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驴找马,因为没完成的月度计划工作,被要求完成月度计划工作之后才能交接离职

2020-06-18 10:18:49 +08:00
 ChoateYao
作为一个小领导,组员有人提离职。

但是月度计划工作他还未完成,不想等完成月度计划工作之后就跑路,被我拒绝了,要求他完成或 30 天之后才能离职走人。

现在导致对方拿到的 offer 失效了,还吐槽没有哪家公司会要求离职需要 30 天才能走的。

现在我的屁股就是坐在管理者这边,他想拍拍屁股走人了,那我能怎么办,我的工作还需要继续下去的啊。

难道现在都是火速离职的嘛?当天提第二天就能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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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条回复
m0kha
2020-06-18 11:18:35 +08:00
@LuVx 。。。你今天说离职第二天跑了就很道德吗?
换个问题,公司今天说把你裁了,第二天不用来了,还没有+1 的补偿道德吗
hello2060
2020-06-18 11:19:10 +08:00
@m0kha 公司这么做不是违法吗?
reus
2020-06-18 11:20:49 +08:00
提出离职就是不想干了,你还强行要他干,可想而知工作质量会是怎样

你这样做,等于拿公司的钱换回一些低质量的成果,是在损害公司的利益

走一个人你的工作就受这么大影响,说明你从来没考虑过人力方面的规划,一点余量都不留,管理能力不太行

再说了,技术开发的,谁都知道“完成”是指什么
woodensail
2020-06-18 11:21:07 +08:00
@kimchan 毕竟新接手的人也没能力立刻介入开发就是了。我离职的时候基本上是前半个月完成需求,同时进行交接。后半个月在公司划水,并且在接手的人做项目时做一些疑难解答。
老实说,最后那半个月是我在公司里最爽的日子,上班就开始玩儿手机,玩儿到下午 6 点准时走人。
m0kha
2020-06-18 11:21:58 +08:00
@hello2060 没协商好就不来了应该也违法吧,这个我不清楚,公司这么做肯定违法
woodensail
2020-06-18 11:22:04 +08:00
@hello2060 离职后,不经允许第二天消失也违法。
speculatorA
2020-06-18 11:26:24 +08:00
@m0kha 类比问题对于概念和变量的理解太差了你
hello2060
2020-06-18 11:26:54 +08:00
@woodensail 法律规定双方都得提前 30 天告知啊,所以他做的两个假设都是根本不存在的东西有什么好讨论的?
woodensail
2020-06-18 11:31:09 +08:00
@hello2060 是的啊,所以说违法啊。
hello2060
2020-06-18 11:33:22 +08:00
@woodensail 没看清楚,谁违法了?楼主帖子里提离职的第二天消失了?
speculatorA
2020-06-18 11:35:11 +08:00
@ChoateYao 月度计划就没有个 PLAN B 吗,怎么可能每个月都顺顺利利。
无法认同你的做法,且你的做法在你提供的情况下倾向于:依然无法按时完成计划,完成部分质量较低,低价值的工资付出。
如果能较好的协商时间,模块分配,那结果倾向于:按时完成计划,质量较好,合理的工资资金分配(离职者-,加工者+)
结果都只是[倾向于],可能你运气好,选择了不好的做法,也获得一个好结果,但运气这东西啊,谁....tx
BadAngel
2020-06-18 11:35:20 +08:00
@aabbcc112233 抱歉,我不认可善良的说法。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规则要求了双方的义务,管理者也没有完全否定提前离开的可能,给了 30 天和完成当前工作的两个选择,工作人员应该履行自己的义务。
wysnylc
2020-06-18 11:35:23 +08:00
@ChoateYao #31 看你自己变通咯,有时候也不一定要当什么好人 一个巴掌一个糖是最基本的管理手段
如果没有其他附加场景和前提条件,你在这件事情上卡他的离职对你自己的发展和现在的团队来讲百害无利
hello2060
2020-06-18 11:35:41 +08:00
@m0kha 公司个人都违法,但是公司想在这 30 天内让员工好好干活那就纯属脑子不清楚了。人家完全可以请假啊,年假事假无薪假,你不批人家只要出现在公司就算不干活你也拿他没办法啊。
crystal1992
2020-06-18 11:36:21 +08:00
同作为部门小领导,我给部门排的工作任务都到国庆了,具体能细分到每周。但是遇到特殊情况(如疫情,紧急需求,人员变动)项目是可以顺延的。不存在说谁走了,其他人就得分担他的工作,还必须在计划内完成。

所以员工离职时间基本都是交接完手头工作即可,就算是重要岗位,交接只要超过了一个月就可以随时走人,当然老板肯定会用额外的报酬来留人继续交接。

噫,算是突然发现了一个我司的小优点。
672795574
2020-06-18 11:39:37 +08:00
@515576745 又没有说楼主犯法,说恶心没问题吧
zbttl
2020-06-18 11:39:49 +08:00
@LuVx 罗翔还强调过「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呢

而且这个员工要跳槽他自己也没提前说啊,明知道自己公司有办法强留的
不过如果之后要江湖再见或者在乎自己或者公司风评的话
lz 你也应该做点什么,比如应承人家这个月做完东西就发工资走人,最后请人家一顿散伙饭什么的,起码稳住他,别倒时真的炸了。
BadAngel
2020-06-18 11:42:16 +08:00
@reus 理性来说,offer 过期这种事情,员工自己也有责任的。还是应该履行好自己的义务,要有职业素质。
312ybj
2020-06-18 11:45:12 +08:00
得不偿失啊, 好聚好散, 强留的话,只会让他给你埋坑留 bug
woodensail
2020-06-18 11:45:44 +08:00
@hello2060 之前 mokha 的回复里写到「你今天说离职第二天跑了就很道德吗?
换个问题,公司今天说把你裁了,第二天不用来了,还没有+1 的补偿道德吗」
你的回复说公司这么做违法,然后我的回复是说「离职第二天跑了」这种行为也违法。

还有什么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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