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bble(名词)指“乌合之众;喧闹无序的人群”,常带贬义,用来形容被认为缺乏组织、教养或理性的一群人。(也可泛指“普通民众”,但语气通常不正式或不客气。)
/ˈræbəl/
The police tried to control the rabble outside the stadium.
警方试图控制体育场外那群喧闹的人群。
The politician dismissed the protesters as a rabble, but their demands were clearly explained and widely supported.
那位政客把抗议者贬称为“乌合之众”,但他们的诉求其实表达得很清楚,也得到了广泛支持。
rabble 进入英语后长期用于指“杂乱的一群人”。它与“聚成一团、混杂在一起”的含义相关,历史上常用于带轻蔑色彩地指代“下层民众”或“吵闹的群众”,因此在现代语境中使用时要注意其可能的侮辱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