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删除你在 V2EX 的账号(内附详细教程)

2015-04-22 00:06:47 +08:00
 ynyounuo

关于

  • 这里绝对不讨论任何有关盗版软件、音乐、电影如何获得的问题;
  • 这里绝对不会全文转载任何文章,而只会以链接方式分享;
  • 这里绝对不会有任何教人如何钻空子的讨论。

所以

  • 大胆讨论有关盗版物如何获取;
  • 全文各种转载文章;
  • 教别人钻空子。

就可以 Deactivate 账号,甚至 Delete Permanently。


开个玩笑,我谈谈我自己的看法:

我想起了曾经待过的某瑞典站点,Moderator 因为政府 raid 放出临时的 ToS 说不允许以任何形式将网站上的内容转发到任何地方。然后一群 leecher 就开始因为这条规则觉得不自由了,说是自我管制什么的,然后开始用各种手段进行破坏和语言攻击。然后呢,这次之后该网站就封了一大批账号并且限制了 leecher 集中的地区的 IP 注册,从此我朝就被拒之门外了。我花了一些银子搞到的邀请得到的账号也因此无故不能登录了。我不知道现在那个网站发展如何了,几年了,都无法注册了,也买不到邀请。

V2EX 为什么要移动到国内并备案?是因为 Livid 闲的?

当 V2EX 被 X 的时候我们叫嚷着 V2EX 不能访问如何如何不好,亟待解决。当 Livid 真的着手去解决这个问题了,我们又开始叫嚷别的?

不能让「你」放心的去讨论一些问题的人不是 Livid,不能让「你」对国内的备案产生信任的原因也不是 Livid。Livid 只是为了能不给在用和希望使用 V2EX 这个网站的人多设一道门槛(当然你也可以说是为了广告的盈利)。然后就开始用 ToS 多加的「遵守中国的法律」就开始进行攻击?难道没有这一条并且 V2EX 还在美国的服务器就该顺着美国的法律走了?没觉得加上这一条也有建站者本身的一种无奈在里面吗?加上也算是为了为备案带来的一些坏处给大家个提示吧。至少我没觉得从这一条可以看出什么,只是作为备案之后给 V2EXers 的一个「提示」吧。否则是不是任何大范围的规则都得列到关于里呢?还有一些 commonsenses 是不是也要列上去呢?

而且,争吵太多的主题总是会被移到水深火热,为什么现在移了就觉得是个事儿,原先的就不是事儿呢?「自我审查」这个词儿着实被滥用了,会在意这些是因为觉得有损于「你」的利益而已。

V2EX 是也不是 Livid 一个人的,当然也不是「你」一个人的。当「你」借助工具方法可以浏览 V2EX 的时候,有一些人,他们同样热爱生活、喜欢分享、也喜爱 V2EX 这个社区,他们不能。

最好的解决办法无非就是备案。备案能带来好处,自然也就会带来坏处。当你接受不了坏处的时候,尝试着先去思考原因,和造成你不能接受坏处的责任人是谁。

提出建议当然是好的,我也觉得有必要添加彻底删除账号的功能,我觉得很多网站都该提供删除账号的功能:比如说巴诺,比如说 Wordpress,比如说 Slashdot,比如说 Pinterest,比如说 Netflix……

更有甚者比如 Kinja(Gizmodo、Lifehacker 等)的 ToS 讲到:

You may discontinue your use of the Service at any time without informing us. We may, however, retain and continue to use any Content that you have submitted or uploaded through the Service.

所以,@Livid 您不如妥协一下?提供一个永久删除账号的功能?然后大多数有建议的 V2EXer 也好聚好散。

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

― 洪应明《菜根谭》


希望大家和睦讨论,不要争吵。

9216 次点击
所在节点    V2EX
22 条回复
kidlj
2015-04-22 00:13:38 +08:00
没看文章,到觉得这是一个合理的请求。
Septembers
2015-04-22 00:14:07 +08:00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vimutt
2015-04-22 00:15:11 +08:00
以为你明白呢 结果还是。。。。 删了账号 数据呢 无主数据算谁的 就算有公共id 就凭这千八百人的小社区 留下千疮百孔的 到处都是 此用户已Deactivate 永久Deactivate 乃至delete xxx,信息如何保存 如何保持信息之间的关联和层次,我觉得这算是个问题吧,你让站长再来五百年? 另外,这就是个人的事儿了 站长不想违背初衷 也有自己的打算 大家就退散了吧
ynyounuo
2015-04-22 00:17:38 +08:00
@vimutt
参考 Kinja 的霸王条款,我是顺应反方向的。
ynyounuo
2015-04-22 00:22:02 +08:00
@kidlj
嗯,我讲那个故事的意思就是,应该允许用户存留,并且用户本人保留对于自己发表过的内容以及账号信息的全部权利,谈到的事儿是希望矛盾双方不要像我说的故事里那样互相造成伤害,然后对无辜者也造成影响。
vimutt
2015-04-22 00:23:36 +08:00
@ynyounuo 嗯嗯 理解你说的意思 这事儿 我的建议还是放一放 很多事情眼前看只能一头雾水 过一段时间不言自明了 只是希望社区暂时别被这样的事儿弄得乱七八糟的 今天水区好几条帖子了 我看都人心惶惶的 其实大可不必 真有本事顶风上的 也自然有收身的本事 总之以后小心点总是好的 上一条留言 只是想说L可能也有自己的为难之处罢了。 您的帖子也挺好的 说的在情在理
Huadb
2015-04-22 00:24:01 +08:00
标题党
stupidcat
2015-04-22 00:35:46 +08:00
违规了,贴子被删,账号被禁用,以前的所有数据仍然好好的在那儿,这种概率比较大
yangff
2015-04-22 00:39:00 +08:00
当 V2EX 被 X 的时候我们叫嚷着 V2EX 不

