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中发现一篇裁判文书,关于竞业协议的,感觉对员工来说很不利啊

2020-07-27 16:10:50 +08:00
 ftxg

链接在此: http://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4/index.html?docId=407de8fba52d4a31a5a9abce002a750d

法院认为被告应依年收入的三倍支付原告违约金 68580 元。因双方在离职声明中已经明确约定因被告违约导致解除劳动合同。被告在竞业限制义务的同时无权要求补偿,故原告不应支付补偿金。

还能这么搞的吗???感觉员工违约应该指的是合同期未满就离职了,那企业合同里加上这一条就不用付违约金了???

5669 次点击
所在节点    程序员
42 条回复
coderluan
2020-07-27 17:53:26 +08:00
@ftxg 竞业协议一定是书面协议, 没签书面协议就没竞业这事, 然后这个书面协议如果没在离职前终止, 离职后会自动启动, 这时公司想终止就只能额外赔三个月了.
ftxg
2020-07-27 17:57:32 +08:00
@coderluan 那这么说公司就确实是白嫖了三个月的竞业了,签了竞业协议离职后自动启动,约定三个月后才给补偿金,给了生效,不给不生效
coderluan
2020-07-27 18:02:23 +08:00
@ftxg 启动就是生效, 不存在白嫖的情况, 我感觉我的表述没啥问题啊, 要不你去查查相关法条吧, 这方面真没你说的问题, 真存在这么明显的法律漏洞, 早就成新闻了, 不会等咱们这些外行来发现.
ftxg
2020-07-27 18:06:30 +08:00
@coderluan 我感觉我说的也没啥歧义呀,启动就生效是吧,假设:赵玉琦 3 月 3 号离职,自动生效,结果三个月后(也可能不是三个月,季度付是 1 、2 、3 月的话,就是 3 月底?)公司没付补偿金,竞业协议失效了,但这期间您是说生效的啊,公司也没给补偿金啊,不知道我表达清楚了没
laoyuan
2020-07-27 18:17:22 +08:00
投资不出山海关
coderluan
2020-07-27 18:25:09 +08:00
@ftxg

"公司没付补偿金,竞业协议失效了", 公司没付违约金只是公司违约, 不代表竞业失效, 这时候竞业还是有效的, 只相当于公司欠员工钱, 只有公司额外赔三个月钱给员工或者员工违约竞业才失效.
laoyuan
2020-07-27 18:25:15 +08:00
辽宁鸿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先加个关键词再说
coderluan
2020-07-27 18:29:30 +08:00
@ftxg 另外, 你是不是因为文书时间写错了, 没注意到赵玉琦是离职后很快被抓了, 根本没到三个月的时间, 还没轮到公司掏钱呢啊.
laoyuan
2020-07-27 18:30:12 +08:00
这篇文章写得挺明白
https://www.lexology.com/library/detail.aspx?g=b1d435fb-a6a5-4ef8-81a9-b204e831126e

员工确实输在不懂法上了,但凡签字的东西一定得慎重
laoyuan
2020-07-27 18:35:04 +08:00
“双方在离职声明中已经明确约定因被告违约导致解除劳动合同,被告在竞业限制义务的同时无权要求补偿”

这个离职声明签得最冤,一点机会都没有
ftxg
2020-07-27 18:54:35 +08:00
@laoyuan 那篇文章写的挺清楚的,到也仅限于律师或者个人的解读,具体的还得看各省市的政策或者法院的判决。刚才查了查好多没付赔偿金的公司都打赢官司了:说公司不支付补偿金不能作为员工不履行保密和竞业的义务的标准,那要是这种前提下,就没得聊了😣,唉
laoyuan
2020-07-27 19:02:07 +08:00
@ftxg 看我上面那条回复,离职声明里关于补偿金是有约定的。
ftxg
2020-07-27 19:02:32 +08:00
@coderluan 我注意到的是该员工 3 月 3 日离职,该公司 7 月 15 向劳动局仲裁,后提起民事诉讼。
ftxg
2020-07-27 19:04:59 +08:00
@laoyuan 之前我也留意到了,离职证明中说由员工违约导致解除劳动合同,指的是员工没到合同到期就解除合同吧?
laoyuan
2020-07-27 19:11:14 +08:00
嗯,我估计离职声明是格式化的文本,有一些小条款,员工没细看就签了
coderluan
2020-07-27 19:33:45 +08:00
@ftxg 这块没有太具体说明证据的时间,都有可能,只不过按 7 月被抓算,其实你已经发现问题了,即使公司欠了补偿金,员工也不能认为终止合同,不了解相关法律这块确实有些“逆直觉”,但是如果懂法去起诉公司反而能收益最大化,所以我说这事是讼棍给法盲挖坑。
glasslion
2020-07-27 20:07:34 +08:00
@ftxg 是的, 最高法的判例是 3 个月不付赔偿, 员工可以提起诉讼, 诉讼赢了,才无效。 浙江除外, 浙江是 3 个月不付, 自动失效
realpg
2020-07-28 12:36:33 +08:00
看到这个帖子很久了,因为我就在辽宁,而且在公检法有一些项目,在单位有一些认识的接洽人,正好有在盘锦中院的,咨询了这个案子,也大致通过办案人员简单了解了事情经过。他们也问了下级基层法院相关事项。因为中院的不是这个案子法官,调阅本院判例,还问了区法院耽误了时间,昨天才得到全貌,了解的全部情况如下:



