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在古代曾是世界上最先进的国家,比如开放包容的盛唐,比如战力强盛的元朝,历史上在亚洲,周边国家也多奉中国为上国,向中国进贡,学习中国的文化与政治。其中日本的“遣唐使”就是比较典型的对中国文化的学习与交流,即使唐朝末期因中国国内动乱而中止了遣唐使制度,中国的文化仍然对日本有相当的影响。但随着欧洲列强入侵亚洲,中国在入侵者面前不堪一击,一切就都不一样了。
今天日本作为亚洲最发达的国家,无论是经济还是文化都有不可一世的地位,相较之下中国才是落后、愚昧的地方了。文化是非常依赖于经济的,吃不饱穿不暖的情况下是没有办法发展文化的,所以从这个层面上来说,中国的现状确实还远不如日本。2009 年中国的 GDP 总量首次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2015 世界 GDP 排行),这给日本国内带来一阵不安。

尤其是日本在经历了战后经济奇迹后,近 20 年来经济发展都无法复现当年景气,1990 年日本的 GDP 总值为 3,104,2015 年为 4,116(单位是 Billion, USD)。

战后的日本在朝鲜战争中成为美国的军需工厂,借此机会获得世人瞩目的迅速增长。到 1990 年开始日本经济萧条,至今仍增长缓慢。读者们可能还记得,2011 年在日本仙台东海域发生里氏 9.0 级大地震(汶川地震为里氏 8.0 级),伴随此次地震而来的还有 40.5 米的大海啸,以及福岛第一核电站泄露事故。这次灾难给日本国民带来了沉重的打击,到今天还有人时时为此悼念,也有艺术家如村上隆,以东日本震灾为灵感创作“五百罗汉图”,作为精神慰籍。
就在这样的背景下,2011 年日本文艺春秋出版社出版了一本标题为《中国化的日本——日中「文明冲突」千年史》的书,引发大众热议。这本书的作者是来自爱知县立大学的讲师——与那霸润(东京大学博士毕业,主要研究日本近代史和现代史)。争议的声音部分来自只看标题、望文生义的读者,这个意义上,作者做「标题党」可谓相当成功。
但是不同于有名无实的标题党,本书可谓有理有据,翔实可靠。作者通过介绍最新的历史研究成果,以日本「近世」的定义为切入点,提出世界上最早进入「近世」的是宋朝的中国,于是所谓的「中国化」其实指的是日本将要进入跟宋朝以后「中国的近世」一样的状态,「中国化」即是这一过程的代名词。虽然听起来有点绕,但是这种命名是可以理解的。所以我们在阅读时务必明确一点:作者没有说日本要变成今天中国的样子,作者只是在说中国这个社会从宋朝以后进入的那种状态,日本也即将要进入了。
那么「中国化」到底是什么?作者在第一章中做了简述,主要是引用了东洋史学家内藤湖南的论点,宋朝的划时代的特点就在于:
在每周读书 109 期(《日本简史》)中我们介绍过,日本的天皇一直没法脱离贵族实现真正的独裁,有很长一段时间里,幕府将军才是真正掌握政权的人,而吸取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教训的宋朝,实行了更为严格的中央集权制度,独裁在中国仿佛天经地义一般。所以相较之下,日本在政治上一直是纠葛繁多,理不清头绪。第二点所谓的自由是相对的,宋朝以来农民可以使用铜钱缴纳赋税,而日本则仍然是使用谷物赋税。使用铜钱的好处是农民可以把农物拿去市场交易,而且铜钱比农物更适合保存,于是有了财富积累的可能。另外农民可以脱离土地,有一定的流动性。相对的,日本人最喜欢的「二百五十年和平期的江户时代」,则是把农民绑定在领主的土地上,领主世袭,农民相对没有流动性,再加上严格的身份制(简单的说分为君、良、民、杂色人与贱这样分明的身份),江户时代实际上是各个阶层的人得过且过的一个时代。今天日本公司多实行终身雇佣制度,与江户时代的政治制度有传承的关系。所以相对于「中国化」,作者在书中也提到「再江户时代化」的观点,认为日本从江户时代至今一直没能放弃江户时代的体制。
作者在第一章综述论点,分九章展开论述。针对「尽信书不如无书」的读者,作者还对每一个引用观点的出处做了注解,似论文般严谨,所以虽然作者的观点有些惊世骇俗,但是整体读下来还是令人信服的。中文版翻译是由日本山口大学的何晓毅教授负责,何教授居住日本多年,文笔晓畅易读,还对某些在日本读者看来是常识,但中国读者可能不清楚的词汇做了注解,提高了这本书的可读性。不过即便如此,在阅读这本书之前,最好还是要有一点日本历史的基础,我们在每周读书 109 期介绍过的《日本简史》就可以作为入门读物,这样至少可以明白日本各个历史时期的大事记,不至于读起这本书来云里雾里。
另外这本书虽然以「中国化」为主题开始讲起,但是中间结合历史事件以及日本现状,也涉及到诸如「尽管中国古代对人类科技发展做出了很多重要贡献,但为什么科学和工业革命没有在近代的中国发生?」(李约瑟难题)、「日本明治维新的真相」等问题,作者非常敢言,这点很令人敬佩。这本书也提起日本今日养老金过高,年轻人不愿买单,老龄少子化,男女社会性不平等等一系列问题,在阅读的过程中读者会有相当的收获。
作者非常擅长抓住读者的好奇心,他在第一章中提出了几个问题,既是引起读者兴趣,也是提携全书总纲。想来各位读者看了这几个问题,也会有一探究竟的想法:
为什么欧洲那样的「落后地区」能奇迹般地逆转宋朝中国这个「发达国家」,引发工业革命?
近代西洋凌驾于中国之上的这种异常事态为何出现,而这种例外时代又是如何迎来终结?
为什么丝毫谈不上什么「近代化」或者「西洋化」的那个国家,最近却莫名其妙地又返回到貌似大国的地位上了?
为什么在历史上几乎总是最先进国家的中国,却独独总是培育不出人权意识和议会政治?

16.02.28/夜
于自宅

用 Chrome 多年,官方自带的 New Tab Page 都不太好使,也在 Chrome Web Store 上尝试过几个不同的 Extension,但都不太满意,有点太过花哨,华而不实反而导致打开速度变慢,有点虽然简单,但是又缺乏设计感。
前段时间用着一款叫做 New Tab Startup Quotes 的扩展,可以覆盖 New Tab Page,显示一句随机名言,足够简洁了,不过设计上有点简陋(如下图)。

于是想着 Chrome Extension 都出来这么多年了,除了刚出来那会玩了一下之外就没再研究过了,不如趁此机会研究一下,于是就写了个自己的 New Tab Page:JTQuotes Start Page(效果如下图)。

完了就顺便走一遍 Chrome Web Store 的提交流程,在交开发者注册费 5 美刀的时候有点问题,中行的 VISA 信用卡不能支付,还好招行的双币信用卡可以,但是需要填一个国外的地址。于是我得先到 Google Wallet 里面先填一个香港的地址,大陆地址是不支持的,好在可以支持中国的手机号码,顺利通过,然后用招行信用卡支付了。
Chrome Web Store 不需要审核,自己把扩展的代码和资源文件一起打包上传,然后再填几个必要的字段就可以 Publish 了,非常方便。不审核当然会有充斥质量低下的扩展的问题,这点在 Google Play 上也是差不多,虽然 Google Play 需要审核,但是远没有 Apple Store 来得严格。
本来打算走完流程后就不管了,不过 1.0 版本发布后有几位推友吐槽了几个意见,比如没有适配 Windows 的字体,比如需要自定义 Quote 内容等等,于是昨晚下班后就顺便改了一下,加了个 Option 页面,现在 1.1 版本已经上架,可以填自己的 Quote 了。

欢迎各位朋友到 Chrome Web Store 下载这款小扩展:JTQuotes Start Page
欢迎大家吐槽,不过不一定会改就是了 XD

这是一部安静而充满回响的小说。
斯通纳(Stoner)是主角的名字,他是农民的儿子,隐忍一如父母亲踩了一辈子的土地。这部小说讲的是他平凡而感人的一生:
如果偶尔有学生碰巧看到这个名字,也许会纳闷威廉·斯通纳是谁,但促使他探究的好奇心顶多止于提个漫不经心的问题。斯通纳活着的时候同事对他并不怎么尊崇,现在几乎绝口不提了。对年纪稍长的同事来说,他的名字意味着让人想起等待大家的那个最后结局;在年纪更轻的听来,这个名字不过是勾起毫无意义的过去的某种声音而已,而且没有什么共性可以跟他们本人或者自己的职业联系起来。
An occasional student who comes upon the name may wonder idly who William Stoner was, but he seldom pursues his curiosity beyond a casual question. Stoner's colleagues, who held him in no particular esteem when he was alive, speak of him rarely now; to the older ones, his name is a reminder of the end that awaits them all, and to the younger ones it is merely a sound which evokes no sense of the past and no identity with which they can associate themselves or their careers.
斯通纳就是这么一个完全不起眼的主角,没有人真正关心这个小小的生命。故事从斯通纳进大学求学说起,当时他寄宿在一个亲戚家里,每天有干不完的杂活,还得应付繁重的学业。教授斯隆改变了他的一生,他放弃正在学习的农业,转学文学并留在学校教书,为此奉献一生。这个自卑内向的学生,在某次偶然的舞会上遇到了银行家的女儿伊迪丝。压抑自我多年,内心充满渴望的两个人,还没来得及了解对方,就匆匆结婚了。这场看似美好的婚姻给斯通纳带来了巨大的灾难。伊迪丝从小的教育都是克制的,消极的,尤其是对性,她既不懂也完全不愿去触碰。失败的蜜月导致了伊迪丝内心 180 度的转变,两人的冷战从此充斥了整场婚姻。只有当伊迪丝想要孩子的时候他们有过一段激情,但是一旦伊迪丝怀孕了这场虚幻的激情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
斯通纳对此选择了隐忍,就像他父母亲劳作了一生的土地,隐忍。女儿的出生给了斯通纳一个新的希望,但是很快伊迪丝就开始无情地隔绝这对父女,霸占斯通纳的书房,他不得不长时间留在学校里,把自己内心的热情投注到写书这件事情上。后来他遇上了年轻的助教德里斯科尔(Driscoll),两个失意人在彼此间找到爱与慰籍。在这场外遇中斯通纳找到了一生中唯一真正热烈的爱情,但是从一开始就注定他们悲惨的结局。斯通纳最后死于癌症,他在病床上平静地死去,书本从指尖滑落,平静如他籍籍无名的一生。
读《斯通纳》有些地方不好理解,因为缺乏明确的交代。比如伊迪丝结婚后的第一天突然之间态度大变,比如斯通纳在学校的敌人劳曼克斯(Lomax)极力偏袒一个不可能及格的学生。这得归咎于作者白描的风格,仿佛一尊风中坚忍的石像,沉默不言。在构筑了斯通纳与女儿之间温馨美丽的情感之后生生把这个画面撕碎,会有些不忍卒读,却不够一场撕心裂肺的悲剧;在酝酿了斯通纳与德里斯科尔两人你侬我侬的爱情之后默默让女方悄悄离开,会在心中一阵低叹,却不够作出义愤填膺的指责。所谓生活,大概就是这样。从情节编排的角度来看,这部作品非常糟糕。但是偏偏读完了全书就是念念不忘,斯通纳平淡悲凉的自我叩问总在回响:
He had come to that moment in his age when there occurred to him, with increasing intensity, a question of such overwhelming simplicity that he had no simplicity that he had no means to face it. He found himself wondering if his life were worth the living; if it had ever been.
他已经到了年岁的这种时刻:经常会想到,而且日益强烈,想到一个如此简单的问题,简单得他都没有办法去面对。他发现自己有些迷茫,自己的生活是否值得过下去,是否有过生活。
好的小说可以给我们的生命多一种可能性,多一种体验。我们常常自以为自己的生命很特别,特别到和所有人都不一样,但年岁渐长后才意识到,其实我们都是大多数,我们与斯通纳没有什么不同。
1965 年《Stoner》出版后,一直有多次再版,但是直到 2016 年 1 月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了此书的中文版,尽管这些年英文作品的中译本已算十分流畅,但就这部作品来说,原文的笔触在中译本中流失了,那种冷眼旁观,喃喃絮语的感觉没有了,显得有些白开水,有些难以下咽。翻译的好坏体现在细节,John Williams 在这部作品中用了许多抒情的笔触,中文是翻译不出来的。比如我非常喜欢的一段:
He heard the silence of the winter night, and it seemed to him that he somehow felt the sounds that were absorbed by the delicate and intricately cellular being of the snow.Nothing moved upon the whiteness; it was a dead scene, He felt himself pulled outward toward the whiteness, which spread as far as he could see, and which was a part of the darkness from which it glowed, of the clear and cloudless sky without height or depth. For an instant he felt himself go out of the body that sat motionless before the window; and as he felt himself slip away, everything--the flat whiteness, the trees, the tall columns, the night, the far stars-- seemed incredibly tiny and far away, as if they were dwindling to a nothingness.
他倾听着冬夜的寂静,好像感觉到了被雪细腻、复杂的细胞组织吸进去的各种声音,白雪上方没有任何东西活动,这是一副死寂的景象,似乎在拉扯着他,在自己的潜意识中吸吮着,就像它从空气中拉来声音,然后将其埋葬在冰冷柔软的洁白中。他感觉自己向外被拉着走向那片白色,那片白色延伸到他目力所及的远方,而且它也是黑暗的一部分,在黑暗中闪耀着,同时也是清澈无云、没有高度或者深度的天空的一部分。他一时感觉自己的灵魂逃出在窗前坐着不动的身体。当他感觉自我溜出去后,一切——平坦的白色,树木,高高的圆柱,夜晚,遥远的星辰——似乎都渺小和遥远得不可思议,好像这一切都逐渐缩小到变成某种虚无。
美幻如诗,翻译出来的版本就失了原文的味道了。斯通纳是一部平静安逸的作品,也许正因为他的情节波澜不惊,才更需要朴素的语言,娓娓道来。
16.02.24/中午
于 T.i.T

