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发双薪前开除,有带这样欺负员工的吗?

2016-12-12 20:15:54 +08:00
 ljk

对,那家公司就叫景心科技。

Z 是去年十一月份入职的前端妹子,一年过去直到今天也没犯过什么错吧,期间还拿了所谓 景心之星 的奖。

马上( 1 月 10 号)就要发双薪了,部门经理说,咱们性格不合,要开除你。

什么荒谬的理由开除都好,一个月的赔偿当然是少不了了。关键是像这样年底发双薪前无端开除的,除了“变相无赔偿开除”,想不到能用别的词眼形容这种居心。

也没有法律规定公司不能在发双薪前开人,只是怎么想怎么觉得 Z 被欺负了,对付这样卑鄙无耻的公司,能怎么着唉?

听 Z 说,那个部门经理也曾把试用期快到的员工找个理由随便就开了,想着说节省部门成本。嗯,听起来这家公司对员工相当的物尽其用。

12894 次点击
所在节点    职场话题
74 条回复
wangdu2012
2016-12-12 20:20:04 +08:00
卸磨杀驴?
lijsh
2016-12-12 20:23:19 +08:00
我们公司试用期六个月,然后我在还有几天满六个月的时候被告知试用期不通过,就最近, CTO 说就算留到年后也没什么年终的了,现在走还好找工作。

明明是公司的错,说出来却好像是我做得不对,真是像吞了苍蝇一样恶心。换做以前的话我一定很伤心,还好我对自己能力有自知,而且时间宝贵,早走也好,在这样的公司待下去也不会有多少长进。

努力提升自己,努力挣钱,不要再委屈自己进这种破公司,是我的建议。
redtea
2016-12-12 20:26:25 +08:00
N+1 不就相当双薪吗?
hbkdsm
2016-12-12 20:28:15 +08:00
@lijsh 赞心态
ljk
2016-12-12 20:45:12 +08:00
@redtea 本来就要拿双薪的,他掐准时机把你开了,让你拿不到双薪,不亏吗?
ljk
2016-12-12 20:46:09 +08:00
@lijsh 你这个听起来更惨,毕竟试用期连赔偿都没有
Felldeadbird
2016-12-12 21:04:50 +08:00
@lijsh 6 个月也接受,那不就摆明被屠宰吗?
辞退是要配钱的, n+1
ixiaohei
2016-12-12 21:12:18 +08:00
这种可以撕逼的,我之前那家公司老板过年前开除 hr , hr 就是跟老板撕逼,然后说你现在是开除我,一个月赔偿少不了,另外年终奖也要发给我,因为我做了一年,不是我主动离职,而是你开除我的。最后那个妹子拿到了 3 个月薪水(一个月赔偿,一个月年终奖,还有一个月她自己都搞不清楚),听她说完这些我发现我弱爆了(当年上家垃圾公司不发年终奖我直接辞职走人...)。
ixiaohei
2016-12-12 21:20:43 +08:00
另外补充一句,那个是 hr ,最后老板要她去坐前台(相当于赶人,变相处罚吧,小公司常用伎俩),她直接跟老板来句我是来做 hr 的,不是来做前台的(佩服这种人,有风节.....)
ljk
2016-12-12 21:58:45 +08:00
@ixiaohei 法理上争取不了,情理上也要争取,这个做法确实有点佩服
kevinzhwl
2016-12-12 22:07:38 +08:00
@ixiaohei 贵 hr 主张的两点都是法律上站得住的,可以一撕;一般赔偿标准是 N+1 的,她工作 1 年, n=1 ,再加年终。
ljk
2016-12-12 22:31:39 +08:00
@kevinzhwl 请问要求年终奖怎么在法律上站得住?
Mac
2016-12-12 22:34:39 +08:00
如果年底双薪是固定的作为年终奖的性质, LZ 是可以主张的,前提是你在发双薪前别签任何带有结算性质的字。
zhuziyi
2016-12-12 22:39:59 +08:00
千万别签字,就这样熬一个月。
alading
2016-12-12 22:56:55 +08:00
1.去年 11 月份入职,到 12 月超过一年,第二年不满半年,按半年算,所以还有半个月工资
2.另外,没有提前 1 月通知,还要补偿 1 个月的代通知金
3.如果有年休假,按每日工资折算
4.如果合同明确写了是 13 薪,但没说明发薪当天员工必须在职,劳动仲裁一般是按比例折算的(这个不确定)
所以至少应该有 2.5 月工资,只补偿 1 个月千万不要同意
lijsh
2016-12-13 00:38:17 +08:00
@Felldeadbird 也不怕你见笑了,我工作了几年,从来没试过被这样辞退,突如其来完全没有预兆,当时一下子就懵逼了, CTO 直接抽出一张辞职申请让我签字我竟然就这样签上去了…

CTO 就是个奇葩,我改天另起一帖吐槽一下。
vultr
2016-12-13 01:04:07 +08:00
公司这样对待员工的话,早点走也不是什么坏事,自己应该得到的努力去争取,劳动法是对员工有利的,基本上一告一个准。
haohappy
2016-12-13 09:11:17 +08:00
公司名称 老板名字 CTO 名字 曝光撒,只要你不是说谎的,陈述事实怕什么
Him
2016-12-13 09:13:24 +08:00
听上去像是:我们性格不合适,分手吧。
ttop5
2016-12-13 09:15:01 +08:00
感谢造福后来人

这是一个专为移动设备优化的页面(即为了让你能够在 Google 搜索结果里秒开这个页面),如果你希望参与 V2EX 社区的讨论,你可以继续到 V2EX 上打开本讨论主题的完整版本。

https://www.v2ex.com/t/327152

V2EX 是创意工作者们的社区,是一个分享自己正在做的有趣事物、交流想法,可以遇见新朋友甚至新机会的地方。

V2EX is a community of developers, designers and creative people.

© 2021 V2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