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手里没有能用资金的话,那就需要 157 万元( 47 万元用于女方购房时付首付,110 万元用于还清原贷款)的垫资。
因为网签审批通过后才能拿到首付款,银行放贷后才能拿到尾款,假设两个时间点各需 1 个月,中介的垫资按 3%月息算,那么需要付:110 万元*2 月+47 万元*1 个月=6.6 万元+1.41 万元=8 万元。
另外需要缴纳:契税 157w*1%=1.57 万元、个人所得税 157w*1%=1.57 万元、免征增值税、中介服务费 157w*1%=1.57 万元。
成本合计:8 万元+1.57 万元+1.57 万元+1.57 万元=12.71 万元。
110 万贷款 30 年 5.88 利率,等额本息月供 6510 元,30 年本息合计 234 万元。
110 万贷款 30 年 4.30 利率,等额本息月供 5443 元,30 年本息合计 195 万元。
最终结果是现在付 12.71 万元现金,月供减少 1067 ,本息合计减少 39 万元。
假卖房存在的问题:
1 、如果因女朋友本身收入不够、征信、银行不放贷等问题银行无法及时放款,导致垫资时间增长。
2 、你假卖房本质上相当于你出了 12 万元现金,并且另外还把你最初购房的首付款赠与给了女友(房子在女友名下,贷款她还,12 万元你出),如果最终没有走到一起或者未来分开,你损失 59 万元(假设原来首付也是 47 万元)。
我觉得还有另外一个更好的方案:将用来倒腾的 12 万元用于提前还款。
98 万贷款 30 年 5.88 利率,等额本息月供 5800 元,30 年本息合计 208 万元。
比你折腾一通之后的月供只多 357 元,本息合计增加 13 万元,最重要的是房子仍然是你婚前财产。
提前还款还有一个另外的好处(这里只讨论可能性哈,不要骂我无耻):
在结婚后你可以用需要提前还款做理由,反撸一把你媳妇的彩礼钱或者丈母娘的存款。
数据来源参考:
https://zhuanlan.zhihu.com/p/474969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