枫言枫语·每周读书介绍了几本蒋勋老师的书,《吴哥之美》是书信集,抒情多于讲解,两部《蒋勋说文学》则是演讲集,平易近人。枫影写完“每周读书”之后会到知乎上回答相关的问题,然后就发现评价蒋勋老师有些不一样的声音,动则指责蒋勋的写作“硬伤太多”云云,看得我有些疑惑,为什么大家会有这样的想法呢?
顺藤摸瓜,知乎的回答大致都是从浙江大学的江弱水教授在 2012 年写的三篇《撕扇记》里面搬运过来,然后添油加醋而已。看着大家的振振有词,我不由开始有点担心:假如蒋勋老师真的如众人所云,是硬伤多多,错漏百出,信口开河之辈,那可不好。毕竟读者看书主要还是兼具娱乐与学习两种功用的,如果学到的都是荒谬的东西那就得不偿失了。
这里必须提一下知乎回答中说“蒋勋的书流行是因为读者无知而懒惰”,这个说词酸气太重。读书本就是获取信息习得新知识的渠道,不能要求每一个读者都是学者。但是反过来说,正是由于读者们不都具有专业知识,作家就更应该对读者负责,不应该轻易传播有明显错误的东西。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枫影细读了江弱水教授的三篇《撕扇记》批评,我的结论是:江教授鼓动人心的写法非常厉害,很容易掉进他设置的陷阱,从而进入义愤填膺的状态,最终被他激烈的言辞猛地一冲击,就认定蒋勋老师是不学无术,信口开河之辈了。江教授指出的部分史实确实是蒋勋老师讲错了,这点必须承认,但是我觉得大部分江教授指出的点要嘛是个人见解不同,要嘛是无关痛痒之处。只是江教授编排的好,读者容易被带动情绪。
我们且慢慢来看这几篇批评。三篇里面,枫影觉得第一篇写得最好,因为里面起码包含了两个确凿的事实,分别放在最开头和最结尾。开头说的是“东施效颦”的问题,蒋勋老师在演讲时的原文如下:
东村姓施的姑娘就叫东施,西村姓施的就叫西施……如果你只训练一个女间谍,万一她失败了,你就没戏唱了,所以要多训练几个。所以那次越王一次送去十几个美女,让她们运用各种能力去蛊惑吴王夫差。结果西施成功了。……西施每次一心绞痛,夫差简直会爱怜得魂飞魄散。这个时候最痛苦的人是东施,因为她摆出各种姿势,夫差都不太看她。
这里江弱水指出:
蒋勋说,越王勾践一次给吴王夫差送去十几个美女做间谍。我记得只送了两个,一个西施,一个郑旦。效颦的东施没有送啊,怎么可能“她摆出各种姿势,夫差都不太看她”? 《庄子·天运》明明说东施是西施邻里之“丑人”,勾践敢送给夫差么?不敢送的。
这点上,东施是后人补上的名字,出处在《庄子·天运》之中,原文是:
故西施病心而矉其里,其里之丑人见而美之,归亦捧心而矉其里。其里之富人见之,坚闭门而不出;贫人见之,絜妻子而去之走。
《庄子》只说了丑人,是后人管她叫东施。史料中记载吴王献给夫差的美女是西施与郑旦,并没有提及十几个美女去做间谍的事情。
越乃饰美女西施、郑旦,使大夫种献之于吴王。——《越绝书》
这点上固然蒋勋老师说错了,但是我以为还担不上“信口开河”以及“中国文学界的三聚氰胺”这么严重的说词,但是江弱水把这个确凿的事实放在最前面是有深刻用意的,因为这点大家无法反驳,根据史料来说故事,说错了就是错了。这样一上来就给读者一个印象“蒋勋说错了,而且我无法反驳”。
接下来江弱水说蒋勋对“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这句的解释不当,但是却把本来就有争议的东西说成是“没有异议”。
蒋勋原文:
老子在《道德经》里说“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矣”。所有人知道的美已经不是美了。江弱水:
老子这句话不能这么解释吧?所有人都知道美之为美,丑也就为人所知了。这解释是由后文“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等等所决定的,古来没有异议的。
但是其实中国古文是非常精简的,一句话的解读并没有什么“毫无异议”的事情,这点上江弱水的指摘只能说是“根据该试题的标准答案来说”,蒋勋的解释 0 分。但是其实呢,这句话我 Google 了之后发现有好几种解释,没有什么所谓的“没有异议”。我们都知道所谓的“考试标准答案”是什么,对于这个点,我的理解是江弱水的指责更多的是站在“权威”的角度来看,“权威至上”,权威以外统统 0 分。
然后是关于钟嵘《诗品》的说法。
蒋勋原文:
三口为品,一个口是吃,不饿了,才能“品”,味蕾感觉到的酸甜苦辣都变成口腔的记忆和审美。“品”这个字在中国的南北朝被大量运用。钟嵘写《诗品》、谢赫写《画品》,把诗人、画家分为九品。很多诗人写了大量的诗,但是“下下品”,陶渊明的诗“落地为兄弟,何必骨肉亲”,简直像白话,但他把诗的思辨品质拉到了极致,所以是上上品。“品”是很复杂的审美活动。江弱水:
我觉得,你要说陶渊明诗是上上品,就不要扯上钟嵘的《诗品》,因为偏偏是钟嵘的《诗品》把陶渊明放在中品里。你这么掰,会让人误认为钟嵘本来是列陶诗在上上品的。
这里也是有异议的点,钟嵘虽然在《诗品》里面把陶渊明放在“卷中”里面,但是却对陶渊明的诗极为推崇,他的原文是这么写的:
其源出於應璩,又協左思風力。文體省淨,殆無長語。篤意真古,辭興婉愜。每觀其文,想其人德。世歎其質直。至如「懽言醉春酒」、「日暮天無雲」,風華清靡,豈直為田家語邪?古今隱逸詩人之宗也。
我们看第一句,“其源出於應璩”,應璩在《诗品》中排中品,钟嵘是南朝梁国人,南北朝时期文坛风气是从作品的体貌来分析探讨作家和文学流派的特征,而源自中品的诗歌就不能评到上品去。具体的分析可以参看这篇文章:锺嵘《诗品》陶诗源出应璩解但是,可以看到钟嵘在评论中对陶渊明的诗倍加推崇。我觉得蒋勋在这里提起了钟嵘的《诗品》,后面再续上“上上品”,确实会有点问题。但是依江弱水的语气,仿佛好像钟嵘对陶潜就极为鄙视一般,更加不妥。所以这个点上我们要看清,事实是:钟嵘的《诗品》把陶潜排在中卷,但是是有原因的,更没有鄙夷陶潜的诗歌。而江弱水的语气则似乎在嘲笑蒋勋“连《诗品》的上中下品都分不清”。从这个点上钟嵘确实没有把陶潜放在上品是事实,但给了陶潜很高的评价,从江的文字我还是只能看出“我是权威,其他人都是错的”这样的酸腐之气。
接下来江弱水又指蒋勋对“气味”的抒情想象不对,这点其实不该,这种抒情想象本来就连“标准答案”都没有,江弱水以此来指责蒋勋只能说确实是鸡蛋里挑骨头了。然后还有佛陀释迦摩尼拈花的故事(这里是在曲解蒋勋的原话了),悠然见南山里面南山到底指哪座山(确实应该不是终南山),欲辨已忘言里的“辨”字到底是哪个(其实辩与辨二者皆可),欣然规往应该解释成计划去而不是已经跑去(又见标准答案)。这部分江弱水的指摘基本上都是模棱两可的东西,没有定论,不能说绝对的黑白,即便真有,也只能说是无关痛痒之处。但是由于有了开头的铺垫,这些点上江弱水添油加醋的大加批评,倒使得不加考证的读者开始燃起不明之火了。
最后,在读者心中怒火正盛的时候,结尾处放出了一个大招:陶渊明。
在对陶渊明的解说上,蒋勋的想象力太丰富,蒋勋的语言习惯也是喜欢用比较绝对的形容词,这个很容易被抓住把柄。对陶渊明的攻击主要在“陶渊明是否亲自下田,躬耕力作”,以及“是否自幼家贫”两点上。这点上江弱水的考据更加可信,蒋勋的说法确实有问题。
于是一开头一结尾给出有力的证据,中间夹杂大量的抨击,一篇攻击蒋勋,煽动人心的好文就出炉了。这是第一篇撕扇记,我觉得是最具有代表性的。其一是尽展江弱水的刻薄,其二是指出蒋勋所言部分史实确实有误,而且自由发挥过多。第一篇出来后,由于读者反馈这些都是蒋勋的演讲集,演讲过程难免口误,于是江弱水又发了第二篇第三篇。
这第二篇撕扇记是最没有看头的,大部分说来都是在掉书包,认定自己不同的解读为权威,以此指摘对方。这一篇的手法与前一篇类似,上来就指出蒋勋说“汉朝三百年”是不对的,给人以“蒋勋真会胡说”的印象。然后开始钻书缝了,“北魏灭亡之后,进入西魏时代。”这里指出还有东魏的存在,其实东西魏对峙十几年,这段时期可以说是共存的,没有必要过于较真。还有说蒋勋称“旦”是象形字,而江弱水说其实是会意字,诸如此类的批评。全篇看下来,这第二篇撕扇记,撕得不算高明。
第三篇可以说是考据的实证比较多的,只是可读性不如第一篇,可能作者认为都已经写了两篇了,第三篇可以不需要再做煽动了。我反而觉得第三篇的证据非常充分,借此发挥可以成为最好的一篇。这一篇里江教授主要集中在对诗句某一个词的解读上,比如说“汉家君臣欢宴尽,高议云台论战功”,这里蒋勋把云台解释成唐朝的皇宫,而其实应该是东汉的云台。诸如此类。
江教授的几篇文章现在在豆瓣上还是可以看到全文,有兴趣的读者可以自行考证一下。我觉得蒋勋的文字确实有些缺点,其一就是不够严谨,口头演说还有借词,但是出版物必须严谨,没有进行勘误既是编辑之失,也是作者之过。其二是容易感性抒情,语言习惯喜欢用绝对的词语,有时想象多于现实。
但是我并不会因为读了《吴哥之美》就自以为读懂了吴哥王朝的历史,更不会因为读了《蒋勋说文学》就认为我弄懂了中国文学史,我还是会去读更专业的著作,我去读《真腊风土记》去读《中国文学史》,这些都是系统学习的好书。蒋勋老师的闪光点不在于给予读者一个严丝合缝的史实,他从来就不是一个刻板的学者,演讲才是他的强项。我更愿意认为蒋老师是一位引导者,是他让许多人燃起了解读吴哥之美的兴趣,是他让我知道原来我最不喜欢的元曲与戏剧其实是可以很美的。然后我可以更愉快地去学习历史,去学习戏剧,去读更艰涩的枯燥的书,因为我有了足够的动力去啃硬骨头了。这大概是蒋勋老师给我带来最大的好处,据称他的讲演是为了让卖菜老农都能懂的,这就注定了他不会很枯燥地去讲深奥的东西,而是用平易近人的语言,仿佛友人在侧,促膝而谈。
从这个角度上看,每周读书介绍的几本书绝对担不上“信口开河”与“三聚氰胺”的骂名。但是这件事情也点醒了我们,“尽信书不如无书”。此句出于《孟子》,全文如下:
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吾于《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仁人无敌于天下。以至仁伐至不仁,而何其血之流杵也?
孟子读了《尚书·武成》里的记载,认为武王是仁者,他伐纣不应该导致血流成河。这里我们且不说伐纣一事,就说孟子对于史料记载的怀疑。江弱水对于蒋勋的怀疑是值得鼓励的,但是他完全可以采用一个更加舒适的方法来做表达,却偏偏用了极尽刻薄的语气来说。《城邦暴力团》的作者张大春也曾经在博客上说蒋勋谈书法不妥(《書法之美是知識,不是呻吟》)。但是张大春的批评要高明得多:
這些問題在每個時代願意拿起毛筆寫字的人心裡都可能發生,但看我們是否有鑽求解決的意願和能力。一旦把內心的好奇充分發動起來,一個字、一個字、一張帖、一張帖地搜尋觀看,自然漸進而有功,如此,才可能讓知識養成品味,所謂「浸潤」。浸潤得久了,眼力就有了;眼力有了,就體會出魔咒之為魔咒,也就不會再相信那種無病之呻吟:「(臨書悵然)四個字行草流走,像一絲浮游在空中的不知何處吹來的飛絮,是春天的『裊晴絲』,若有若無,難以想像是毛筆書寫的墨跡,其實更像日久湮沒退淡掉的牆上雨痕,很不甘心地在隨歲月消逝之中。」(蔣勳《手帖──南朝歲月》)
张大春说的就是蒋勋容易抒情与想象过度的问题,我在读《蒋勋说文学》的时候就不喜欢蒋勋谈红楼梦的部分,觉得有些过度解读,在读《吴哥之美》的时候又不太喜欢抒情的部分,觉得我自己可能没有他那么多感慨。所以我也觉得这是蒋勋的一个缺点。但是张大春没有用尖酸刻薄的语言去写,也没有刻意放大这些缺点带来的影响,我想他至少是有文人的气度在的。
总的来说我觉得这件事情的负面意义比较大,至少江弱水的偏激言论影响了一拨人,这些人乐于通过贬低有名的作家以便自认为抬高了自己,于是在网上形成了具有相当恶意的言论。其实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仔细想想就知道,这就是阿 Q 嘛!
江弱水教授不仅是写了蒋勋的批评,2005 年还写过一篇《《圣经》、官话与“引车卖浆者流”》,批评刘皓明为倪湛舸的诗集所作的序《圣书与中文新诗》。刘皓明为此写了一篇《刘皓明:从字说到灵——对江弱水先生批评的答复》。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围观一下。

