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beta 的防广告屏蔽简直丧心病狂

2016-04-14 09:30:49 +08:00
 smartdie

开启广告过滤,直接新闻都看不见了……

防止广告屏蔽见过,做的这么激进的还是头一次见。 站长难道没有更体面点的解决思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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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条回复
hezhile
2016-04-14 14:41:31 +08:00
24inf.com , 把几个网站包括 cnbeta 的内容简化后聚合,手机访问完美, pc 端也可以接受。
honeycomb
2016-04-14 15:09:56 +08:00
@yuewolf

既然 A:你可以屏蔽我饭碗,我当然 B:可以屏蔽你访问我的内容。
你说的完全正确

但是 B 比 A 更难, cnbeta 这次就是证明。
你也意识到了”只是懒,没做“

现在的 anti adblock 的工具 /插件只多不少
但它们的大部分只需要额外加入这样一个工具就被无效化了:
https://github.com/reek/anti-adblock-killer

原理你也明白,因为广告代码一般只是 javascript 和 css ,都是明文的,而且天杀的浏览器还有大量用于修改页面的接口 /能力。

另一方面,
”自己屏蔽别人广告,还不让别人反屏蔽,甚至要人家“体面”解决“,是道德的
因为它并没有,更做不到强迫别人停止(试图)反屏蔽,这样的言论受到保护


@just4test
因为你发现了,屏蔽和”不看到“是一回事
仔细想想浏览器展示广告的原理:

页面上含有内联的广告代码 /指向广告代码的链接--->下载广告代码--->运行广告代码

@otakustay
就广告来说,
“我要用你的产品,但我不接受这个协议因为**我觉得**不合理”是合理的

因为这种程度:
"你用我的产品,我的产品放这些广告,你不接受这个协议,你可以不用我的产品 "
是徒劳且不现实的,而且也是不合理的,因为:

除非浏览器,或运行浏览器的电脑是”我“的财产,或者是”我“拥有强大控制力的。

@Leafove
屏蔽广告是道德的

@smartdie
cnbeta 删评论有两个目的
一个是稍微抑制喷子,告诉他们评论很快就会隐藏
另一个是审查压力的要求,是国情

@MrJing1992
adblock plus 有一个关于”可接受广告“的理解,这样的广告可能是体面的
定义什么是体面的广告自然不是广告主 /流量主的两家之言
kasinx
2016-04-14 15:27:01 +08:00
我就不看 cnbeta ,闻听此事我觉得这个网站现在真是丧心病狂了。
xenme
2016-04-14 15:28:45 +08:00
jarlyyn
2016-04-14 15:48:57 +08:00
@honeycomb

所以总结下来,你流氓你有理,是这么会事吧?

所以破解软件也有理,盗版也有理,对吧?

我从来都认为广告是一种付款形式。

所以我不会去屏蔽广告。

也不会接受在我花市场价购买的东西里出现广告。
otakustay
2016-04-14 15:50:35 +08:00
@honeycomb 手是你的一部分,刀是你的财产,你捅谁都是错的
honeycomb
2016-04-14 16:11:14 +08:00
@otakustay
所以你没有弄明白广告展示的机制
导致你错误地使用了手和刀的比喻

相比之下,你可以使用剪报作为比喻更恰当:

报社不能也做不到迫使你剪掉报纸上你不愿意看到的东西。
你随时可以行使不减掉报纸上某一部分,或剪掉报纸上某一部分的权利。

在这个意义上,”你捅谁都是不错的“
SvenWong
2016-04-14 16:16:44 +08:00
@watermeter 真没觉得屏蔽广告有多么不体面
fordoo
2016-04-14 16:16:56 +08:00
hosts 加上 127.0.0.1 cnbeta.com 可解毒
just4test
2016-04-14 16:22:13 +08:00
@honeycomb 我觉得网页和应用程序差不多,普遍认为应用程序的破解是不道德的,或者至少不是正当的。
那么网页和应用程序差多少呢?我感觉只差一个用户协议。
所以如果网页加上一个用户协议,初次访问页面的用户被要求点击同意(类似草榴的 你是否已经 18 岁)
然后网页提供方要求用户不得更改页面内容,否则请离开,这样是否合理?

还有就是,即使应用程序安装时不含有用户协议,是否通常也认为 破解这样的应用是不正当的?
如果是,那么相似的是否屏蔽网页内容是不正当的?

还有就是,我认为评价屏蔽和破解动作是否正当,和被破解的对象的技术实现方式无关。
在认为破解桌面应用程序是不正当行为的前提下,如果该应用程序是以 html 套壳的方式实现的,难道对其的破解就是正当了的吗?
Havee
2016-04-14 16:51:51 +08:00
有 4 点

1. 广告并非点击才有效,譬如你搜索蛀牙,访问其他页面就挂满牙医的广告一样
2. 道德不道德?浏览器都内置了来路跟踪的开关,你觉得到底道德不道德
3. 我们访问 A 站遵守 A 站的规则,但并没有义务在访问 A 站的同时要遵守 B 站的规则
4. 站长在醒目的地方放置如下提醒文字试试:“你在本站访问的一切行为,会被第三方广告主收集,如果你不认可,请不要访问本站。”


楼上很多人的点找错了,会被道德帝批判的。
Havee
2016-04-14 16:56:13 +08:00
同时又有更多的问题:
如果确认网站与第三方广告存在联盟关系,需要用户不屏蔽广告才能访问,并受法律保护。
那么,如果访客在访问 A 站的时候,相信了某个假药广告,导致的损失,访客能否向网站索赔?