这个主体公司,就是个补课班教育机构,在盘锦市规模不算小,但是也不大。属于那种有一点规模的,还可以的。
辽宁的补课班行业,是真朝阳产业,避免挖角是主要工作,他们采取的方法是一个高明的法律架构。


这个公司用的律师事务所是本地的一个律所,但是这个法律流程的设计,是咨询了高人的,中院的说看过他们的合同留底,不是当地这种土鳖地方的律师能做出来的。


他们的竞业限制条款,拿到最高法也不会改判。因为合法,而且比较意外的,不是那种合法但不合理,是合法且合理。


他们的竞业限制条款通俗的说,你在我快手上班,离职后我要 3 个月付你一次补偿金付你两年,你不能去抖音,这是法定的支持项。但是他有一个怎么说,完全合理的未法定禁止的补充条款就是,如果你违约确实偷偷跑去抖音上班了,那么,你就侵权,你已经侵犯我合法权益了,我拒绝支付之后 2 年的补偿金,同时因为你掌握我的秘密,我要求竞业限制继续有效,这个从社会情理上讲,合理,且是法律未规定范畴,做合理推定不难。


这里有个误区,不要看起诉时间。


如果你等到 3 个月,我没发你补偿金,然后你入职了抖音,这就是我快手违约,没毛病。但是你 7 月 1 号离职我快手,7 月 5 号就跑抖音上班去了,正好满足了预设的“防恶意挖人法律架构”。你在我还没违约时候你就违约了。


因为补课班这个行业,老师要么是公立学校在职或辞职出来出来的大佬教师,要么是一些在补课机构来回跳来跳去攒经验的小孩。在辽宁,这行业挖人非常吓人,给钱多一点马上就走。而且新开业的,都大肆砸钱招初始教师。所以,离职的,除了考了公务员的年轻大学生,剩下基本都是流向其他补课机构。所以,只需要有能力在行业内调查明白这个离职的老师去了哪里就可以了。


其实这个取证是不容易的,尤其是你跳槽去了不给交社保的小型补课机构。当你跳槽去了省内的,给你交社保的学校、补课机构什么的,那么,社保记录是可以很容易查询你去了哪里的,直接起诉,就完事。


这公司对年轻老师跳槽,是从来不支付补偿金的。这就是个边缘成本,一旦后续发现 3 个月内你就入职了的,就是合同对我有利,而且是死局。


所以,别把自己签的劳动合同不当回事。这个说实话,就是格式合同,而且不算太诱骗的条款,甚至入职都会明确多次告诉你不能跳槽去别的补课班,只是这些傻逼瞎 J8 跳的老师不在乎。

对于这些补课班,留住老师比坑老师那些赔偿金重要。
realpg
2020-07-28 12:43:02 +08:00
按照最高法的事先判例和解释,如果三个月没支付补偿金,要员工起诉判定合同无效,之后才行。


如果员工没起诉无效,就进入了怎么说,法官根据事实自由发挥的空间,认定不支付就失效可以,认定起诉认定无效之后你才能违反限制也可以。这是一个扯皮空间,在不同法院会有不同结果。


但是本案的这个机构的合同,以及他们的起诉选择,基本不存在扯皮空间,都是板上钉钉的。就算退一万步讲,法院不认可他的违约后不再支付补偿金合法,认定违法,这个完全可以将 离职 -> 起诉期内视为竞业限制合同纠纷期,法院认定这部分合同无效需要支付,就支付,毕竟合同工资一千多很低,按照最高标准 20%也没几个钱,只要宣判后,公司一次性补偿支付旧的,再支付新的,竞业限制就有效,而全程几年的竞业限制补偿款还不如员工这一次赔的多,是净赚的,而且会让这个员工被迫从现在的工作离职,并且 2 年内做不了同行业的。
ftxg
2020-08-01 20:21:39 +08:00
@realpg 感谢回复,居然蹲到了该案件相关人员的解答。这几天工作忙没来 v 站,从回复来看“你在我还没违约时候你就违约了”,这么看来还是存在企业白嫖的嫌疑的,毕竟企业没支付违约金的时候不确定企业有没有放弃的意思,而作为员工还不能轻易违约。而且据之前网友的回答了解到,有些地方法院根据权力与义务对等的原则认为,企业不支付违约金员工就没义务遵守竞业协议,比如江苏一些地方,有些地方比如广东,好像企业不支付违约金仍然认为员工有保密以及竞业的义务,这就没得玩儿了。之前只零星听说企业不支付补偿金就不生效,看来以后还是得多留心。

这是一个专为移动设备优化的页面(即为了让你能够在 Google 搜索结果里秒开这个页面),如果你希望参与 V2EX 社区的讨论,你可以继续到 V2EX 上打开本讨论主题的完整版本。

https://www.v2ex.com/t/693482

V2EX 是创意工作者们的社区,是一个分享自己正在做的有趣事物、交流想法,可以遇见新朋友甚至新机会的地方。

V2EX is a community of developers, designers and creative people.

© 2021 V2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