我们常说唐诗宋词元曲,但是文学的发展是连续的,到明清也有人写诗写词,只是这几个文体成为该时代的标识罢了。我们的文学从可歌的诗,?可唱的词,发展到戏曲与戏剧,则唱念做打,既有唱词又有动作了。以前念书的时候,或者读《中国文学史》的时候,最兴味索然的部分都在元曲杂剧,但是蒋勋老师却把这段讲得十分有趣。因为曲与戏剧都是演出来的,我们的课堂把这种艺术用生硬的语气读出来,与其原貌相去甚远,蒋老师则抛开阅读,以表演的视角来讲解戏曲与戏剧。在枫言枫语·每周读书第 97 期中我们曾介绍《蒋勋说文学》这个系列的上册《从诗经到陶渊明》,本周我们要介绍的是下册——《从唐代散文到现代文学》。
下册延续了蒋老师一贯的风格,文字平易近人,仿佛友人絮语,柔柔暖暖,相较课本里有目的地编撰过的东西,蒋老师的语言要更具人情味。在书中,他没有在点评文艺,而是把自己内心的真实体会娓娓道来,就好像单车环游世界的《不去会死!》一书,作者以自己的视角来谈经历谈体会,客观而内敛,跟着石田裕辅的单车轨迹你仿佛看到了整个世界,而在本书中,跟着蒋勋老师的字字句句,则仿佛游览了一番中国文学。
从唐宋元?明清到民国到台湾,蒋老师以这样的轨迹谈起。说到唐代的散文,就不得不提“唐宋八大家”之首的韩愈。枫影是潮州人,韩愈曾经被贬潮州,在这个贫瘠的地方尽心办学,至今潮州人仍相当敬重韩文公。即使到了今天,潮州的许多家庭如果条件允许,都会让孩子自小学习书法国画,虽然我不认为潮州是个文化繁荣的地方,但是许多同学自小写得一手好字,在今天倒是颇为难得。
苏东坡称韩愈“文起八代之衰?”,因为之前八代都在追求文学形式上的美。从汉赋开始,所有文人都在追求骈体对仗,辞藻堆砌。而以韩愈为首的“古文运动”就是要把文学还给内容,“古文运动”不是否定形式,而是不能形式大于内容。如果单从文学上看仿佛“古文运动”的意义就到此为止了,但是文学从来都不是单一孤立的东西,任何一种艺术都不是,如果我们在解读一首诗歌一篇文章的时候,单纯去分析它的写作技巧以及表达的内容,那就是一个孤点,但是我们的世界是立体的,必须把这个点放回当时当地的背景里面去,去还原这个作品在历史背景下的意义。蒋老师认为“古文运动”是中国知识分子一个非常重要的转折,因为文人终于可以从作为帝王将相的喉舌,从附庸风雅之中解脱出来,转而去关注底层民生,成为民间疾苦的控诉者。
到了古文运动的时候,你才能够看到来自底下人的声音。蒋勋老师选了韩愈的《祭十二郎文》、《送李愿归盘谷序》、《柳子厚墓志铭》等文,他不光是讲韩愈,也讲柳宗元,也讲鲁迅。把鲁迅视作韩愈精神的最好的继承者是很有意思的观点。因为鲁迅和韩愈有着一样的批判社会的犀利目光,也有着一样朴素、冷静的文字。
鲁迅是生在乱世的人,韩愈、柳宗元都是被贬官的人,他们都看到了真正的民间疾苦,正是因为这样,他们才反对堆砌辞藻,无病呻吟的文字。反过来看现在许多流行歌曲,歌词来来去去只有我爱你你不爱我,这些歌词之所以肤浅,是因为作者没有触碰到真正的疼痛,这些歌词之所以被很多年轻的学生喜爱,是因为年轻的时候还没经历过真正的苦难,这些青春期的忧伤已是少年少女们最大的共鸣。
于是古文运动涌现了许多述说民间疾苦的文章出来,大部分好文章都来自被贬官的文人们,他们被贬后才有机会接触到底层的人民,才有机会知道原来生活还可以如此艰难。比如《捕蛇者说》,这篇散文与传统的散文不同,它讲述了一个完整的故事。捕蛇很危险,但是可以免去沉重的赋税,让家人活下去,于是大家都去捕蛇。柳宗元知道后想免了捕蛇者这样危险的工作,但是捕蛇者反而哭道,如果不去捕蛇,赋税反而让大家都活不下去,最终道出“苛政猛于虎也!”的感叹。这样的写法直接促进了中国小说的创作。
于是来到元曲杂剧的时代。在元朝的统治下,人民分为十等,第八是娼妓,第九是文人,第十是乞丐。文人在这个直接被打压到社会底层,从天上到地下,文人受到了屈辱。但是这种状况也促进了民间文学的发展,文人到民间之后,开始写起剧本来。原本在宋代,词是文人之间的精致专业的文字,到了元代,新的文学形式散曲起来了,它就是人们茶余饭后的流行曲。这种属于民间的文学开始分化为“文人派”与“民间派”。文人派写的东西非常精致,比如我们熟悉的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民间派的则更加口语化,比如关汉卿的《窦娥冤》。
前面我们提到现在的流行歌喜欢些爱来爱去,甚至粗糙到《小苹果》这样的曲子也能流行起来,其实这些就是民间的艺术。民间的东西写的好就是朴实可爱,写的不好就是庸俗不堪。但是对于创作来说,来自民间的东西是一种融合,融合对创作总是好的。无论是艺术还是文学,都需要颠覆,在颠覆中翻滚前进,来自民间的东西最容易打破道统,冲出原有的枷锁与牢笼,根据历史的经验来看,学院派总是会被新的艺术形式打败的,然后再被后来者取而代之。所以今天我们不知道汉乐府的编曲,不知道宋词与元曲的唱法,虽然有点可惜,但是这就是历史的车轮,你无法阻挡。今天有许多电视节目在鼓吹保护传统技艺,在鼓吹传承,我想,许多所谓的传统,在诞生之初也是应市场而生的,它终会应市场而灭,这是自然规律,我们不必过于执着。与其守着旧有的那点东西固步自封,还不如探索新艺术的突破,去顺应潮流,这才是真的保护传统与传承。
前段时间枫影在看美术馆看展览的时候忽然想,这些我根本看不懂的所谓“艺术”,它的价值到底是什么呢?它对我们来说到底有什么意义呢?西方早期的艺术是为宗教服务,多是宗教画,壁画,都有实用价值,摄影术出来之前有记录的价值,文艺复兴的时候又是打破传统卫道,提倡个性主张的武器。那么今时今日的艺术呢?最近日本艺术家上村隆的《五百罗汉图展》给出了一个颇为现实的答案。

上村隆自称为一个商人,然后才是一个艺术家。他早期学习日本画,后来尝试使用漫画与日本画结合的形式进行创作。在《五百罗汉图展》中,巨大的体量,夸张的设计给人以强烈的震撼。上村隆认为现在的人为什么要去美术馆?大家已经可以轻易地从电视、电影中获得非常丰富的生命体验,在这种情况下,艺术作品就必须要给大家足够的震撼,给大家无以伦比的体验。上村隆创作《五百罗汉图》是由于 2011 年东日本大震灾带来的苦难,他认为人们需要一种新的信仰,而罗汉正是历经艰苦无比的修行才得正果的,上村隆试图以形象各异的罗汉来带给人们新的信仰。我不认为光看这些罗汉图就能达成什么效果,但是他的商业化思想非常值得深思。有许多艺术展出是不允许拍照的,而上村隆的展览却写明了希望大家多多发到 SNS,这其实就是顺应潮流的一个细节。
罗汉是顺应时代的创作,是吸引观众的话题内容,这些是内容,而力求震撼则是形式。?我认为许多艺术作品必须要见到实物尺寸,必须要放在精心设计过的场馆才能获得相当的体验。比如浮世绘,以往在印刷品也好,在电子屏幕上也好,我们看到的不过是色彩明丽,风格独特的绘画罢了。只有当你靠近去看一幅真正的浮世绘,你才会发现纸张的触感,浮世绘的层次感,每一丝细节都在对你诉说无穷的故事。这些细节才是浮世绘的自我完成,这些细节才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作品。
如果看一幅静止不动的画尚且如此,那么读一部本来应该在舞台上表演的剧,又怎么可能完整体会到戏剧的精妙呢?蒋勋老师在书中从来不是以单一的文学视角去解读这一切,他会联想到昆曲,会联想到莎士比亚,百老汇,甚至同一时期的绘画艺术。古代的文人必修琴棋书画,文学从来不是一座孤岛,这也是我特别喜欢蒋勋老师解说的原因。就像蒋老师在书中说的:
文学和艺术不是真理。文学唯一的好处就是让我们在生活里可以多一点看事情的角度,多一个角度的意义是什么呢?是使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不那么武断。
蒋老师的解读也不是真理,但是是一种令人读起来很舒服的角度,是连枯燥无味的戏剧都能说得十分生动的角度。

2016.2.14/下午
于自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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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同的声音:
大约 2012 年前后是蒋勋老师的作品在大陆火热的时候,那时有过比较犀利的负面声音,其中比较犀利的言辞来自于江弱水教授。现在存活在论坛与知乎的负面声音大都是根据江弱水的指责添油加醋罢了。为了研究蒋勋老师是否真如江弱水指出的“信口开河”,我阅读了江教授的三篇批评文章。最后我的结论是,蒋勋老师确实有许多不够严谨,跟史实不符的说法,但是我不认为这些不严谨可以担起“信口开河”、“中国文学界的三聚氰胺”这么严重的罪名。我认为这位江教授的立论更像是对道统权威的维护,行文颇见小气尖酸,不够大度。
必须承认他指出的错漏有些是正确的,但是他参杂了许多由于主观见解不同而做出的指责,然后用编排过的技巧来鼓动读者,我觉得这点挺不耻的。
我的态度是:蒋勋的不严谨在演讲时出现是难免的,但是出版物没有勘误既是编辑之失,也是作者之过。我更愿意把蒋勋老师当做浪漫的引导者来看待,我不会因为看了《蒋勋说文学》就自认为懂中国文学史了,也不会因为看了《吴哥之美》就自认为懂吴哥王朝的历史了。但是蒋老师引起了我了解吴哥的兴趣,引起了我学习中国戏剧的兴趣,在这以后,更专业的事情就交给专业的著作去吧。
不过这件事情也提醒了各位读者,尽信书不如无书,尽信蒋勋固然不可,但是轻易全信了江弱水我以为也是不当。读蒋勋者起码为之美而吸引,尽信江弱水者,未免过于刻薄了。贬低别人从而自以为抬高了自己,不过阿 Q 罢了。

