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 1 月失业,2 月申请失业金,按理说应该在 3 月底发放 3.8 号我再就业了,同一天我在成都市就业局申请了停发失业金 3 月底我收到了 2 月申请的失业金,现在就业局让我把这个钱退回去 这合理吗? 退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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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fans 31 天前
这么好找工作吗?
这么短就找到了你申请啥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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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nebean 31 天前
退呀,你都再就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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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enhall5 31 天前
不合理,我就是上班了的那个月提交的,然后那个月还是发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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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e 31 天前
领了失业金就重新计算缴纳年限了吧,相当于清零。如果退回去相当于没领,还是累计计算年限,还是退回去吧。不要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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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enhall5 30 天前
失业金缴纳年限越长,到时候失业可以领到的月数和基数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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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fcndi 30 天前
失业金的申请是从次月开始生效的,你是 2 月申请的,所以,实际上应该是 3 月开始发放 3 月的失业金(有的省市是当月发放上月的失业金)。但你 3.8 就重新就业申请了停发失业金,而且赶得上当月由公司购买社保。所以,3 月份是不应该有你的失业金发放的,让你退回去是正确的。
另外,#4 的解释是不正确的。只要是你没有领取过的失业金年限,都是仍然可以累计的。比如说,你有 15 个月的失业金可以领取,但是你领取了 12 个月后就重新就业了,还剩下的 3 个月,是可以累计到下次申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