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开发,看中一新人,希望在 2 年合同中添加违约金/培训费部分,该如何操作?

2014-08-08 08:26:12 +08:00
 Alan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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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条回复
AlanZhang
2014-08-08 10:26:49 +08:00
@xuwenmang 难得有理性分析的。
wecoders
2014-08-08 10:27:27 +08:00
放新人一马,他可以到更好的公司接受更自由的培训,而不是被lz限制住。

还真有不少人想靠各种手段限制员工走,这样的BOSS脑子秀逗了吧
AlanZhang
2014-08-08 10:31:25 +08:00
@xiaop 难怪。 我决定辞职了,去开个培训班,收了钱,想走便走。
AlanZhang
2014-08-08 10:34:52 +08:00
@wecoders 你觉得现在还有多少公司要没有任何基础的新人? 自从我的实习职位投出后,收到的简历不下10封,他们来着各行各业,有的销售,有的是电焊工,有的就是在工厂里干活。但是他们都热爱开发, 您把他们都招去吧,给他自由的培训。
xuwenmang
2014-08-08 10:39:56 +08:00
@5thcat 唉,google只是举例。具体指的是在绝大的利益面前,没惩罚机制谁还会遵守合同?我不会!我不是小人,这是本能!

违约惩罚机制不止针对雇佣关系,适合所有的合同关系!别人付出了,你就要遵照合同付出。违约惩罚机制是一种 [防君子不防小人] 的机制。如果你这都觉得亏,那么只能说,太小人了。

我只想说,没惩罚机制的合同,跟没有合同是一样的。。。
我还想说,如果公司不打算惩罚某个员工的违约,那么证明这个员工还需要努力。
oltra
2014-08-08 10:50:16 +08:00
互联网公司普遍没有违约金,那是因为员工就算跳槽了也带不走什么…… 大部分的网站,就算把代码什么的带走了也不可复用,或者本来很多用的就是开源的东西。
muzuiget
2014-08-08 10:50:53 +08:00
靠,鄙视这种东西,没诚意就别请了,人家参与你的培训,时间不是成本啊?不管人家有没有能力,你花费人家的时间,就应该给钱。
pimin
2014-08-08 11:05:29 +08:00
1.自私是绝对没有错的,就好比楼主在这里也只是维护自己/自己公司的利益,本质都是一样的。
2.楼主觉得新人没人要,可以选择不要,选择是双向的,没有谁天生就是老人,不要觉得带了个新人跟恩赐一样,那么多从业者出来都是新人,谁饿死了?
3.其中内部培训是不算的,外部培训只计算实际培训费用,需要票据证明,食宿之类的都不算的。
也就是说,如果实际支付2W培训费用,约定2年,干1年走赔您1W就好了。培训协议可以在具体培训产生的时候签订,不一定非要在入职时候就签。至于楼主觉得带新人辛苦了,法律上是不支持的。
4.新人是能力差,也没拿老人的待遇不是么?
AlanZhang
2014-08-08 11:08:07 +08:00
@muzuiget 你去新东方免费学英语吧。 靠,要钱。我来你们这里要花费我多少的时间你知道吗,没诚意就别开了。
RyNex
2014-08-08 11:09:00 +08:00
楼主别的也别说了,赶紧公布公司名吧。
skybr
2014-08-08 11:11:06 +08:00
@xuwenmang

试用期就是用来做工作相关的基础培训的, 又不是公费送人出去读PhD, 现代这种术业有专攻的时代找个专业不对口的花正常合同时间做基础培训是雇佣者的问题.

竞业保密方面的协议要通过股权或者后续赔偿来保障, 不是双方签一下就有效的.

员工尽到提前办好交接的义务, 当然有提前解决劳动合同的权利, 规定时限的合同本身员工是处于弱势方, 举个例子, 公司干了半年倒闭了, 员工能拿满两年工资么?

企业是趋利的, 保障待遇才是重要的, 谈待遇的时候谈人情伤感情.
levn
2014-08-08 11:16:41 +08:00
有点像以前旧社会当学徒……当然比那是好
icyalala
2014-08-08 11:20:41 +08:00
看到楼主说的这段话:“你觉得现在还有多少公司要没有任何基础的新人? 自从我的实习职位投出后,收到的简历不下10封,他们来着各行各业,有的销售,有的是电焊工,有的就是在工厂里干活。但是他们都热爱开发, 您把他们都招去吧,给他自由的培训。”

我感觉这种人都能招进来做开发,可能真的不能从现在互联网公司的思维考虑了。。。楼主的公司还是离互联网比较远的。。。

一般来说"培训"这种经历是要减分的。。
duzhe0
2014-08-08 11:24:05 +08:00
两个月的年终奖+每年4月份调薪
marrow
2014-08-08 11:29:41 +08:00
个人经历:被公司以培训为名要求签了24万违约金的培训协议,结果完全没有培训,白天干活,晚上和周末自学。公司管理混乱,打算付24万走人。
skybr
2014-08-08 11:34:52 +08:00
@marrow 除非你们公司能出示你参加的第三方培训机构的24万收费证明, 那才需要按比例缴纳一部分, 不然办好交接直接走好了.
wecoders
2014-08-08 11:35:28 +08:00
@AlanZhang 你觉得差,可以不录用他们,如果录用了,就不要干恶心人的事,而且不管用,干1年照样走的溜溜的,真正留下来的绝对不会是因为有限制。
xiaou
2014-08-08 11:37:32 +08:00
在这个论坛里,一切不有利于程序员的事情千万别提。
GhostFlying
2014-08-08 11:41:22 +08:00
理解公司会有这种想法,但要考虑到这么做必然会吓走一批人,就目前行业现状而言,很可能是得不偿失的。另外,实际上违约金/培训费是存在限额的,通常也不可能设计的很高,实际约束力不一定有你想象的那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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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上来看,有关培训费和竞业禁止的问题,稍微找了点资料。

《劳动合同法》22-25条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GhostFlying
2014-08-08 11:42:24 +08:00
@GhostFlying 另外ls也有人提到过,真不想干了还有消极怠工这条路,逼你主动辞退他,总体不太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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