岁暮天寒,泠雨凄凄,在雨声潺潺中读《日本简史》,总想起小时在被窝里玩日本战国背景的游戏,抓住鼠标的小手冻得僵硬,却舍不得睡去。对许多亚洲国家来说,日本是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国度,既有文艺、设计与建筑,也有动漫、流行与AV。阳春白雪下里巴人,曾在二战中带给亚洲国家苦痛的民族,今天却以其繁荣的经济与文化让受害国家又爱又恨。我们在上一期介绍的《独裁者手册》中谈到,国家是没有利益的,但是人有,想要了解这个神秘的国度,我们得先抛开抽象的国家概念,投入到“人”的历史当中。
史书有断代史与通史之分。断代史是专门研究某一个时期的,比如班固的《汉书》,通史则是纵贯古今的,比如司马迁的《史记》。北京大学的王新生教授于 2005 年出版的《日本简史》就是一部通史。依照时间顺序与统治势力更替,王教授把日本历史划分为四个时代:
1. 古代——贵族统治(石器时代到平安时代 1069? 年,大约北宋末年)
2. 中世——武家势力(平安时代后期到德川幕府结束 1867 年,大约清朝末年)
3. 近代——帝国扩张(明治维新到 1945 年二战结束)
4. 现代——民主分权(二战后至今)
作为一部简史,通读下来语言晓畅,史料翔实,结合了文化、政治、经济等方面讲述各个时期的特点,是以宏观角度了解日本历史的好读物。但是毕竟简史,日本文明虽然出现较晚,历史事件却繁复多变,短小的篇幅无法说清每个时代的故事,比如战国时代的织田上洛、本能寺之变等的故事均一笔带过,给人以铺陈史料之感。再到近代部分,以甲午战争开始,由于国内的统治需要以及本书以教材为编写目的,这部分开始爱国主义情绪高涨,明显有失偏颇。从时间上看近现代的历史非常短,但是却占了全书的一半篇幅,冗长罗嗦,建议读者可以忽略明治维新后的内容。这两个明显的缺点也是本书口碑较差的主要原因,除此以外,古代与中世部分仍不失为日本历史入门的好读物。
日本的考古学同中国类似,都是在近代由西方国家传入后才开始兴起的。但是日本多火山地震的环境,毁掉了很多远古的遗址遗物,给日本考古带来不少困难,今天日本的成立时间都还有不同的说法。中国有金器铭文甲骨文,可以把历史上溯到夏商周,但是日本没有,大家只能从神话传说里去寻找。一般认为日本国是在公元前 660 年由太阳神天照大神的后裔神武天皇建国,当时的中国正是春秋五霸时期,可见日本文明出现之晚。在往前的历史就是旧石器时代东亚人东渡日本了。
日本的天皇制度很有意思,在中国,皇帝是天子,位极至尊,权倾天下,但是日本的天皇却有很长一段时间是被架空的,成为一个符号。我们上周介绍的《独裁者手册》这本书里,作者就强调无论是夺权上台,还是维持权力,无论是民主还是独裁,统治者都必须知道钱从哪里来,掌握了钱才能收买自己的核心联盟,才能维持自己的统治,这一点非常非常重要。古中国与日本都是农业社会,土地与税收就是钱的来源。在中国,皇帝可以“溥天之下,莫非王土”,但是因为日本在大和政权建立之初就是依赖于各地方贵族的,所以日本的天皇一直在努力推行“公地公有制”,但是从来没有成功过。
统治者从来都不是单枪匹马的,即使是康熙大帝也需要有他的核心集团作为支援,在中国,这个集团很小,通常都是皇帝身边的大臣,每一代皇帝都致力于中央集权,一旦地方经济发展,军事实力上升,就会威胁到统治者的地位,比如周朝后期,地方诸侯敢于问鼎中原,比如唐朝后期,地方藩镇势力过盛而至天下四分五裂。所以中国的皇帝到了后期一直在做中央集权,削弱地方势力。日本的天皇始终无法掌握土地就是一个致命的问题,贵族有自己的庄园,也就有了自己的收入,不需要依赖天皇也能自给自足,这与法国太阳王路易十四与贵族们建立共生关系的原则是相悖的。于是庄园壮大了之后,就开始出现斗争。为了在斗争中取胜,贵族们开始培养自己的武士群,武士阶层登上舞台,逐渐成为声势浩大的武家势力。武士群中实力最强的源赖氏和平清盛两支在斗争中拿下日本统治地位,开始幕府统治的时代。
幕府时期,天皇势力被称为公家势力,武士阶层则为武家势力。后来有名的《平氏物语》就是将源氏与平氏两大武家势力的故事(感谢林作成同学的指正,《源氏物语》同这里的源氏没有关系)。武家掌握了大量土地庄园,控制了主要商业城市的税收,天皇没钱就无法收买自己的核心势力,自然无法与武家斗争,但是武家要依赖天皇授予将军头衔以正统治之名,所以天皇体制一直保留着。大约从中国北宋时期一直到清朝末年,日本一直处于幕府统治时期,虽然统治者换了几遍,但是天皇一直没有实权。直到近代欧美列强用枪炮打开亚洲市场,日本才在“倒幕尊王”的运动中把天皇推回权力的顶峰,重掌大权的天皇开始一系列改革,是为明治维新。这段时期的历史也很有意思,动漫《银魂》就是以明治前的最后一个幕府——江户幕府——为背景。今天的日本在美国占领期间被迫接受民主制,成为君主立宪国家,天皇宣布放弃神性,作为一个符号延续至今。
我觉得在看这本书的时候可以很好地把一些我们平时了解的历史碎片串联起来。历史从来都不是突变的,从天皇掌政到上皇专政再到武家干预,这是一个渐进的连续的过程。日本在历史早期曾全盘接收中国的先进技术,也有所选择地吸收中国的思想制度,这段时期我们读历史课本都很熟悉,就是所谓的遣唐使的时期。后来唐朝内乱,日本暂停了官方的遣唐使制度,但是民间的贸易没断。于是日本开始从全盘接收到转变内化的阶段,从中国传入的佛教、儒家、茶道、绘画在日本都有非常独特的发展。
了解日本历史,这本简史并不足够,但是作为一本通俗易懂的教材来说,它是一个很好的入门读物。我之前在阅读欧美文学或者观看欧美影片的时候,常有些古希腊神话、北欧神话或者文艺史上的常识看不懂,这时候了解这些神话与历史就很有帮助。日本作品也一样,当我了解日本天皇与幕府的关系之后,就不会奇怪为什么动画里面的一休对将军又敬又怕了。
16.01.30/中午
于自居

“民主”一词起源很早,比如古希腊的雅典民主,但是真正的民主化浪潮却是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才开始的。今天世界上大多数政府都宣称执行的是“民主制度”,仿佛民主就代表了正义而独裁则是落后与腐化。

(图中绿色的部分都是自称民主的政府。图片来源:维基百科)
民主也好独裁也好,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它本身并不代表善恶,制度没有善恶,人有,正如国家没有利益,但是人有。一直以来政治作为一个复杂的话题很少有人能够说清楚它到底是什么,来自美国纽约大学的两位政治学教授 Bruce Bueno De Mesquita 和 Alastair Smith 就试图以一种通用理论来解释政治,他们曾写过一系列论文与专业书籍来讨论这个话题,这些论文最终以“人人都看得懂”为目标浓缩成《独裁者手册》(The Dictator's Handbook)一书,于 2011 年出版。
在这本书里,作者试图跳出旧有的政治视角与框架,以一个新的维度来思考“政治到底是什么”。以作者在引言中举的“美国贝尔市腐败案”为例。在洛杉矶旁边的贫困小镇贝尔也不过是民主体制下的一个小政府,市议员都由市民选举产生,政策公开透明,一切看上去和想象中一样美好。贝尔市经理罗伯特·里佐(Robert Rizzo)执政期间贝尔市首次实现收支平衡,可谓政绩极佳,但是 2010 年他却因为年薪高达 787000 美元而被检举下台。
为了实现个人收入最大化,里佐利用了贝尔市人口少,票数少的特点,举行了一场决定贝尔市是否转型为“宪章城市”的投票,结果全市 36600 人里面只有 400 人参加投票并以 336 票通过这项决议。普通市民可能根本搞不懂“宪章城市”有什么区别,简单的说,美国的普通城市每一项政策都需要公开,而宪章城市则不需要。这就给了里佐一个建立私人小联盟的机会。他收买了大部分市议员,明面上大家的薪水很低,但是每个月有丰厚的会议补贴,这些人由于有很高的回报,当然会支持里佐。为了让这个贫困小镇有足够的收入养活这些官员,里佐推行了高房产税的政策,同样条件的房子,房产税比邻近的城市高出 50%。这就是贝尔市看上去收支平衡了政绩。而最后里佐之所以下台,其实是因为他们每个月应该开的会议实际上没有开,如果他们真的开了这些会议,那么法律上他们的高收入是合法的!里佐通过操控民主制度的细节,实行了事实上的独裁统治长达 17 年之久。
以贝尔市为引子,我们可以看到独裁与民主其实没有明确的界限,作者以此提出了统治的三个维度:

