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 站网友们真善良啊
其实很简单,就是为了钱。
赚取巨额好处费的同时还能冠冕堂皇地自诩维护了司法独立,是一件有意义有建设性有成就的事 ——
但是拜托能不能别这么天真?
罗翔老师自己都说过一句名言: 别学刑法学到最后变得没有人性了
能够为证据确凿的重刑犯免罪,他就是没有人性。
有个律师事务所前几天在 q 群里流传得挺广,因为他们为 500 公斤级的毒贩辩护免死的「战绩」发了 PR 炫耀,被误当成反女拳材料传播。现在这篇文章在知乎被删除了,但 google 搜索还留下了一点痕迹:
他们自己的门户网站也把这篇文章锁定了,但快照还能看到,特意截个图保存下。
可以看到被告最后死缓的辩护意见是「不属于核心人员」
现在,我讲个笑话:
我是个毒贩大老板派来监督工厂的手下,我不用动手搬原料,我每天监督他们进货出货就行。
我们已经搞定了半吨货。
我没有请律师。
我老大被抓了,我们团队全部死立执。
我说,我只是个监工,不是核心参与制毒贩毒的核心人员。
法院听了之后说,行,那你不用死了。
你信吗?在座的各位有人信吗?
你们不会真觉得凭律师辩护两句话就能搞定这个案子吧?
真相正反混杂的时候最难辨别。
我提醒大家擦亮眼睛,头脑清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