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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fi 你真的了解高盛这个案子吗?他不是无意把数据保存到外部服务器上,而是在离开高盛,加入另外一家对冲基金之前把高盛的高频交易代码(包含非开源部分)下载到了家里的计算机上,他的新雇主也是在做高频交易领域的系统,而且他下载代码的时候公司服务器的log记录下来了。检方的理由是这个系统会为他的新雇主带来很大收入,并且会损害高盛的利益。这才是本案焦点。根本不是你说的不小心行为。
现在就算改判无罪,争执的焦点也不是他这个行为本身无法定罪,而是高盛所声称的保密代码并不是商业软件,只是一个内部应用。即这套程序的泄漏无法证明会损害高盛利益。就算他的律师也不敢持你这种观点,认为那些代码是属于他的。
「Mr. Aleynikov’s lawyer acknowledged that his client should not have lifted source code from Goldman, but argued that it was not a criminal case and his client never intended to harm the bank.」
我前面已经强调过一次,这跟是否隔绝私人数据没关系,就算是回家按照高盛代码的算法和结构重新写一次,仍然可以被起诉。只不过取证稍微难一些罢了。案子的关键是到底有没有人利益受损。如果高盛证明不了自己[潜在]利益受损,竞争对手有[潜在]获利可能,这个案子检方就得撤案。但无论是被告还是被告律师都不敢和你这样,认为下载代码的做法理所当然。
而且恰恰和你说的相反,正是美国的司法体系更严格,这个案子才有翻身的可能,在中国这绝无可能翻案,在中国只要是侵占了公司财产,无论是否造成公司损失或者是否牟利,都能被定罪。前面的前刑警同学也说了,警方和检方主要看案子最终是否能定罪,不能就要放人,别给自己找麻烦,这在任何国家都是一样的。
Aaron Swartz更是完全不同的另外一件事。你总是把完全无关的事情扯到一起说,太神奇了。
非要这么乱扯的话要不要再说说NJ的tidbit案?按照你的规避法律风险的看法,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最好不要去写程序,那样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