无论民主还是独裁都可以用着三个维度来解释,事实上这两个词并没有精确的定义,只是三个维度规模的不同会导致统治者作出截然相同的政策,为了方便表达,作者用民主表示“很大的联盟”——比如几亿美国人,用独裁表示“很小的致胜联盟”——比如几十个伊拉克将军。
在民主制度下的美国,名义选择人就是全体美国公民,名义上所有人都对选总统有发言权,但事实上大部分人的话语权都无足轻重。实际选择人是真正用心去投票的那拨人。而致胜联盟则是奥巴马要上台时必须获得的最少选票数。
再看独裁统治下的朝鲜,名义选择人依然是全体公民(朝鲜公民是有选举权的),但是我们都知道这很可笑,实际选择人是国家高官们,致胜联盟就是金氏家族及其支持者了。金氏家族要上台只需要一小撮人的支持就可以了。
首先有一点必须明确:没有任何一个统治者是单枪匹马的。我们常常有一个误解,以为当上了皇帝就可以为所欲为,其实即使是皇帝也有他的核心小圈,必须靠这个圈子里的人的支持皇帝才能维持他的政权。为了赢得这拨人的支持,皇帝反过来必须给予回报。法国的“太阳王”路易十四可以说是全世界在位时间最长的独裁统治者,他登基时只有四岁,摄政于其母。为了攫取权力,他拉拢了一拨新贵族以扩大可替代者,让老贵族们内心惴惴,不敢轻易反叛,又把老贵族与宫廷绑定,让他们大部分时间待在凡尔赛宫里,年金的多寡直接与国王的宠信程度挂钩。更建立了一支职业化的军队,放开军阶竞争,让军人也有机会成为贵族。这样,路易十四与这一小拨联盟就构成了共生关系,尽管他执政期间以暴政出名,却一直维持统治地位长达 70 余年,可谓固若金汤。
无论独裁也好民主也好,统治者都需要回报自己的支持者,但是联盟规模的不同直接导致了统治者政策的不同。假设现在统治者手里有 1000 万美金,对于奥巴马来说,他可能需要分给 100 万人,每人只能拿到 10 美金,但对伊拉克的萨达姆来说,可能只需要分给 50 个将军就可以了,每个人可以分到 20 万美金。没有人会为了 10 美金给你卖命,但是 20 万就难说了,在贫穷的伊拉克 20 万可是天价。这就是为什么独裁者可以肆意推行暴政,因为他们不需要来自人民的支持也能维持统治,同时他们给予军队高回报,让军队来镇压人民的反抗。多数人都不喜欢去干这种镇压同胞的脏活,所以丰厚的回报是统治者的必要支出。利比里亚的多伊军士之所以下台,就是因为没有足够的钱支付给自己的军队,没有人阻拦叛军进城,就这样轻易被抓了。
从回报支持者的角度来看,奥巴马和萨达姆没有什么区别,只是国家制度限制了联盟的规模,联盟的规模又决定了奥巴马只能推行公共政策来回报民众,而萨达姆可以直接把钱分了而无视人民的水深火热。我们常常习惯于以“善政”来评价一个领导人,但是一个统治者的地位与“善政”其实毫无关系。《自私的基因》一书解释了人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以利己为出发点,即使有利他行为从长远来看也是利己。一个设计良好的政治制度应该能以最坏的揣测去看一个统治者的德行,而不是像圣贤之书所说的,善政完全依赖于统治者自身的修养,这种制度下必然会出现烽火戏诸侯,必然会出现商纣夏桀。
三个维度的核心思想是本书的基础,而统治者竭尽全力要攫取与维护权力则是这套理论的前提条件。围绕这点,本书用了十章分述从上台到处理各种政治关系的细节,最后一章对现有制度的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作者是美国人,所以主要是在民主制度如何更进一步上作出设想,主要论点还是扩大致胜联盟的规模。为了让本书通俗易懂,作者在援引了大量读者们熟悉的例子,比如“如何上台”一章举了利比里亚的多伊军士刺杀总统夺位的例子,多伊在下台的时候被另一个将军逼问“钱在哪里”的视频至今还在 Youtube 上流传,视频中多伊被切手指脚趾,割下耳朵生吞,宁死不肯说出钱在哪里,可见钱对于统治者来说多么重要。
又比如第六章谈及腐败,腐败实际上是小联盟政权的统治工具。比如俄罗斯的警察工资很低,逼得他们要贪污否则无法生存。如果你听命于统治者,腐败就是你的特权,你可以享有这种特权带来的额外收入,而一旦你三心两意了,统治者就有光明正大的法律依据可以让你下台。
作者提到的例子还有比如越南战争、以色列与阿拉伯国家的六日战争、二十世纪最成功的独裁者——新加坡总统李光耀等等,光是读这些故事就很有意思。以往枫影读者不喜欢政治新闻一类的文章,因为我们都太过习惯于文学家与政治家提出的笼统概念,动则国家动则国际关系,实际上我从来无法明白什么叫做一个国家对另一个国家道歉,什么叫做一个国家被另一个国家伤害,国家没有利益,只有人有,国家没有情感,只有人有。再高维度的总结与道理,落到实处的时候总是以细节的形式表现。放弃国家的笼统概念,以统治者的角度出发,所有看似奇怪的政治事件就都变得可以理解了。
三个维度的理论一样可以用到大公司里面。在大公司里,统治者是 CEO,联盟就是能罢免 CEO 的董事会,有影响者可能是一些投资机构和大股东,名义选择人就是千百万的小股民了。名义上每个持有 HP 公司股份的人都对公司的决策有发言权,但是实际上创始人比尔·休利特与戴维·帕卡德两大家族控制了整个公司绝大部分股权,他们才是真正的决策者,能否讨好他们决定了 CEO 能否继续干下去。HP 的前 CEO 梅格·惠特曼就是没有看清这点,她费尽心思缩小联盟规模,把董事会上不支持她的人赶走,把席位给了收购回来了康柏公司的高管。她辞职那一年 HP 的股价下跌了,但是董事会人数减少了,每个人能分到的红利反而升高了。这些看上去是很好的政治手段,但是最终败在了比尔·休利特与戴维·帕卡德两大家族手上,对于他们来说,他们更关心的是公司运作的效果,而不是个人的腰包,毕竟钱对他们来说不是问题。
对于政治来说,很多人的厌恶来自于不了解,因为不了解所以看不懂,因为看不懂所以无趣。《独裁者手册》恰恰给了我们一个入门的好材料。我不能说这本书给了一个绝对正确的观点,没有什么是绝对的对与错,但是他给出了一个相比于政治新闻来说更好理解的视角,给了一个不需要自己慢慢揣摩也能读懂的工具,以这个工具去解读其他组织,很多以往不明白的问题会不会一下子就豁然开朗了呢?
16.01.21/凌晨
于自居

维京海盗 The Vikings 大多数读者都听说过,这伙来自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蛮族,在公元 8 世纪到 11 世纪间,以极强的战斗力横行整个欧洲,所向披靡,当时中国大约在唐朝到北宋年间。这些人来自大多数来自瑞典、挪威和丹麦,有相同的语言,有一套独立的文化体系,崇尚勇武,与当时信奉基督的欧洲小绵羊们形成强烈对比。这些人本不是来自一个民族,只是因为有相同的文化才被统称为维京人,在持续了几百年的掠夺之后,维京人有些在自己的地方建立了国家,有些成了南欧国家的统治者,比如征服了英格兰的威廉一世就是维京后裔。稳定下来的维京人开始接受基督文化,维京人自己信奉的北欧神话也慢慢衰落,但是北欧神话与希腊神话一样对整个欧洲影响异常深远。
雷神索尔、恶神洛基、主神奥丁这些形象一直活跃在文艺作品中,在电影荧幕上;星期日到星期五的英文都是以北欧神话中的神或巨人来命名(星期六是罗马神话);北欧的死神 Hel 就是今天地狱单词 Hell 的来源;甚至我们现在在用的蓝牙技术的命名也是来自丹麦国王——蓝牙王(Harald Blatand)的绰号。北欧神话虽不足以跟希腊神话、基督教文化相提并论,但作为一种欧洲人常识的存在,如果读者们想要研究欧洲文化,北欧神话就是必经之路。
北欧神话由于在成型的过程中遭到基督教的影响,也由于自身的文化程度,还没真正形成体系就已经被基督教取代,今天能够留下的资料不多,古籍《大埃达》(Elder Edda)和《小埃达》(Younger Edda)还有史诗《尼伯龙根之歌》是主要的资料。但是这些古籍都不太好读,想要通俗易懂地了解北欧神话,还得首推本周读书的主角——茅盾先生于 1930 年出版的《北欧神话 ABC》。

茅盾先生原名沈雁冰,他用过的笔名很多,在本书的署名是“方壁”。茅盾作为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位文化部部长(下一任是巴金),声望很高,他创立的茅盾文学奖至今仍是国内最有影响力的小说奖项。茅盾先生除了写小说之外,也做过神话研究,除了这部《北欧神话 ABC》还有《中国神话研究ABC》、《神话杂论》等作品出版。这本《北欧神话ABC》是近百年前的书籍,但今日读来犹觉晓畅,实非不易。不过这本书想买却买不到,z.cn 没有上架,实体书也找不到,最后只有某位网友整理的电子版,据称修改过原作的人名与地名翻译,却不知道改动处有多少。
说回北欧神话,这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悲剧的神话体系:神并不会长生不老,需要靠丰收女神伊登的苹果来维持青春,所有的神都注定要在和巨人族的末日决战中死去,这一天被称为“诸神的黄昏(Ragnarök)”。由于古籍散佚,北欧神话基本是由后人整理编撰的,很有些被基督教信仰修正的痕迹,比如《大埃达》是丹麦主教于 1643 年发现的,《尼伯龙根之歌》则是公元 1200 左右的人创作的,这个时期的北欧人已经和南欧融入了基督教了,甚至后来还有人宣称诸神的黄昏之后,会出现一个新的神:耶稣。所以看北欧神话,我们只要知道诸神的黄昏之前的故事就已经差不多了,第二代的神还没有形成系统,北欧人就已经被融合了。

在北欧神话中,宇宙中央有一个无底大鸿沟金恩加格(Ginnungagap),鸿沟以北是黑暗之国尼弗尔海姆(Niflheim),南边则是真火之国穆斯帕尔海姆(Muspelheim)。这跟北欧人既有火山又有冰川的生存环境是一致的。真火之国的火焰巨人苏尔特尔(Surtur)常以手中大剑砍击冰山,冰山融化蒸发,这样冰与火的交替中诞生了巨人伊密尔(Ymir),这位巨人代表邪恶。与伊密尔一同诞生的还有喂养他的母牛——奥德姆拉(Audhumla),母牛舔舐冰山,诞生了神的祖先勃利(Buri),代表善。
善与恶开始交战,一开始势均力敌,直到勃利神与女巨人贝丝特拉(Bestla)生下三个儿子:奥丁(Odin)、维利(Vili)、伟(Ve),终于把伊密尔巨人杀死,涌出的鲜血淹死了巨人族的人。巨人族剩下勃尔格尔密尔和他的妻子乘船出逃,在世界的边缘定居,称为尤腾海姆(Jotunheim,巨人之国),以后诸神的黄昏那天出来与神们决战。伊密尔巨人的尸体就成了天地海洋石头草木,这点与我国的盘古开天辟地类似。

诸神又将四个壮健的矮人命名为诺德里(Nordri,北)、苏德里(Sudri,南)、奥斯特里(Austri,东)、威斯特里(Westri,西),使立于地之四隅,以肩承天。这里可以看到 North, South, East 和 West 的由来。接下来是安排太阳、时间等神,而伊密尔的尸体上又跑出来一些像蛆一样的东西,其中长得黑的、性格狡诈的就是侏儒族,被诸神赶到地下,成为很厉害的工匠,而长得白的、性格温和的就住在空中,成为精灵族。这里我们可以看到魔戒中的世界架构的来由。

有了天地日月与时间,神又取梣树(Ask)与榆树(Embla)造人,奥丁又创造了一棵巨大的梣树,名为伊格德拉修(Yggdrasil),此为撑起宇宙的世界之树。最终北欧神话以奥丁为主神,麾下有十二位男神和二十四位女神,其中包括后来频繁出现在各种文学、艺术、影视作品中的雷神索尔以及恶神洛基。奥丁在这里的位置有点像希腊神话里的宙斯,但是实际上在好战的北欧人心中,往往战神提尔(Tyr)才是首选,而农民们则更喜欢带来丰收的雷神索尔。
北欧神话里的神的关系跟希腊神话有点类似,神们之间的乱伦挺严重,比如代表美与爱之神芙蕾雅(Freya)就跟所有的神都有过关系,为了拿侏儒们打造的项链也陪过侏儒族,又比如在奥丁外出的时候妻子芙莉嘉(Frigga)就跟自己的兄弟有过关系,从这些细节我们可以看出古代的北欧人有近亲通婚的习俗。在今天人们的道德观念看来可能有些不可思议,但是要知道道德观是一直在变化的,在当时的北欧人看来可能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茅盾的这部《北欧神话 ABC》分了二十三章来写,从宇宙诞生之初开始,对每一位主要的神都做了描述,最终章讲述了英雄传说——希格尔德传说,内容简洁却十分中肯,是入门北欧神话的好读物。
16.01.14/凌晨
于自居

