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32811
2020-08-08 13:55:11 +08:00
过度解读版权了。
> 在延伸的代码中(修改和有源代码衍生的代码中)需要带有原来代码中的协议,商标,专利声明和其他原来作者规定需要包含的说明。
这份“抄袭”的二次迭代的代码中是保留了原来的协议的。你说商标、专利声明,原作并没有的。
> 如果再发布的产品中包含一个 Notice 文件,则在 Notice 文件中需要带有 Apache Licence 。你可以在 Notice 中增加自己的许可,但不可以表现为对 Apache Licence 构成更改。
> apache2.0 协议也是对使用者有要求的,并不是简单的在 readme 最后加一行就算尽到义务了。
apache 2.0 协议作者也没有修改。还有 readme 怎么就不算声明了?
最后,我想说的是,过度解读版权,会严重阻碍知识的传播。如果要说抄袭,大家的绝大部分代码都会面临侵权。大家还记得谷歌那 9 行代码付出 88 亿美元代价不?
你以后修改的每一行代码,都要保留历史上前几十个作者。
绝大部分博客作者都不敢公开,一公开就算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