来来,先将这些基本的权利与义务给我们解释清楚了,再来谈道德不道德。
honeycomb
2016-04-14 17:13:40 +08:00
评价屏蔽和破解动作是否正当,和被破解的对象的技术实现是有关的:

即网页和应用程序不一样

在浏览器中未授权修改网页,或者更改解释它的方法是普遍接受的,是道德的。
而对应用程序进行修改则是不道德的。


“网页提供方要求用户不得更改页面内容,否则请离开”

------这是合理且没有效力的做法,因为网页提供方无权要求,也做不到让用户不得更改页面内容。
合理的部分在于,无论用户是否修改了网页,草榴提出的 18 岁限制的声明都是有效的,只是用户或许通过修改浏览器下载到的拷贝曲解了它。

为何又说是无效力的呢,因为网页提供方不是浏览器,它不能决定,只能预期 1,相关的代码都被下载到了用户设备上 2,浏览器以某个标准处理这个网页,而用户有权对 1 和 2 做出改变,浏览器允许用户这么做。这里浏览器的还可以衍生到操作系统 /设备的级别。

考虑这样一个场景:
A ,一个网页声明用户不允许修改自身。
B ,用户用 Mozilla Firefox 浏览这个网页, MPL 许可了用户这个浏览器拷贝几乎所有的使用权
你觉得 1 更强呢还是 2 更强

如果 1 更强,则意味着”有一天我买了菜,我被告知,我只被许可炒我买到的菜,我不被允许用水烧我买到的菜“也是合理的。

有一个相关的问题,我们买到的实体书,是可以转卖的(当然不能复印它再拿去出售);但是对于电子书,我们通常无法转售我们拥有的合法拷贝。


”应用程序安装时不含有用户协议,是否通常也认为 破解这样的应用是不正当的“

------这和当地的著作权实践有关,比如我们考虑一个”不含有用户协议“是否意味着”本作品自动加入公有领域“的情况。
如果这个程序说自己是 GPL 授权的,那么破解这样的程序显然是正当的。


”如果该应用程序是以 html 套壳的方式实现的,难道对其的破解就是正当了的吗“
------以破坏应用程序完整性的形式的破解是不正当的,这一点基本保证了属于应用程序一部分的 1 。但是应用试图获取一些数据的时候,在这些数据提交给应用之前,用户想怎么改就可以怎么改。
honeycomb
2016-04-14 17:16:35 +08:00
@Havee

更重要的是
”如果确认网站与第三方广告存在联盟关系,需要用户不屏蔽广告才能访问,并受法律保护。“

服务提供者可以试图让,但不可以迫使用户“不屏蔽广告才能访问”,因为这只有服务提供者掌握了用户的相关财产的使用权才可以实现。
otakustay
2016-04-14 17:19:21 +08:00
@honeycomb No ,这是协议的问题

如果报社对报纸有过相关协议要求你不得剪报,你就是不得剪报,并不因为它是张纸你就可以剪
不信你剪个 RMB 试试?

同理网站的协议如果有这方面的规定,就应该遵守,比如优酷是有的

> 您同意我方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以各种方式投放商业性广告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在我方平台的任何位置上投放广告,在您上传、传播的内容中投放广告),您同意接受我方通过电子邮件、站内短信、手机短信、网站公告或其他方式向您发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honeycomb
2016-04-14 17:49:36 +08:00
@otakustay

”不信你剪个 RMB 试试?“
-----RMB 受特别法律保护,所以我并为获得剪开 RMB 的权利,除非是假 RMB


”如果报社对报纸有过相关协议要求你不得剪报,你就是不得剪报“
------报社就是不可以这么要求,因为这份报纸拷贝不再是它的财产了,报社已经失去了对曾经是它的财产的处置权利。
同理网站的协议如果有不合理的规定,就是不必遵守的。
honeycomb
2016-04-14 17:50:53 +08:00
@otakustay

”不信你剪个 RMB 试试?“
-----RMB 受特别法律保护,所以我并未获得剪开我所拥有的 RMB 的权利,除非是假 RMB ,因为假 RMB 不是 RMB
myang
2016-04-14 17:52:34 +08:00
是不是你用的屏蔽插件有问题,我刚刚还试过除了会有提示,内容显示完全正常啊
honeycomb
2016-04-14 17:52:56 +08:00
@otakustay
如果能让报纸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之类的法规保护,自然人们将无法”故意毁损人民币“,因为在这个语境下,报纸是一种人民币
smartdie
2016-04-14 17:53:47 +08:00
@myang mac-chrome 浏览器, ad-block ,现在还是这样……

这是一个专为移动设备优化的页面(即为了让你能够在 Google 搜索结果里秒开这个页面),如果你希望参与 V2EX 社区的讨论,你可以继续到 V2EX 上打开本讨论主题的完整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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