枫影有过几次自行车旅行,旅途中遇到了些有意思的人,听到了些奇怪的故事。我发现当一个人与自己熟悉的生活疏离,成为一个渺小的过客,旅途中陌生的一花一草仿佛都有了新的意义。一个人的旅途是如此简单,所做的事情不过是把一只脚抬起来,另一只脚踩下去,一直骑下去。有时候遇到陡坡与狂风会困苦,会疲累,这时候路人善意的大拇指与小孩天真的笑容能让你再度充满动力,艰难的旅途总是容易感动,这种陌生人间的简单正是旅行的魅力所在。
可能有些读者会觉得骑自行车长途旅行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但其实只要会骑自行车就能走完全程。这种看似艰苦的旅程其实困难的只有一点,就是出发。2012 年英国前 BBC 广播编剧 Rachel Joyce 在退休后出版了自己的第一部小说《一个人的朝圣》(The Unlikely Pilgrimage of Harold Fry),这本书讲的就是退休老人哈罗德如何踏上徒步穿越英格兰去看望罹患癌症的朋友的故事。
故事开始于一封来自多年不见的朋友奎妮的来信,信中告诉哈罗德奎妮得了癌症,以此信告别。哈罗德大感震惊,他走在去寄回信的路上,一边犹豫一边错过了一个个邮筒,最后他终于下定决心,打了个电话给疗养院,要奎妮等着自己,他要徒步穿越英格兰去见她。
这是一部情感类小说,作者 Rachel 还在 BBC 工作的时候写过短篇广播剧 To Be a Pilgrim(2007),退休后以此剧为基础写成了长篇小说。这部广播剧是 Rachel 献给当时在跟癌症搏斗的父亲的,很可惜父亲没能撑到作品问世的时候。
由于故事的内容是哈罗德徒步穿越英格兰去见昔日朋友奎妮,所以主要的看点就有两个:
Rachel 的文笔很好,常常把人物的细腻情感与美丽的风景天衣无缝地揉和在一起,比如哈罗德致电疗养院希望跟奎妮谈话的时候,接电话的女人一声长叹,哈罗德心中顿生寒意:太晚了,奎妮死了。这时,
那个声音说:“恐怕轩尼斯小姐正在睡觉。我可以帮您传个口信吗?”
小朵的云在地上投下影子,走得飞快。远山的光影一片雾蒙蒙,不是因为薄暮,而是因为山前蔓延的大片空地。他思量着现在的情景:奎妮远在英格兰的那一头小睡,而她站在这一头的小电话亭里,两人之间隔着他好不了解、只能想象的千山万水:道路、农田、森林、河流、旷野、荒原、高峰、深谷,还有数不清的人。他要去认识它们,传过它们——没有深思熟虑,也无须理智思考,这个念头一出现,他就决定了。哈罗德不仅因为这种简单笑了。
枫影读的是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出版的,由黄妙瑜翻译的版本,译文仿佛有些何其芳的影子,优雅晓畅,读起来非常舒服。全书 32 小节,除去开头和结尾,有 26 个小节是在路上发生的故事。这里面的内容有一部分是旅途中发生的事情,另一部分就是“回忆杀”。
回忆杀在这部作品中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哈罗德走得过于匆忙,需要对背后的动机作出解释,另一方面回忆也是一个平行故事。回忆杀如果用得好是锦上添花,用的不好就啰嗦拖沓了。看过《火影忍者》的读者,想来还对“回忆杀”心有余悸吧。这部小说的回忆部分只能说差强人意,不算啰嗦但也不够简洁。只有到了全书结尾,支线故事回归到主线,作者把留好的大招一并放了,推向全书高潮,才算精彩,其他的回忆则有些累赘。作家在决定下笔写书的时候曾和她的经纪人见过面,经纪人问她你现在手头有多少字了?她说 35,000 字。但是回家一看只有 8,000,现在看来作家急于扩充字数可能也有影响。
他们顺着蓝色的地毯往前走,一点声音都没有。没有掌声,没有笑着的护士,也没有欢呼的病人。只有一个哈罗德,跟在一个修女松散的剪影后,走过一条空荡荡的、干净的走廊。
作家非常擅长这种通过环境来突显人物心理的手法,相比之下,旅途前期遇到的人与事就是画蛇添足了。哈罗德曾遇到奇臭的流浪汉给予拥抱,时髦的绅士向他吐露自己是同性恋的苦闷,也有遇到骑自行车穿越英格兰的一群疯狂的女人。但是这些分支都对故事主线没有什么帮助,仿佛作者就是想要营造“一个人的旅行应该会有的那些事情”的感觉。这些独立的小故事如果对主线没有作用,读者是提不起兴趣的,反而会觉得被分散了注意力,还得在主线和支线间来回切换,有点懊恼。这点到了故事后期有所改善,哈罗德“朝圣式”的徒步开始获得公众的关注,大家对他的看法不一样了,开始有些奇怪的人要求加入朝圣队伍。这时候发生的故事对主线就很有帮助了。
在这些支线情节中,作者都刻意要讽刺现实针砭时弊,试图以此与哈罗德徒步旅行的简单朴实作比,但是下笔不够犀利,柔和的文风没有挖掘出人性的深层,所揭露的事情流于表面,不够过瘾。
比如对那个在火车站吐露自己是基佬的绅士,作者只是做了几句不软不硬的点评:
全英格兰的绅士都是这样的,一个个买着牛奶,给自己的汽车加着油,或者正在寄一封信,但没人知道他们内心深处背着的包袱。有时他们需要付出简直不为人道的努力来扮演“正常”,每天都要装,还要装得稀松平常。那种不为人道的孤独感。
把这些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复述一遍又有什么意义呢?既不能唤起读者的同情,也对主角没有什么深刻的影响。从这个角度讲,26 小节的旅途大约有三分之一都是平平无奇的。
所以枫影对此书感兴趣主要还是由于哈罗德一个人的旅程。他是一时兴起出发的,没有受过专业训练,没有良好的装备,也没带换洗衣服,甚至手机都忘在家里。这让我想起以前环青海湖骑行的时候遇上一对从来没有骑过长途的情侣,他们骑得很辛苦,但最终还是完成了旅程。哈罗德做的是徒步旅行,比自行车要更艰难,所以作家安排他在旅途中遇上好人,帮他解决了脚上的水泡问题,还送了一身装备。
旅途中的陌生人互不相识,也不了解对方的过去,但是有什么所谓呢?对陌生人你可以表现出不是自己的那一面,甚至成为一个自己“想成为的人”,这些现实生活中想做而做不到的事在陌生人面前是如此简单,这就是旅行的魅力啊!
我回想起在旅途中遇到的小伙伴们,旅途结束后他们回到自己的生活中,照样过着平凡的生活。但是他们的故事已经成为你回忆的一部分,你也已经成为别人回忆的一部分,这些故事是真是假是云是雾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旅途的美好,你业已体会,旅途的记忆,已成为是你的记忆。
2016.01.02/下午
于自居

每周读书 #53 曾介绍过石田裕辅的《不去会死!》一书,这位来自日本的自行车骑士花了 7 年时间用自行车环游世界,这本书写了作者环游世界的种种故事,是一本很燃很有意思的书。也是这本书让枫影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旅行。关于旅行的书,每周读书还介绍过孙东纯的《迟到的间隔年》(每周读书 #56)以及《间隔年之后》(每周读书 #57),都是不错的旅行主题的书。这些书不同于攻略与 Lonely Planet,更多的是作者的身心体会,读来仿佛随着作者一同游历世界,都是很有诚意的文字。

广义上“乌托邦(utopia)”可以指幻想出来的无法实现的的美好世界。这个词最早来自 1516 年英国托马斯·莫尔爵士写的《乌托邦》一书,这本书通常也被认为是空想社会主义主义的先驱。而其实“乌托邦”的思想由来已久,可以上溯到柏拉图的《理想国》。在莫尔这部作品出来之后,乌托邦的概念曾盛极一时,直到 1890 年还有《乌有乡消息》(News from Nowhere)这样的作品出现。
但是乌托邦盛行的后期,人们发现这种过于美好的幻想根本无法付诸实践,比如《理想国》与《乌托邦》这两部作品中所定义理的想社会,涉及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这种事无巨细的精细规划事实上约束了人们的自由,反而削弱了乌托邦的美好。
于是 1920 到 1948,反乌托邦三部曲诞生了:尤金·扎米亚金的《我们》、赫胥黎的《美丽新世界》以及乔治奥威尔的《1984》。三部曲每周读书介绍过后两部,《1984》的“Big Brother is Watching You”至今还在我们的生活中每日上演,《美丽新世界》则以科幻的视角去讲述一个毫无个性的社会,二者都涉及极权统治与对自由、知识的约束。
反乌托邦(dystopia)所幻想的世界则主要聚焦于对未来的糟糕的忧虑。艺术也好,文学也好,思想总是新一波浪潮推翻前一波,反乌托邦取代乌托邦思想直到今天都还是主流。比如动漫作品的《进击的巨人》,游戏作品的“地铁系列”、“Fallout 系列”,以及本周读书要介绍的主角——《羊毛战记》。
《羊毛战记》的英文书名为 WOOL,作者一共分开写了五部,枫影读的是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合集版本。这本书的出版有点意思,作者休·豪伊(Hugh Howey)早期只是写了《羊毛战记》的第一部,篇幅也就一个中短篇小说的样子,大出版社对他没什么兴趣,后来他发现了 Amazon.com 的 Kindle 自出版系统,于是就把这个短篇发到上面试试,没想到受到读者的热烈欢迎(这让我想起《火星救援》放到 Kindle 上然后成为 2014 年最畅销科幻小说的故事)。于是作者受到鼓舞,接着又写了后面四部,把这部短篇扩充成大长篇,后来又把五部小说合并出版了 Omnibus 版本,这是大概 2011 年到 2012 年初的事情。
写完《羊毛战记》后作者仍不停笔,继续以类似的做法写了续集 Shift 系列和最终篇 Dust。这三部完整的作品构成了“地堡系列”(Silo Series),本周我们只介绍地堡系列第一部。
《羊毛战记》的背景是在近未来年代,由于核爆战争的原因,地面空气已无法适应人类的生存,于是大家都生活在地堡底下。地堡是长条圆柱状往地底延伸的封闭空间,中间有一个巨大的螺旋楼梯,地堡的设计与居民的分布大致为上中下层,与政治、社会地位挂钩。

这样一个地堡就是一个缩微的社会,前面我们介绍到反乌托邦作品大多涉及极权统治,地堡社会也是一样,上层的小部分人统治了底下的绝大多数人,所以思想控制是维持地堡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手段。而思想控制意味着个性的抹灭与自由的丧失,居住在地堡里面,人身自由早已所剩无几,再加上严格的言论控制,地堡就仿佛一个高压锅。为了缓解地堡的紧张的压力,与地面对接的最顶层部署了巨大的屏幕,可以透过地堡周围的摄像头看到地堡外的世界——无边无垠的沙丘。
由于酸性的腐蚀与沙尘暴的袭击,摄像头不可避免的会日渐模糊,于是地堡的社会产生了一种独特的死刑:送罪犯出去清洗镜头。每次镜头清洗任务完成之后地堡里的人就相当于释放了一次压力,人们总会忘记被送出去的人的牺牲。
小说从清洗镜头这件事情作为切入点,有高压就会有冲突,有冲突就会有故事,有故事就可以设悬念,有悬念就能驱动读者继续读下去。作者在布置悬念这块可谓得心应手。第一部短篇,寥寥数笔就给读者展示了一个荒凉的末日沙丘世界,最后人物踏出地堡去清洗镜头那一段更是深深抓住了读者的内心,是一个极好的开头。
如果有人在地堡里看,他们会看到什么?
荒凉死寂的土黄色沙丘,一道黑暗的沟槽,一具即将死亡的蜷曲的人体。远处那日渐腐朽破败的城市高高送礼,俯视着他。
如果地堡里有人在看,他会看到什么?
从这段简短的书摘我们可以看到作者的功力以及译者流畅的文笔。但是我们前面也说了,这部小说作者是分了好几部分写的。这就导致了一个问题:第一部和第二部的人物衔接不上。简单的说就是出场的人物很快就死了,读者忽然一愣,靠,老子追随了这么长时间的人物就这么轻易地挂了?(《冰与火之歌》的作者笑了)好在后面三部作者把主角交给了不死的朱丽叶,这个强悍的女主角终于套上主角光环,一直到“地堡系列”结束都不死。
分开写的第二个问题是,每个独立的部分都具有完整性,简单地说就是:啰嗦。作者非常不擅长写男女之间的情感,毫无细腻可言,相比起地堡社会的设计、悬念的铺设,情感描写简直就是幼稚园的手笔。第一部的人物是夫妻之间,设计还算合理,唯一不合理的就是妻子主动要求出去洗镜头送死这件事情,事先完全没有跟丈夫商量的余地。第二部开始就天方夜谭了,两个加起来一百岁的老人家,为了寻找保安官候选人(原先那个在第一部挂了),从顶楼走到对底层,过程中旧情复燃。按理说复燃就复燃吧,爱情本来就不关乎年龄,但是能不能不要每翻一页就说拿水壶的时候手碰了一下就脸红了,喝了你的水壶就脸红了,走路的时候不小心靠在一起就脸红了,脸红泥煤啊!俩老人家这么多年了,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这种描写应该放在两小无猜的豆蔻小儿那里去啊,放这俩老人身上看得我心里直发毛,每次一看到这种描写就赶紧略过。而且这种暗示写个一次两次也就够了,他居然把第二部的全篇都写满了这种暗示……
再往后面不死主角朱丽叶出来了之后,她在黑暗中遇到了一个程序员小哥,两人连面都没有仔细瞧过,就莫名其妙互相爱上了……
小说,就是把看似巧合的事情以合理的方式说出来,如果实在想不到什么合理的手法,就说他爱上她就好了,爱情嘛,最难琢磨了。《羊毛战记》里面可以说所有主要人物以及死亡事件的主要动机,就是爱情。无可否认爱情是一个很好的借口,但是生搬硬套的所谓爱情,就真的是为了找借口而写借口了。
《羊毛战记》推出后受到很多五星好评,我个人觉得也许跟作者自出版这件事加上连载的形式有关,他的这项举动也算一种创新之举,在崇尚个人主义的美国文化中,相当于一个不受重视的小虾米给了出版社大佬们当头一棒。而且作者还推掉了出版社 7 位数的合约以保留电子版的权利。作者在写作前曾做过屋顶工,帆船长等工作,现在光是《羊毛战记》一书的出版就已经收入不菲,这本书还签给了 20th Century Fox 准备拍电影,相信这个屌丝逆袭的故事也对好评率有一定的助力。
客观地说,《羊毛战记》的背景设定,社会架构设定,冲突设定以及剧情的推进都是非常不错的,虽然人物情感描写比较糟糕,而且由于形式的问题导致篇幅有些啰嗦冗长。至于情节设定方面到了朱丽叶反抗开始就没什么突破了,地堡的世界比较小,来来去去都是上中下楼层,如果能够把故事扩展到地堡外面的世界也许会有更多的可能。
《羊毛战记》还有一个可以吐槽点,就是书名,其实全书跟羊毛一点关系都没有。英文的书名里面,子标题 Proper Gauge(指选择合适口径的毛衣针), Casting Off(收针), The Unraveling(拆解) 和 The Stranded (间色编织) 都是织毛衣相关的术语,但是全书跟羊毛没有半点关系。╮(╯_╰)╭
2015.12.30/中午
于 T.i.T

