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晰明了的追尾事故,现场交警都说了后车全责,正常情况嘛当场开具事故认定书,各自修车,对前车司机来说就是打电话给 4S 上门取车,修好再送车上门,简单明了。
但是,后车司机现场耍无赖不认责,一起拖到交警队等鉴定,第二天双方到交警队,调出路口监控,后车总算认全责了。前车通知 4S 上门取车,4S 通知后车保险公司定损,要维修前,后车司机又不配合认可待维修项目,前车只能让自己的保险公司走代位追偿,需要前车司机去交警队调取后车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信息,然后去 4S 拿上相关材料交到前车保险公司柜台。
前车司机需要跑两次交警队(一次定责,一次调取后车资料),跑一次 4S 去拿相关材料,跑一次保险公司门店柜台交代位追偿材料。每个地方都极其遥远,基本上跑一次花半天。
这种情况,前车司机需要额外付出很多时间和交通费,而后车司机没有任何额外付出。纯属损人不利己(或者说,他让对方不爽了,他就爽了,有利于心理健康)。
好像目前的法律对这种无赖一点办法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