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一个非常操蛋的事情
3.12 日,我推掉了两家公司的 offer,进了广州某公司当天签订合同是月薪 10k,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百分之八十,
今天,也就是上班的第二十一天,老大找我谈话, 说(口头说):昨天晚上公司高层开了个会,大概意思是融资失败没钱了,部门大量裁员,因为我刚进来,对业务不是非常熟悉所以让我走。 我说:x 哥,你可以直接跟我说,是不是我技术太菜了不满足要求? x 哥:不是,你也知道我这个人,并不会在乎得罪人,如果真的是能力不够当初也就不会招你进来了,我会直接跟你说你太菜让你走,不会找这个做借口。确实是因为公司融资失败的问题
现在情况是想请教各位,公司以试用期内不到一个月不适合为理由,据不赔偿,而且社保也不打算交。
这种情况我能不能申请劳动仲裁拿那一个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