从 11 月到 12 月,从《蒋勋说文学》到《月亮与六便士》,又到了“枫言枫语∙每周读书”的书单时间了。过去两个月里我们给大家介绍了 8 本书,其中有几本枫影印象比较深刻的。
《Being Mortal》(中译本《最好的告别》)唤起了读者对死亡的恐惧,惊觉我们对死亡与衰老知之甚少。《启示录:打造用户喜爱的产品》是关于互联网行业的书,它道出了一个普通员工在大公司里会面临的问题,是非常实在的指南。《增长黑客》则介绍了一个比较前沿的概念: Growth Hacker,概念与故事比较有意思,除此之外的干货含量则见仁见智了。
以下是过去 8 期介绍的书目:

蒋老师在书中以独到的见解,平和的语言,结合历史社会背景以及个人的故事经历,把文艺作品讲述得十分生动。蒋老师摒弃一般人讲诗时做注解的方式,转而以审美的目光来分析,比之于严肃文学的解读,蒋老师的讲解要容易接受得多。
每周读书#98 Atul Gawande——《Being Mortal》

2015-11-14
《Being Mortal》(中译本《最好的告别》)唤起了病痛的回忆,也唤起了死亡的恐惧。我们自以为理解这个世界,事实上不仅不了解的事情很多,甚至对自己本身都知之甚少。《最好的告别》告诉我们死亡与病痛的可怕,告诉我们其实我们完全不了解应该如何去面对死亡。
每周读书#99 Orson Scott Card——《安德的游戏》

2015-11-19
这是安德系列的第一部,作者早期写了《安德的游戏》短篇版,后来想写第二部《死者代言人》的时候,考虑把第一部的主角拿过来用,所以需要一个过渡的故事,最后他决定把短篇扩展成长篇,才有了这部中间故事精彩(原来的短篇部分),前后部分牵强的获奖作品。
每周读书#100 封面设计师的阅读之道——《当我们阅读时我们看见了什么》

2015-11-21
Mendelsund 并不是科班出身的设计师,他本是一名钢琴演奏家,后来他因缘际会受到企鹅出版社的封面设计师 Chip Kidd 的赏识,于是他就忽然从一个音乐家转行成为设计师了。
每周读书#101 先有续作再有原作——《死者代言人》

2015-12-03
现实是局限的,现实是孤独而平凡的。我们有一颗不甘于平凡的心,却身处于这个平凡的世界。所以我们阅读,我们在阅读中体验到灿烂的幻想与精彩。科幻小说是基于科学的幻想,也是我们基于现实的梦。
每周读书#102 用户增长黑科技——《增长黑客》

2015-12-09
作者范冰写过代码做过运营,各方面涉猎挺广,积累了不少互联网故事,于是作者在这本书里面堆砌了大量的案例,从国外的 Hotmail, Twitter, Airbnb, 到国内的微信,美图秀秀,唱吧等应用,这里有许多非常有趣的故事,令人深受启发。
每周读书#103 牛逼的产品经理是怎样的——《启示录》

2015-12-17
人们在大公司里的工作状态: “大部分人游荡在黑暗里,他们只知道抱怨,却从不想办法寻找电灯开关。”
每周读书#104 美的狂热的追求者——《月亮与六便士》

2015-12-24
大多数人都是忙碌社会中沉浮漂游的一部分,就像始发站到终点站的有轨列车,每天来来去去,一成不变,连车上乘客的数目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这种生活秩序得可怕。艺术家大抵是最能义无反顾地闯入迷雾的一群人。
15.12.27/夜
于自居

大多数人都是忙碌社会中沉浮漂游的一部分,就像始发站到终点站的有轨列车,每天来来去去,一成不变,连车上乘客的数目也能猜个八九不离十。这种生活秩序得可怕。但是大多数人更怕改变,更怕选择,更怕未知,探索未知需要勇气,而这恰恰是大多数人所缺乏的。
艺术家大抵是最能义无反顾地闯入迷雾的一群人。他们凭着对美的狂热的追求,一头扎进常人所无法理解的世界里,去流浪,去创造,去宣泄自己心中澎湃的热情。有时候他们也说不上为什么要这么做,就像一个人被扔进水里,他只能不停地游,否则就会死去。画家高更的名字想来大家都耳熟能详,他原是一名法国证券交易所经纪人,股市狂跌之后,他下决心投身艺术。后来由于各种原因离开了妻子,开始全身心投入艺术领域里探索,最终在荒蛮原始的大溪地(Tahitian)画出代表作《我们从何处来?我们是谁?我们向何处去?》。
1903 年高更因心脏病去世,16 年后,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之际,作家毛姆以高更的人生故事为原型,写出了《月亮与六便士》一书。
这本书枫影读的是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的,由傅惟慈老师翻译的版本,翻译基本上做到了信达雅,非常流畅,但是英文译作里面奇怪的人名、地名还是无法避免,傅老师有时候习惯用京腔儿化音也令人莞尔,不过总体翻译质量很高,这点是需要肯定的。
毛姆的人生经历与高更也有些许相似之处,他弃医从文,周游列国,是以作品中常带有异国风情,《月亮与六便士》中地中海的文化以及大溪地(又译塔希提)文明也是令人眼前一亮的东西。全书读下来有两点比较令人叹服的:
一是人物。毛姆非常擅长人物描写,寥寥数笔就能令人物跃然纸上,毛姆知道人物的言行远比体貌重要,配角对于这个人物的看法远比直接描写人物本身重要。作家非常擅长讲故事,他笔下的人物各个性格鲜明,又形色各异,上至上流社会的阔太太,下至底层社会的流氓水手,几句台词,几笔点睛,人物是奸是诈,是纯朴是狡猾,立时分明,活灵活现。
二则抽象情感描写的具象表达。如果说小说中的体貌描写是人物的皮肤,那么抽象的情感描写就是人物的心脏。情感描写最难的地方不在于说出我有多难过多高兴,而是如何把这份悲伤与开心描写得顺理成章。艺术家之所以给普通人难以捉摸的感觉,并不在于他刻意去装扮自己(那是真装逼),而是他的思维方式与意识形态与普通人完全相异。普通人所重视的所惧怕的在艺术家眼里却毫不在乎。
小说以第一人称转述来写,为了让这份不在乎成为自然而然的事情,作家安排了好几场转述者与主角的对话。在对话中产生了激烈的碰撞,然后再以转述者的视角对这份激动作出揣测与表达。艺术家本来就是不可知的,直接把话说出来就不具有信服力了,借转述者之口来表达使故事更加可信。另则转述者是以“非艺术内行”的身份出场的,他的视角与读者的视角是一致的,于是作家得以用外行人的眼睛去解读艺术。这种避重就轻的写法有点狡猾,也很通用,像动漫《棋魂》、小说《棋王》都采用了类似的手法,不从专业本身入手,而以通俗的角度去看艺术家对美的狂热追求,这种方式读者更容易接受,也更容易受感染。
但是这部小说成于 20 世纪初,有些地方可能我们今天读来会感到不太舒适,比如这部小说的节奏没有今天的作品来得紧凑,冗长的过渡读起来就显得拖沓与无聊。比如主角直到第六章才有了正式的体貌描写,于是此前五章事实上全部都是铺垫,这大概也是许多读者无法把前面部分读完的原因。
另一个问题是,小说的后半部分开始讲大溪地的故事的时候,这一部分其实是充满异国风情,可以一观原始文明与主角内心的美的追求产生碰撞的精彩部分,但是由于作者在写这部分内容的时候采用了另一些人物来做转述,转换太多次人物意味着作家需要花时间去刻画这些人物,读者则需要花成本去接受这些人物,简而言之就是累赘。尽管作家的妙笔仍然在这些小人物身上展开,幽默与讽刺不断,但是这些会心一笑是无法满足读者内心对于聆听主角故事的渴望的,毕竟主角才是读者们投资了最多感情的人物。这些小人物写得再鲜活,也不过是点缀之妙罢了,而笔墨花费得多了,就有点喧宾夺主了。
所以总的来说这部作品的亮点在作家辛辣的文笔与对生活赤裸裸的剖析,透过作家的视角看到的人物,既生动又可笑,既可恶又可敬,你随着人物的悲恸而悲恸,随着人物的愤怒而愤怒,再加上作家华丽丽的情感表达,读之仿如泛舟浪涛之巅,澎湃而不由自已。
15.12.24/凌晨
于自居
曾经《月亮与六便士》一直处于豆瓣小说标签类首页,常常能见到这个奇怪的书名,却一直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因为书名与内容其实是完全无关的。一个说法是 Philip Carey 曾评论毛姆的代表作《人性与枷锁》中的主人公过于仰望月光而看不到脚下的六便士:
so busy yearning for the moon that he never saw the sixpence at his feet.
毛姆喜欢这个说法于是就以 The Moon and Sixpence 为下一部小说的名字。读完小说全文,在毛姆辛辣讽刺的文笔之下,我觉得这种做法还是挺很符合毛姆的风格的。

