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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ctos #13
更正一下。理论上美股盈利后确实可以按财产转让所得征收 20%的税,但是主要是一般没有明确指明美股要这么收税,而且本来这种海外投资就很少拿到明面上来说,并且各种不鼓励和限制资金转出进行投资,如果下定决心要征收,那肯定会出非常明确和详细的细则。
如果真要下定决心收,那可能直接出一个新的类似其他国家的“资本利得税”,但我国暂时没有资本利得税。香港也没有资金利得税,股票交易也不用交税。除非能直接获取到一个人的海外股票账户的具体的盈利信息,不然在大部分人都没交这个税的情况下,指望别人去主动申报并交 20%的税肯定不太现实,除非在国内交易 A 股也收,但关键是国内交易 A 股和香港人交易股票都不收这样的税。
国内的期货也不收税的,因为这种“保证金交易”的收益既不属于财产转让所得,也不是“偶然所得”,因为能盈利的话肯定不是一天两天,肯定是一个坚持的过程,而且靠的是交易技术。“偶然所得”主要是指买彩票中奖之类的。
加密货币合约和外汇差价合约也与国内期货类似,都是属于保证金交易,既不属于财产转让所得也不属于偶然所得,所以不属于应税收入。做空美股也不算财产转让所得,因为至始至终都从没有持有美股的股权,只是赚取价差而已。外汇的保证金交易属于 cfd 差价合约,里面除了外汇货币对外,还可以交易黄金、原油、美股、股市指数等,但这里的美股也并不是真正持有美股,只是一种金融衍生品。
至于加密货币现货,这个是否算作“财产转让所得”中的“财产”是没明确规定的,一般是算不上的,而且法律对于加密货币本来就是一种极度不支持不鼓励的状态,发现任何纠纷也基本一律不管,如果还收税,岂不是相当于认可这样的交易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