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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mPig0216 #40 看到了吧?很多人说去道歉或看望担心被骂或者说担心带来麻烦,且不说会不会被骂或带来麻烦,就算真被骂或带来麻烦又如何?也就一次而已,也要不了多少时间。比起你受到的这种痛苦,甚至一辈子都可能有后遗症,被骂一两句又如何?何况是极小的概率,真遇到被骂了的话后面就更有理由理直气壮高高挂起了。
难道撞人者买了保险后就理应没有任何麻烦,理应躲起来,理应高高挂起,理应这么轻松,理应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每天都过得轻松愉快,被撞者和家属就理应很多天都痛苦地活着?要知道保险其实是他买的,只是帮他赔偿的,被撞者跟保险公司没有任何合同关系,难道被撞者就一定要立刻自觉被迫接受责任转让?不能让保险公司先把钱赔给撞人者,再由撞人者转交给被撞者吗?或者不能三方讨论吗?即便起诉也没说不能带上撞人者的吧?
就好比我跟一个普通人签了合同,这个人给我的行为兜底,出了任何事我没有责任,受害方都必须去找那个跟我签合同的人,受害方只能被迫接受,受害者没有任何权利找我。
当然可能有人会说,既然还要这么麻烦,那我还买保险干嘛,但他要知道,如果他没有买保险,那所有钱就都要自己掏腰包,所以保险的确是起了作用的,不代表撞人者因为还有一点麻烦就说明保险没有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