,题主提供的已经是终端网页了而不是工具,上法庭这盗版网站作者肯定也吃瘪
leenhawk
330 天前
@msg7086 JS 在网页中作为插件使用是不会被 GPL 传染的,但是你整块抄了 GPL 的 Html 等终端网页和直接汉化 Qt GPL 程序有毛线区别,要辩解自己是服务端好歹搞个动态网页出来,这网站根本是 4399 盗版小游戏性质的
leenhawk
330 天前
把作者联系方式抹掉几个字母也是 4399 惯用法了
msg7086
329 天前
@leenhawk 如果只是简单去掉了作者的 ID 和网站链接的抄袭,倒反而是符合 GPL 的。因为 GPL 并不禁止这种抄袭行为。如果你问他要源代码,他可以简单指出原作者的仓库,然后提供修改方式指导「在某个文件中去掉作者的署名这一行」,就已经符合了 GPL 的「提供源代码」的要求了(即通过一些操作可以还原出源代码)。

所以很可惜,把别人的项目完全照搬到自己网站上并删除用户联系信息,是完全符合 GPL 的行为。
leenhawk
327 天前
@msg7086 行吧,绕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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