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下午 15:00 开庭时间 两被告(商家、丑团)都没到
法官说这个没法开庭,因为商家那边未送达到,说是搬走了。美团送达到了但是没人来。
我问她那为什么还有船票?说今天开庭的?她说她也不知道。
法院让我去登报找商家,200 元自费,30 天还未联系到就当作已送达,之后还要过 15 天举证期,也就是最晚要一个半月以后才能开庭。
于是我打开美团看了下,店铺还在。
我琢磨着那既然开着,那就必定要去商家地址圣地巡礼了,确认一下是不是真的搬走了。
附件街坊邻居都很热情,都说这个店上午还开着的。
打招牌上的电话,店家接了,我说您这馆子什么时候营业呀?
她说现在正在处理一点事情,没法确定时间。
我说您这个店的地址是不是 xxx 路 xxx 号呀?我确认一下没有找错地方吧?她说没错是这里。
我问她您店什么时候营业,有具体时间嘛?她说她在办一点事情,一时半会是开不了了。
于是我就准备先回家了,结果半路上法官打来电话,说餐馆当事人到了,愿不愿意调解?我也想见一见我的被告,以及看看他的态度。
我说我现在过去行不?法官说你先看看能不能接受调解方案,赔500(我诉请 1000 元的一半) + 撤诉,能接受你就来,我觉得还行,于是就去了。
到了以后,等了一会,餐馆老板和法官都来了。哦吼,原来办一点事情是在这里办呀?
我还想说要不然再加 100 吧,算作今天打车的路费。
法官看上去是一个年轻女生,但态度很坚硬,说:刚才电话里说好的 500 就 500 。
餐馆的老两口也不是省油的灯,老太太扯着嗓子就开始吼了:“你们年轻人 blabla 我都不想说你 blabla 我在这坐了几小时了 blabla”
但是老两口对着法官却是另一幅面孔,不吼也不叫,像极了两只听话的乖孩子。
对于这种做错事不想反思,还先怪别人,我懒得和他们废话,说了也听不进去。
之后就转账了,完了以后老两口走人了。
法官还要复印一下我的身份证,我顺便问了下美团那边的人有来吗?
她说有来一个员工递了一堆材料,上面是什么我售后次数太多了,但她拒收了。
我猜测大概一是现在超过了举证期,二是美团公司应该也没有给他被告代理人的身份吧,三是——他迟到了。
我其实挺希望那个法官当时能收下这堆材料的,来看看我到底有什么所谓的“罪证”,来看看他们的垃圾风控到底是怎么判定的。
这事最后就这样:
我一圈折腾下来,美团没付出任何代价,我在被老太太嚷了一顿之后拿了 500 。
我不缺这 500 。我真正要的,是一个认错的态度。
如果当时态度硬一点,坚持开庭,也许至少能和美团当面掰扯,哪怕是代理人也好。
但转念一想:以后彻底不会再用他们家的任何产品——那这事,也就过去算了。
作为一个码农,我把一切都看的非常注重逻辑,但这个世界上,逻辑往往不是第一位的。
但是在这里,现实往往并不符合逻辑:开庭迟到、商家态度恶劣、美团推卸责任、法律程序冗长、监管部门至今未答复,店还是好好的开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