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给实习生多发了工资,一个一个的要求退回……

2014-10-30 16:33:00 +08:00
 lsylsy2
@ieuygnaw
实习生工资发多了,需要配合追缴这种事儿,工作这么多年还是头回遇到……还有已经离职的实习生……[黑线]

利益相关:暑假在新浪实习已经离职,前天给我打了两千多……(差不多一个月的工资数额)
当时以为是打串了(其他人用了我之前的工号之类),后来消息是多发了不少人= =|||
今早HR给我打电话,退了回去。
找你要了,那就还回去,道理上也是应该的;不过情面上,大家(微博上)普遍觉得追缴实在是丢公司的脸=。=
就是不知道相关财务日子是不是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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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节点    程序员
99 条回复
won
2014-10-30 21:04:56 +08:00
新浪有这么老实?其实直接让银行操作回滚一下就行了啊,直接你账户里就扣掉了,没几个人敢闹
lygmqkl
2014-10-30 21:10:38 +08:00
当年在新浪做兼职 500块一个月。。。都是眼泪阿。
kobe1941
2014-10-30 22:04:19 +08:00
想起了唐巧唐大牛当年在v2ex招实习生的帖子,呵呵
Sunnyyoung
2014-10-30 22:14:35 +08:00
这个暑期= =本人在一家普通小公司实习,工资不到800,离职的时候工资还TM给我发少了300!!!擦
gDD
2014-10-30 22:17:10 +08:00
@DeutschXP

> 如果首先不是想到这个,而是想到能不能不退啊,工资本来就低啊,已经花掉了啊,公司就不能大度一下么之类的,并不能说这种想法不对,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情绪在里面。但是只能说,如果大多数人的主流思想还是这样,那么天朝朝着法制化,一切有秩序的进程,还需要很长的路去走。没办法,因为大家虽然讲道理能够认同法制好,但是一旦牵涉到自己的一丁点利益的时候,却无时不刻不想着能够人治,能够特殊化,从某种角度来说,也是一种小农意识,这样的环境去搞法制,难!

这个想法与法制化哪里有冲突了?有这个想法并不代表我就不守法!飞来横财既然来了,退与不退就看我心情了。你说你非要拿回去,那就别卖可怜,拿出法律条款来(按照道理人人都应该懂一些这种基本的法,不需要这么绕),我就退还给你;我要硬是不给,你就去法院调解,法院判给你就是你的,这才叫法治。
sinxccc
2014-10-30 22:27:25 +08:00
不是自己的东西不拿,这是很简单的道理吧…

话说我最多的时候被多发了4k多刀的实习工资,最后也是主动跟HR联系退回去了。
lazyphp
2014-10-30 22:40:04 +08:00
虽然是财务的错误,但你拿着别人错误的东西会开心吗?反正嘛,互相理解就好了。社会大和谐
Biwood
2014-10-30 23:19:41 +08:00
渣浪实习居然才两千多,怪不得渣啊,这么点居然还要退回去,得穷到什么地步了,还是中国第一大社交网站呢
mengskysama
2014-10-30 23:28:34 +08:00
boss看见这个帖子肯定要骂财务了
imn1
2014-10-30 23:34:14 +08:00
@gDD
法院不会判给多拿钱的一方的,因为这是构成“不当得利”,如果对方没有提出诉求,可以作为不知情,不算不当得利,但既然诉求提出了,而且事实上也是超出合约范围的,是不能推诿的,拒不返还判重了就是非法侵占

我认为比较合理的是提出诉求一方先明确超支金额,但只要求对方返还大部分,例如80%~90%,剩余的作为因为己方工作失误给对方造成不便的礼节性补偿,这样的话人情道理都能说得过去
TingHaiJamiE
2014-10-30 23:47:47 +08:00
T T实习这个工资正常吧...
好吧,又达不到V2EX水准了...
Jimrussell
2014-10-31 00:00:56 +08:00
财务弄错了,让你退钱。这个行为实际上已经让实习生遭受了自行退钱这样的麻烦。而造成麻烦的原因却不是在实习生身上。换而言之,一堆实习生,为了几个财务的办事错误,白白买了单。

大多数人乖乖还钱的主要原因,应该还是觉得不要得罪其他人,尤其是自己还是实习生的时候。或者像楼主这样,觉得以后可能会有潜在的继续合作的可能,所以尽管自己吃亏(花时间花精力),但还是白白帮了别人的忙。

楼主过来发帖嘲讽,是一个很公平的行为。(由此也可见楼主在职期间并没有和财务人员有过好的交情。)
而且,我认为楼主既然离职了,就更没有必要“主动还钱”。完全可以在电话里说,让银行回滚,我最近很忙,没空操作。多给的钱这个月内我不会动。要是再来烦你直接拉黑号码处理。
xuwenmang
2014-10-31 02:21:18 +08:00
丢公司的脸
____________

有钱人就该 [多担待] 穷人么?多发你10块钱,财务都得负责。。。
monkeylyf
2014-10-31 02:34:43 +08:00
强势围观道德义务和合法性大战
lightening
2014-10-31 03:02:03 +08:00
@Jimrussell 对,说的有道理。我也觉得这钱确实不应该拿。但是楼主因为别人的错误付出了时间,抱怨几句很公平。
yancya
2014-10-31 08:44:35 +08:00
我现在是做财务的 就是看到楼上某些人的嘴脸 所以付钱的时候要再三小心

谁没有犯错的时候 尤其是做财务的 一犯错就是钱的损失
ibolee
2014-10-31 09:10:00 +08:00
当年新浪是中国互联网的三大巨头之一

现在呢?已经成二线了。原因有很多,你这算一个。
lovedboy
2014-10-31 09:40:45 +08:00
我会告诉你们当初实习公司多打给我一个月工资,我主动退回去了吗?这是情怀。:)啧啧。
sunxiaonian
2014-10-31 09:46:45 +08:00
我觉得多打钱要退回去当然是天经地义,但是如果财务犯的错误,需要实习生来自己操作弥补,那就是财务的问题了。

@yancya 另外,“谁没有犯错的时候”这个并不能为犯错本身开脱,犯了错误当然需要自己承担后果。而不是迁怒于那些指出你犯错的人或者是给那些因为你的错误受影响的人平添麻烦。
gDD
2014-10-31 10:14:25 +08:00
@imn1 你知道不当得利在哪部法里有详细解释?想去看看,民法通则里一笔带过了:“第九十二条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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