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结要不要刷飞牛 OS

193 天前
 yourmrtimewatch
想给闲置的 x86 机子( wyse5070 处理器奔腾 j5005 )刷个系统挂 docker ,现在纠结要不要刷个飞牛,闭源系统,怕不够安全。
也在考虑原生的 debian 或是 armbian ,之前刷过一次 Ubuntu ,感觉开启应用有些卡顿,怕跑多了 docker 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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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节点    Linux
69 条回复
chxf
193 天前
用 j5005 又是担心隐私又是担心性能,大哥,这就很难办了。
DrugsZ
193 天前
我从黑裙转的飞牛,好用的,主要是省心,你如果就是存照片,看视频,飞牛比黑裙好用,毕竟省心配置好了,如果有各种 docker 需求,那还是看看别的。
PrinceofInj
192 天前
只要纠结就别刷,就跟老婆是不是处一样,但凡纠结过后面只要吵架就是一个疙瘩。现在还好一点,肥牛刚出来的时候你看一下坛子里的风评。
ndxxx
192 天前
肥牛现在一堆视频区 up 在拿做节目推,看得出来中国人的 NAS 需求是一个逐渐下沉的增量市场,肥牛想先把口碑和用户习惯做起来,再后面如果还活的下去(烧的起钱的话)无非就是卖服务+卖硬件的商业模式。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在乎安全的话,你用这种提供在线服务的国产商业软件,我觉得你挺搞笑的。

隐私协议中的“四、 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自行阅读一下
https://www.fnnas.com/privacy

服务条款中的“第 5 节 云服务”自行阅读一下
https://www.fnnas.com/terms

对于你的“安全”方面的考虑,看一下自行评估一下就可以了。
ndxxx
192 天前
@andyskaura #17 不是不是哥们,1 楼说的是常识,你怎么还过来做伸手党问常识的依据
你的问题答案清清楚楚的写在别人官方网站上面😅

隐私协议中的“四、 我们如何共享、转让、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自行阅读一下
https://www.fnnas.com/privacy

服务条款中的“第 5 节 云服务”自行阅读一下
https://www.fnnas.com/terms
andyskaura
192 天前
@ndxxx #25 不是不是不是哥们,我寻思这协议有问题的地方在哪儿?怎么就变成层主口中的”不要隐私“了。再问一句,这协议是怎么针对国人了?
andyskaura
192 天前
@ndxxx #24 你以为放链接出来大家就不点看了嘛,况且飞牛的在线服务也就穿透和转发那里吧,搞笑的地方究竟在哪儿啊???哥们儿。
andyskaura
192 天前
@ndxxx #25 憋不住了!出来对线!!!层主对国内东西有点偏见我还能理解,毕竟确实见识过无下限的。但你这勾八东西混淆黑白,恶意揣测是真的坏。
THESDZ
192 天前
先搞 pve ,再选呗
ndxxx
192 天前
@andyskaura #26 不是哥们,你搞得我有点难绷啊😅

首先我说过“这协议有问题”了吗?然后 @laikick 层主的原话我用 app 官方的“隐私协议”来补充,又有什么问题?第三我说过“协议是为了针对国人”了吗?你为什么要问我这个问题?
zhangchongjie
192 天前
@liuyin 老哥,pve 虚机跑硬射,网络,扩盘麻烦嘛
andyskaura
192 天前
@ndxxx #30
是有点难绷,你脑回路不太一样,就这样该干啥干啥去吧。
liuyin
192 天前
@zhangchongjie 有啥麻烦的,我 istoreos 都在 PVE 的虚拟机里,舒服的很。
ndxxx
192 天前
@andyskaura #28 骂人就没意思了啊哥们
andyskaura
192 天前
@ndxxx #34 不好意思,确实是急了
jamos
192 天前
原生 linux 的,debian centos ubuntu alpine 装 docker ,不要去折腾飞牛,试错代价不是新手能承受得起的。
zpf124
192 天前
@ndxxx
1 楼说 "用这个就是泄露隐私,适合国人",
人家后面问他 “(会泄露隐私)证据呢”,
结果你跳出来说这是常识, 然后发了一个并不能证明 [会泄露隐私] 的协议链接, 还让人自行阅读。

协议里你所说的段落第一行就是写的 “未征得您同意不会共享个人信息” 。

别人真读了以后 你又说 “我说过这协议有问题了吗? 话是 1 楼说的,为什么要问我” 。

鉴定为精神分裂胡言乱语
ndxxx
192 天前
@andyskaura #35 没有关系兄弟,大家可以通过不同的发言 get 到各自忽略或者新的观点,求同存异吧
ndxxx
192 天前
@zpf124 #37 你这槽点太多了,我都已经把官方的用户条款隐私协议里的重点部分给选挑出来了,你好像还是是看不懂看不明白是吧。

首先“用隐私换便利”并不是瞎扯,隐私政策第 4 节白纸黑字:
法规或政府要求可直接披露;
为实现功能可给关联公司、SDK 。
下面还列了 9 条“无需事先同意”的例外。换句话说,想用云备份、跨端同步,就得接受数据可能被流转——这就是 1 楼说的“拿隐私换方便”。

第二,我从来没说协议违法,也没编什么“针对国人”。我只是把官方条款贴出来:你在国内用这玩意,数据落地广东,适用中国法律;你在乎隐私安全,就自己权衡要不要用。就这么简单。至于“精神分裂”这种帽子,抱歉接不了
lucasdev
192 天前
@ndxxx #39 这些点 Google 不也是一样吗 https://policies.google.com/privacy#infosharing ,隐私政策不都是这么写的么

这是一个专为移动设备优化的页面(即为了让你能够在 Google 搜索结果里秒开这个页面),如果你希望参与 V2EX 社区的讨论,你可以继续到 V2EX 上打开本讨论主题的完整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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