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试用期结束 11 天被通知 能力不足不能给我转正 让我自行离职

2021-12-20 20:35:55 +08:00
 sexyback

楼主刚毕业半年,之前在这家公司实习了 3 个月,后来离职回去准备毕业的事情,今年五月又回来继续实习,六月份签了三方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上上的试用期是 7 月 1 日到 12 月 31 日,180 天,合同为三年,试用期全薪。今天突然被部门领导叫过去 告诉我 我的试用期要结束了,但是不能让我转正。 我问了原因,他并没有具体说明,只是说通过和我工作有关联的同事对我的匿名打分,认为我不满足转正的要求。我签合同的时候 并没有详细的考核标准,我问他 他也只是含含糊糊的说我不满足要求,没有给一个明确的原因。 后来让我给他一个走的时间点,我想了想就说了这个月干到月底。后来 hr 找我聊了一下,让我今天晚上提一个离职申请。 被通知自己能力不足还是挺难过的,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能力不行,但是想了想之前做的工作也没有被他们说过能力不足,每次任务都做完了,因为目前做的内容是一个新的产品所以最近也一直在加班,上个月平均一天上班 11 个小时了=。=

因为这些都太突然了,我也没来及录音,回来想了想感觉太不爽了,公司完全拿我当工具人,有仲裁的想法,想问问各位大佬这种情况下 仲裁成功的机率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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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条回复
NewYear
2021-12-21 09:49:15 +08:00
另外我觉得,六个月试用期合同的公司,骨子里都是坏透了的,心黑透了的。
liyhu
2021-12-21 09:51:17 +08:00
n+1
dcsite
2021-12-21 09:56:42 +08:00
@hidemyself 当然不算,一般公司提供不了这个证据,所以必输
wolfie
2021-12-21 09:56:56 +08:00
含含糊糊,不离职,拖到 6 个月以上。
6 个月以下赔偿半个月,6 个月以上赔偿 1 个月。
dcsite
2021-12-21 09:58:19 +08:00
@NewYear 敢签 6 个月试用期的人,脑袋在想什么?
Cheivin
2021-12-21 10:05:30 +08:00
1.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满 6 个月的,有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你主动辞就没有。
2.企业是否有证据证明和你有约定具体录用条件,是否有证据体现你在试用期间的表现情况,是否有证据证明你表现不符合约定的录用条件。不过企业要是恶心一点拿招聘上面的要求一条一条的卡,那也麻烦。
3.即使解除合同,离职证明的事由也要写成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不是试用期不胜任工作或者辞退之类的。
4.加班这个,看看《劳动法》第四章。
希望能帮到你。
JKeita
2021-12-21 10:23:12 +08:00
半年试用期的公司基本都是个坑
zhttp
2021-12-21 12:08:14 +08:00
能力不足只是借口而已,不要受影响,安心整理简历找下一份工作,咽不下这口气就收集证据准备仲裁
IvanLi127
2021-12-21 12:10:58 +08:00
他们能证明你能力不满足的话,那也没必要让你自离。
sexyback
2021-12-21 13:01:05 +08:00
@wqhui 对的 后续这个项目开始规模化了,社保都交了
sexyback
2021-12-21 13:02:53 +08:00
@dcsite
@dcsite 我是应届生 之前没什么经验 没想到六个月是个坑
sexyback
2021-12-21 13:04:32 +08:00
@quanqiubiannuan 对的 我是从一个项目移到了另一个项目 现在这个新项目也做得差不多了 这周开始规模化
sexyback
2021-12-21 13:06:27 +08:00
@ligiggy 感谢大佬建议 目前我还没提离职 等 hr 找我再和他对线 这几天先苟着
rongchuan
2021-12-21 14:15:16 +08:00
相信自己,不要主动离职,保留相关加班和工作的证据。让他们要裁员就给裁员通知,并给出不符合要求的原因。后续自己走一遍仲裁,不麻烦
zoharSoul
2021-12-21 14:19:14 +08:00
@sexyback #31 6 个月不是坑. 大厂也是 6 个月. 这是正常操作.
qq976739120
2021-12-21 14:21:30 +08:00
很少看到实习生能力真的胜任岗位的,最大可能是你跟你领导气场不和.年轻人外面多看看不是坏事,多准备准备.
anyc007
2021-12-21 14:22:53 +08:00
j4fun
2021-12-21 14:24:57 +08:00
下次找你带上录音笔,直接说,要么赔偿,要么仲裁。一般正规的企业就怂了的。。还有就是找工作别去那种有诉讼 /仲裁的企业
triangle111
2021-12-21 14:29:28 +08:00
看一下劳动法吧,只有第二十五条没有补偿金。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hideonwhere
2021-12-21 14:41:21 +08:00
是哪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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