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好玩的数学题,大家来做一做,我已被搞疯!求高手解答哪儿逻辑错了

2019-11-15 10:30:43 +08:00
 zushi000

有 2 个人,一个叫陈良,一个叫绍文。两个人摘桔子,合伙给摘果工人办伙食。按比例摊伙食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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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良摘了 11000 斤果,绍文摘了 17000 斤果,就按照这个比例摊钱。少文先在陈良处拿了 400 元买回来 366 块钱的菜(剩 34 元没有还给陈良)。陈良在家拿出油米冻猪肉等价值 243 元的菜。问,按比例摊下来,邵文要给陈良多少钱?

相当于这顿饭一共 609 按照比例(绍文) 17000 斤,(陈良) 11000 斤。邵文是摊 369.75 陈良是 23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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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1█.///////如果邵文是退 369.75 + 34 =403.75 。那相当于邵文只用了 3.75 元钱就办了这个伙食。因为绍文最后给了陈良 403.75 ,但是先从陈良处拿了 400。

那么就是退 369.75 + 400。那相当于邵文支出 769.75 。但由于邵文先从陈良处先拿了 400。那么实际支出还是 369.75

█结果 2█.///////如果算账的时候,邵文先把陈良给的 400 还了,那么就相当于这个 366 元的菜是邵文买的。即邵文出了 366 买菜,陈良出了 243 买菜。邵文出的 366 菜钱里面,有 366 *(11000 / 28000)=143.78 是陈良要付给邵文的。陈良的 243 元菜钱里面,有 243*(17000 / 28000)=147.53 是邵文要付给陈良的。这样一综合,就是邵文还要付给陈良 147.53 - 143.78=3.75 。这样的话邵文还是支出的先还的 400 + 3.75=40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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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结果 2 就跟结果 1 冲突。哪个错了,逻辑陷阱在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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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节点    中二病
36 条回复
hugsky
2019-11-15 10:38:28 +08:00
绍文,少文,邵文。
kingyifa
2019-11-15 10:50:34 +08:00
1、从名字手打,还有这么明细的金额,可以大胆推断这个是楼主碰见的问题。。
2、邵文是摊 369.75 ,就是要从自己的手里拿出这些钱,其他的都归陈良就对了,不用搞得这么复杂。。
chzzzy
2019-11-15 10:51:45 +08:00
这道题故意把数据作复杂而且解答过程很混乱再埋下文字陷阱没有意思,感觉就是抄袭住旅馆少一元和买骆驼卖骆驼问题再把数据做复杂,但远没有这两题精妙
zushi000
2019-11-15 10:52:37 +08:00
@kingyifa 是的 就是我 2 个邻居 我都被搞昏了
chzzzy
2019-11-15 10:52:47 +08:00
1 错了,最后还得把私吞的 34 吐出来,最终还 403.75
zushi000
2019-11-15 10:54:04 +08:00
@chzzzy 没有故意这样,就是昨晚上遇到的。我 2 个邻居卖橘子。他们平摊伙食费。搞不清楚让我去算,我算着算着也昏了
goreliu
2019-11-15 10:55:48 +08:00
结果 2 是对的,但不用这么复杂。先把欠的 34 还了,再出对应的 369.75 就可以了。

结果 1 的错误出在这里:

如果邵文是退 369.75 + 34 =403.75 。那相当于邵文只用了 3.75 元钱就办了这个伙食。因为绍文最后给了陈良 403.75 ,但是先从陈良处拿了 400。

从陈良拿的 400 大部分已经花了办伙食了,并不属于邵文,只考虑还欠的 34 就行。
zushi000
2019-11-15 10:56:09 +08:00
我最开始算着也是答案 2. 但是从陈良的角度来说,绍文最后只归还了他 403.75 ,但是他之前给过绍文 400 块钱。那岂不是绍文只用了 3.75 就办了这个伙食
goreliu
2019-11-15 10:59:37 +08:00
@zushi000 #8 那 400 中的 366 都和绍文没关系,谁拿这个钱买菜都一样。
across
2019-11-15 11:00:11 +08:00
邵文出的 366 菜钱里面,有 366 *(11000 / 28000)=143.78 是陈良要付给邵文的。
陈良的 243 元菜钱里面,有 243*(17000 / 28000)=147.53 是邵文要付给陈良的


这个公式不对,饭钱总价算比例算的,这里分俩人的部分再算比例,失去实际意义了。
goreliu
2019-11-15 11:05:30 +08:00
@zushi000 #8 你可以认为是陈良自己花 366 买菜,然后借 34 给邵文,这样就不乱了。
chzzzy
2019-11-15 11:06:44 +08:00
@zushi000 403.75-400 没有意义,这只是少文收入支出的一部分,他还要买菜
zushi000
2019-11-15 11:07:09 +08:00
@goreliu 对,这样想就是对的,陈良给的那 400 不能算借,只是给钱让少文帮忙买菜。谢谢了哈
across
2019-11-15 11:09:16 +08:00
按 17000:11000 算,俩人付账分别是:369.75:239.25

这是他们付给饭店的,而不是互相付钱。 你再想想,欠款才是在俩人之间流通的,因此
邵文当时收支
(还款)-400
(饭钱)-369.75

中计 -769.75

陈良当时收支
(还款)+400
(饭钱)-239.25

总计 +160.75

你的算法 2 把第三方饭店给无视了。
baicheng10
2019-11-15 11:11:42 +08:00
400+243-239.25=403.75
问题关键不在你算清楚了,而是参与者理解了并认可……不然就是有理说不清。
baicheng10
2019-11-15 11:13:10 +08:00
懒得解释就说陈良是给够的,把 400 还他就得了,几块钱就算了。
leaffeng
2019-11-15 11:13:39 +08:00
先说结论,结果二是对的,邵文给陈良 400 + 3.75=403.75

这是两个事情,一是欠债,二是摊成本,分开看就很容易了。再看实际支出来验证,邵文实际支出 366+3.75=369.75 ,陈良实际支出 243-3.75= 239.25
zushi000
2019-11-15 11:14:00 +08:00
@across 你这样的话饭钱总共才是 609 那绍文却支出了 769.75 陈良还得了 160.75 是不是不合适
across
2019-11-15 11:18:16 +08:00
@zushi000
这是还的欠款。当然是+160.75 。
俩人之间的借款 400 不是钱????

你把欠款抹去,那不就是
邵文当时收支
(饭钱)-369.75

陈良当时收支
(饭钱)-239.25

这个是他们交给饭店的!!!而不是互相付款。互相付钱是搞毛???
zushi000
2019-11-15 11:20:32 +08:00
@across 明白了 ,谢谢。你是假设下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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