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都是过年的时候一次把年假用完,在家好好过个年,现在嘛。。。我有一句 mmp 不知当讲不当讲
员工请年休假的原则是只可申请在申请当月已经产生可休的年假天数,而不是经核算的整年年休假天数。员工当年截止至申请日当月应休年休假的天数计算方式:(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 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 1 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例:员工当年完整可享受年假 10 天,已经休了 1 天,在 3 月 1 日时又申请年假 2 天,那根据这个情况,计算是否有年假可休?( 3 月 31 日- 1 月 1 日的天数)÷365 天*10 天≈2 天(截止 3 月 31 日可休天数)-已休天数 1 天= 1 天(截止 3 月 31 日剩余年假)-需请年假 2 天=- 1,故不可以请两天年假而只能请 1 天在 3 月。
员工请年休假的原则是只可申请在申请当月已经产生可休的年假天数,而不是经核算的整年年休假天数。员工当年截止至申请日当月应休年休假的天数计算方式:(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 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 1 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例:员工当年完整可享受年假 10 天,已经休了 1 天,在 3 月 1 日时又申请年假 2 天,那根据这个情况,计算是否有年假可休?( 3 月 31 日- 1 月 1 日的天数)÷365 天*10 天≈2 天(截止 3 月 31 日可休天数)-已休天数 1 天= 1 天(截止 3 月 31 日剩余年假)-需请年假 2 天=- 1,故不可以请两天年假而只能请 1 天在 3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