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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sj1029 由车主赔付的相关案例判例多的是,建议多学习少说话,开口就是阴暗和别人没脑子,显得你很小丑和巨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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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xiaoer 注意租车公司的主体是公司,且有限公司,个人借车=个体户=无限责任,具体可以看判例
北京市交通运输管理局 《驾驶他人车辆出事故 谁买单?》 时间:2013 年 02 月 26 日
来源:
https://jtgl.beijing.gov.cn/jgj/jgxx/94246/mtlj/164366/index.html情况 2 借同事车会友
近日,在一家软件公司供职的杨先生去餐厅吃晚饭,与他一起就餐的还有公司新来不久的员工小崔等三人。席间,大家喝了无醇啤酒。
饭后,小崔要去火车站接来京游玩的朋友,就提出想借杨先生的小轿车。杨先生二话没说,就把车钥匙递给了小崔。
不料,小崔行驶至莲花池路时,将正在步行的谢女士撞伤。
交通管理部门经核实认定:小崔饮酒后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小型轿车,违反分道通行的规定,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谢女士愤而起诉司机小崔、车主杨先生及车辆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海淀法院经审理,最终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超出交强险的损失,综合考虑小崔和杨先生的过错程度,判令小崔和杨先生各承担 50%的赔偿责任。
法官释法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高庆、张颖超法官说,根据这一规定,对于被侵权人超出交强险的损失,机动车使用人应承担赔偿责任。“车主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取决于其是否有过错。车主在出借车辆时应确保其车辆制动合格、能够正常安全运行,还负有审查借用人驾驶资质、行为能力等的义务,否则便视为车主存在过错。如果车主对事故的发生不存在过错,则应由借用人承担赔偿责任。除非车主与借用人是朋友、亲属等关系,自愿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