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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utschXP @
binux 如果真的要探求法理,电信的这项条款是无效条款,不是你签了所有条款都是有效的。
首先,电信说这个是政府文件《意见》要求的,但是事实上2004年颁布的《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校园网络管理工作的意见》只要求实名,未要求限制路由器,其原话如下:
“切实抓好校园网站的登记备案工作,落实用户实名登记制度,加强校内网站与网络用户的统一归口管理,要按照ip地址管理办法,建立ip地址使用信息数据库,和ip地址分配使用逐级责任制。”
此处并未以任何形式要求对路由器、Wi-Fi等设备进行限制。所以合同中说是《意见》要求的,无从说起。又因为电信在该校园内的市场地位为monopoly player,因此符合霸王条款中对于“利用信息不对称、供求关系不平衡”转嫁责任、制定明显不利于用户的特征,属于无效条款。
其次,电信作为ISP在合同中应该有被要求能保证计算机正常使用、访问网络。Mac、Linux系有时候无法正常使用客户端软件(至少我们那个时候是这样的,现状不知道有没有出新版本),但是定义上符合计算机的前提,因此强制使用客户端属于单向减轻自身义务,除非提供linux、Mac均可稳定使用的客户端,否则就是违约行为。
再有,@DeutschXP 说找别家谈。1000人的客户群真的不大,我以前的大学,5000多中国人+1000多的鬼佬,消费水平绝对可以,和电信矛盾找移动、联通谈3G基站优惠(那时候还没有4G),两家经理均有意向给我们制定3G基站优惠套餐(即在固定几个覆盖基站内流量给优惠),但是方案递上去以后给上级审核均遥遥无期,审核不说拒绝,也不说通过,两家都是这样。动脑子想想其实也挺正常的,你辛辛苦苦基站优惠制定出来,基站的设置都一个个去测算好、修改好、花钱把硬件升级好,但是你的定价策略是基于一定使用人数的定价,电信分分钟可以调整价格到一个较低的水平让你达不到minimum economic of scale level,用户永远跟着低价跑,到最后说不定还要亏本,职业经理人不可能看不到这种结局。虽然的确学生可以拿这个威胁电信,但是移动、联通在没有太大利益驱动的情况下不会去做这个事情。
最后,我当时所在的大学这个问题现在是基本解决了,目前Chinanet和Chinanet-shanxun全面覆盖,要是不想用客户端,可以制定使用常规PPPoE+静态密码的套餐,并且承诺学生离校可以正常退网,下一楼讲一下negotiation的经验。
PS:我真的很同意@
DeutschXP说的 “我建议以后就算是工科学校,大一第一节课,除了普法教育,先教一教基础的商业和经济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