你们,不是我们,谢谢。
ynyounuo
2015-04-22 00:39:56 +08:00
@yangff
那句话是我说的,不是你说的呀。
yangff
2015-04-22 00:41:12 +08:00
@ynyounuo 那就是你,不是我们
ynyounuo
2015-04-22 00:43:49 +08:00
@yangff
对不起,是我自己。
ynyounuo
2015-04-22 00:44:16 +08:00
@stupidcat
我觉得 Livid 一直没有给 V2EX 添加删除主题、回复功能,并且限时修改的原因就是他希望人们对自己说出去的话负责。

然而责任和权利是同时存在的,需要对话语负责就有对自己的话语处置的权利。当然,这个也不好权衡。
ZyZyZzz
2015-04-22 00:51:20 +08:00
说一点点个人看法。
就拿Kinja的ToS来说:We may, however, retain and continue to use any Content that you have submitted or uploaded through the Service.
注意,是any CONTENT,我相信是不包含任何user account info的。
但是这次的情况不同,不只是我们发的content,我们所登载的一切账号信息(包括那些“不存在的网站的账号”)现在都有可能被它本不应该获取的对象获取。用户(至少我)有可能是因为这个服务器在国外才信任此网站,并登载这些信息的。但现在服务器地域位置的更变,导致这些个人信息会蒙受用户所认为不该有的风险。更重要的是,部分信息服务提供者并不由新所在国提供或管辖。

所以我的建议略有不同:
希望站点管理者能给需要的用户提供一次选择是否抹消这些信息并选择是否更换新信息的机会。或者可以说是 **重新注册** 的机会,这样想留的也能选择如何安心的留下来。

我相信至少有一部分user所说的删除帐号根本不是离开的意思,仅仅只是想保护一点个人信息而已。content部分请其他人讨论,我不做评价……

PS:我不希望因这种观点出现争吵:我在A国服务器1上注册了账号,然后在A国服务器2上我**选择**使用了1的信息注册,然后服务器2从A国搬到了B国,然后B国能获取到1的信息,然后这是应该的,因为你是B国人。
Nonsense
jsthon
2015-04-22 00:53:17 +08:00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用户的数据固然宝贵

可这个就是这样:有的人要走,有的人要来,没什么奇怪的。
17chai
2015-04-22 01:08:53 +08:00
我非常喜欢不能删除回复主题的设定. 人们太容易选择性遗忘对自己不利和突显自己的有利一面.不能删除意味着真实,或许我现在说得是蠢话,但是我明天不能后悔而删除,因为它代表了这一刻我真实的想法,而不是自欺欺人.
而且FAQ里已有说明 ---> (已经有回复的主题,在 V2EX 是不会被删除的)
我们应该有勇气面对自己所做过的事和说过的话.
MrGba2z
2015-04-22 04:43:22 +08:00
我当初删除人人的时候也是用了极端手段……因为前两次和客服说deactive都只是停用而已,后来我说你再不彻底删除我的账号,我就发反动黄色信息……然后就好了
ysz19962
2015-04-22 08:52:35 +08:00
直接喷@Livid不就行了
ysz19962
2015-04-22 08:55:28 +08:00
@Livid 可以吗@ysz1996是怎么ban了的吗,违反了什么规则呢?
ellermister
2020-02-21 15:08:49 +08:00
@MrGba2z 账号停用了不就也无法发了吗?

这是一个专为移动设备优化的页面(即为了让你能够在 Google 搜索结果里秒开这个页面),如果你希望参与 V2EX 社区的讨论,你可以继续到 V2EX 上打开本讨论主题的完整版本。

https://www.v2ex.com/t/185352

V2EX 是创意工作者们的社区,是一个分享自己正在做的有趣事物、交流想法,可以遇见新朋友甚至新机会的地方。

V2EX is a community of developers, designers and creative people.

© 2021 V2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