今年(2015)年初开始把“每周读书”搬到微信公众号上,基本上保持了每周一更的频率,于是今年很多朋友都在问我同一个问题:
你是怎么做到每周读一本书的?
问这个问题的朋友大部分是真好奇,也有些期望通过质疑来安慰自己的。今天我们生活在一个节奏飞快的社会里,大部分人每天都很忙,要赚钱要生活要绩效,大家听得最多的借口就是“没有时间”。
但是其实每个人内心都清楚,“忙”并不等于完成的事情多,往往整天忙得团团转的人反而是效率低下的表现。“每周读书”曾经介绍过的《番茄工作法》、《Getting Things Done》、《启示录》等书都有相关的阐述,今天 GTD 等时间管理方法的流行也正是基于大家日益繁忙而疲累的内心。
我不敢说自己是高效工作者,但是与其无可奈何的抱怨工作压力,不如学好时间管理(核心是管理自己),在繁忙的工作中不忘打开一扇明窗,我觉得比起蒙起头来往前冲要开心得多。起码回忆起过去这一年时间里,除了工作我还收获了阅读的美好时光。
所以我觉得把这一年的读书经历写下来也许会是件有意思的事情,起码再有朋友问我一样的问题,我可以直接把链接发给他(笑)。于是就有了这一期的 Q&A 🙂
Q1: 微信公众号里发的那些书你全都看过吗?
枫影: 是的,所有的书我都完整地看过,今年没有看完的书也有一些,里面不乏好作品,比如《自私的基因》,但是没有看完的作品我不会拿出来妄加评断。即使看完的书我也会做好读书笔记才开始动手写书评,没做过笔记就好像没看过这本书一样。
Q2: 你真的每周都读完一本书吗?你发的书不会是以前读过的吧?
枫影: “每周读书”最早是 2010 年底开始在博客上写,当时还在上学,经常泡图书馆一呆就是一下午,每周看完一本书不是什么难事。但是工作后就有点难度了,今年年初我开始写微信公众号之后才开始保持了真正的每周一更。每一本书都是看完后,做完笔记与书评后才发的。
更新的频率是每周一次,并不代表每周只读一本书。像读《三体》和《死亡通知单》这种系列小说可能需要两周时间,于是我会提前看多几本书,这样就可以给长篇的作品留出一定的 buffer。典型的情况比如我国庆要出去玩,于是一口气先读完了《24个比利》、《孤儿列车》和《无声告白》三本书。
当然这种情况也比较少,大部分时候一周一本书的节奏比较适合我,所以我选择的大部分作品都是长度适中的。一般找书的时候如果不是通过别人推荐过来的,我就会先找到感兴趣的话题,然后找到代表作家,再找该作家的代表作,这样选择的作品一般质量都不错,而且也不会太长。
Q3: 那你平时读书的时间都是怎么安排的?
枫影: 我在互联网公司上班,加班是常事。我们公司晚上 10 点后下班的的士费是可以报销的,所以很多同事会选择打的。但是我更倾向于做地铁,一般只要能赶上最后一班地铁(11点15分左右)我都会选择坐地铁上下班。
我每天花在地铁的时间大概有快一个小时的样子,这段时间就是很欢乐的阅读时间了。另外就是我从小有个技能,可以不用睡午觉。所以午休时间也是我非常期待的时间,可以用来看书,做笔记,写书评什么的。而且这段时间大家都在睡觉,非常安静,也不会有人来打扰你。(笑)
有的朋友问我读书为什么这么快?其实我读书的速度并不快,跟大家差不多,只是我每天可能有大约一个多小时的时间会用来读书,这样一周读一本厚度适中的书就不是什么难事了。
Q4: 可以说一下你是怎么做读书笔记的吗?
枫影: 上中学的时候我们学校有个做读书笔记的作业,要求每个月以作业的形式上交。这个传统在我这里算是保留下来了。每次读书,看到好的地方或者有争议的地方我都会用笔划出来,电子书就直接用高亮功能。读完之后我再用笔记本(这里安利一下德国灯塔笔记本,比只会做广告的 Moleskine 好多了,以后可以开坑聊一聊)把这些标记了的部分抄写下来。
做读书笔记相当于是二次阅读,同时也会在写笔记的过程中产生一些奇思妙想。一般我用 △ 标记原文内容,然后把自己的想法用 ○ 标记区分开来。
我的书评很多时候都是基于做笔记时产生的零星思考来写的。这样做虽然比较耗时间,大概我做笔记的时间跟阅读时间是 1 : 2 的样子,但是笔记有助于思考和记忆,我觉得虽然这个办法好像挺笨的,但是效果很不错,基本上可以比较好地把一本书消化掉。
另外就是现在大家用键盘代替纸笔的时候太多了,很多时候都忘记怎么写字了,做笔记也可以当做是练笔吧。
Q5: 你在微信公众号说每周推荐一本好书,你怎么知道你读的就一定是好书呢?怎么评价一本书是不是好书呢?
枫影: 我并不知道我一定能读到好书。但是我读书有个习惯,如果不够吸引人的书,我看了个开头就会放下。这样可能放下的书里面可能会有一些好书,但是能够吸引人一直读下去的书一般都不会是烂书。所以这是一个比较简单粗暴的筛选办法:要吸引人。
当然真正的好作品是能够让人放下了又拿起的。像《三体》和《月亮与六便士》都是看了好多遍开头没能看下去,最后还是把他们都看完了。
至于如何评价一本书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事。读书是很主观的事情,萝卜白菜各有所爱,A 说好的 B 不一定喜欢。但是在众人的评价之中,总会有一些相对客观的东西可以提取出来。比如作者的写作技巧,单以小说为例,经典的三幕剧加上冲突与悬念,就可以制造情节紧凑的故事来。不过写小说有如厨师煮饭,厨艺再好也要有新鲜高级的食材相辅,小说的故事构思就是这个食材。
比如《死者代言人》这本书,有全然未知的猪仔外星人种族,有走向人生巅峰魅力爆表却被视为大魔王的安德,有星际旅行时间膨胀这样的工具,有藐视光速即时通讯的安塞波,等等这些原件都是极好的素材。
这里提到的只是小说类的冰山一角,还有散文类的,还有诗歌类的,自我反省类的,社会学类的,心理学类的,实用类的,各种各样的书籍。这些书虽然种类繁多,但是总会有一些相对客观的东西,可以评价一本书的好坏。
有朋友说能坚持不容易,我却觉得凡是需要用到“坚持”这两个字的,一般都是很难做下去的。因为坚持意味着痛苦,而读书对我来其实不是痛苦,是乐趣。每天的地铁时间和午休时间,读书无疑令人非常非常期待的一件乐事。
那么才能把“读书”变成乐趣呢?关注“枫言枫语∙每周读书”公众号,从每周的分享好书中得到读书的乐趣吧!
2015.12.20/下午
于自居
2022-08-20 原《每周读书》系列更名为《枫影夜读》

“产品经理”在互联网行业是一个非常特殊也非常重要的职位,国内互联网巨头中又以腾讯的产品经理最为强势。作为一名互联网从业者,工作数年间我一直对产品设计很感兴趣,却从来没有真正明白产品经理的职责到底是什么,什么样的产品经理才算是牛逼的产品经理。由于产品经理这个角色需要和几乎所有其他不同岗位的同事打交道,目标与优先级的不同常常让产品经理与其他角色产生冲突。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的争议?因为产品经理都是SB 吗?我认为以BAT的招聘标准来说,能够通过层层面试进来的人都是非常聪明的人,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2008 年来自美国硅谷的 Marty Cagan 写的一本书《Inspired:How To Create Products Customers Love》很好地回答了“牛逼的产品经理到底是怎样的”这个难题。Marty 的事业最早是从惠普实验室(HP Labs)开始的,后来他加入了网景公司(Netscape),后来随着公司被收购进入了 AOL,然后又去了 eBay,最后创办 SVPG 硅谷产品集团(Silicon Valley Product Group)。他的职业生涯基本都在与大公司打交道,Inspired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也是围绕在大公司中如何做好产品经理这个角色来讲。把 Marty 在书中所说映照到自己的工作中来,只觉作者字字珠玑,句句精辟。今年自己参与的项目遇到了不少问题,很多平时说不清道不明的事情到了作者书中豁然开朗。
2011 年国内的“七印部落”以类似众包的形式募集译者,把这本书翻译成中文,题为《启示录》,书名来自圣经的一章。我个人觉得这本书确实有点像产品经理的圣经,因为书中所描述的“产品经理”是耶稣一般的存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人有办法做到他的要求。但是这不代表我们就可以给自己的问题找借口,反而以圣贤为镜,可以更清楚地看到团队的不足,可以使整个项目团队朝向更为高效,和谐,高产出的方向前进,从而做出真正受用户喜爱的产品。
在我个人工作的几年时间里,合作过的产品经理各种各样,有挂着名字平时完全不管等到产品发布了就发个邮件邀功的老油条,有满腔热情但是毫无经验不知道怎么做产品的愣头青,有精于用户体验与设计以质量至上却忽视了项目进度的个人主义,但是更多的是中规中矩办事稳健却缺乏创意的螺钉。这些不同的人物各有优缺点,人无完人,我们应该做的是利用好优势,尽量改掉缺点。我觉得对于非产品职位或者对于刚刚入职产品一行不久的同学来说,Marty Cagan 的圣人标准很有明灯之用。就像作者在书中所形容的人们在大公司里的工作状态:
大部分人游荡在黑暗里,他们只知道抱怨,却从不想办法寻找电灯开关。
从这个角度上说,这本书就是电灯开关的地图。由于产品经理职责繁杂,书中涉及的方面也很多,我个人比较感兴趣的有几个点:
读这本书的过程中不断映照自己手头的项目,大部分时候我都觉得作者讲得非常到位,中肯实在。作者在大公司呆过这么长时间,深谙大公司之病。身在大公司不一定代表是好事情,往往在大公司里面做事反而资源会更加匮乏。作者针对大公司病提出了许多有用的方法,令人点头称道。对于这样一部本应相见恨晚的作品,我却觉得恰逢时机,因为早几年我可能还在上学或者没什么工作经验,无法把作者的描述与自己的工作经验结合起来读,估计会是云里雾里不知所云。所以反而我更推荐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同学来读这本书。无论是产品也好,开发也好,只要是做互联网产品的同学,都应该知道真正牛逼的产品经理是怎样的,至少在自己说某产品做得不好的时候要给出实在的理由,以理服人。
15.12.17/夜
自居

年初“每周读书”同步到微信公众号,从 4 月开始基本上保持了每周一更的频率,至今已经介绍了 33 本书。当时在 71 期介绍的小说《The Martian》改编的电影《火星救援》最近也上映了,口碑非常不错。在电影院里看着 Watney 在荒无人烟的红色星球上艰难挣扎,还不忘搞笑,想起 2015 年就这样过去了,有些感慨。
这一年里在“每周读书”介绍的书目必须满足两个要求:
其实这一年里还读过几本不值得介绍的书,比如斯蒂芬金的烂作《手机》,以及科普类的《三百幅不可不知的世界名画》之流。我个人读书有个习惯,就是不好看的书看了个开头就放下了,所以基本上会在公众号里发出来的都是比较有看点的书。
以下是“枫言枫语·每周读书” 2015 年介绍过的书里,按照分类做个简单的 Top 排行。
小说类 科幻的《三体》和《死者代言人》都非常不错,推理类东野圭吾的《恶意》质量很高,阿加莎的小说第一次接触但是非常好读,不愧是推理小说的女王。日本战后文学的代表中,太宰治、三岛由纪夫的作品都相当深刻。当然还少不了今年大热的《火星救援》原作——《The Martian》,比起浓缩过的电影来说,小说里解释的东西要多得多。畅销书《岛上书店》讲述了一个很感人的故事,虽然有比较重的畅销书技巧的痕迹,但仍不失为感动读者的好书。
理论类 的书里面,《Being Mortal》(中译名《最好的告别》)以揪心的事例把如何面临衰老与死亡这个艰难的问题摆在读者面前,读来心情沉重,但是人生自古谁无死,无法避免死亡的情况下,怎样让自己能够有尊严地,开心地面对死亡才是最重要的课题。互联网业界的《增长黑客》把 Growth Hacking 这个概念介绍了一番,属于科普好书,Marty Cagan 2008 年写的《启示录》介绍了如何胜任产品经理这个职业技能要求很高却常常被人误解的职位,这么多年过去了,里面的核心内容仍然非常有价值。
2014 年来自以色列的尤瓦尔·赫拉利的《人类简史》出了英文版,于是开始风靡全球,14 年底中译本出版,这是一本刷新三观,超然物外,处处上帝视角的书。
文学类 中,《中国文学史》可以帮助读者整理本来就纷繁复杂的中国文学故事,文学体裁,以及发展的轨迹,虽然成书较早,但是对于中国古代的文学史点评到位,令人茅塞顿开。“创意写作书系”里James Scott Bell 的《冲突与悬念》讲述了畅销小说的写作技巧,将之映照于大部分畅销小说之上,发现的确如此,有助于读者对小说的优劣作出品评。诗歌类中余秀华的诗集因其朴素的乡村气息以及真实的个人情感,超然于虚伪浮夸的现代诗坛之外,只可惜外界大部分人对余秀华的传闻只限于对《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的揶揄与围观。海子由于卧轨而成名于那个特殊的时代,大多数人知道海子却源于对《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误解读。《海子诗全集》并不都是好诗,比如海子一直在坚持写作的《太阳》史诗,读起来就很不以为然,但是海子的短诗却是才华横溢的,读来颇感振奋。

增长黑客一词是 Growth Hackers 的中译名,指的是做 Growth Hacking 的人。Growth Hacking 主要是指创业团队通过数据分析,利用社交网络,创造性地设想出各种营销手段从而让名不见经传的小产品迅速成长为明星产品的过程。所以 Growth 是用户增长,Hacking 则有点黑科技的意思。可能非 IT 业界的读者一直以为黑客 Hacker 是一个贬义词,其实黑客是比较中性的,主要指技术特别牛逼的 geek,把技术用在不好的地方并不是黑客本来的含义(Steven Levy 的《Hackers》一书就讲述了黑客的来由)。所以总的来说,Growth Hacking 可以理解为用黑科技以低成本的方式获得超级快的用户增长。
其实 Growth Hacking 这个词早在几年前就已经在硅谷流行起来了,Growth Hackers Conference 也举办过好几届了,下一届将在旧金山湾区举办。但是说来惭愧,枫影还是最近才在IT 公论的播客上听到这个词,于是赶紧买了本《增长黑客》压压惊。
整本书看下来给我感觉就三个字:故事会。
作者范冰 @XDash 曾经是 WiFi 万能钥匙的产品经理,写过代码做过运营,各方面涉猎挺广,积累了不少互联网的故事,于是作者在这本书里面堆砌了大量的案例,从国外的 Hotmail, Twitter, Airbnb, 到国内的QQ,微信,美图秀秀,唱吧等应用,这里有许多非常有趣的故事,令人深受启发。
总体来说这本书的发散很好,案例真实可靠,但是理论沉淀不足,可以说是一本不错的故事会,但不要指望书里能给你什么方法论。这方面 Marty Cagan 的《Inspired: How To Create Products Customers Love》(中文版由七印部落翻译为:启示录)这本书要沉稳得多。一本纯理论的书会让读者打瞌睡,所以作者都会用实例来帮助论证自己的观点,即使是《自私的基因》这样类似学术论文的书,也会使用大量的模型以讲故事的方式对自己的观点进行论证,所以简单地说,讲故事是保证理论能够更容易地被读者接受的一种手段。从这个角度上讲,《增长黑客》这本书还是很有趣的。
近几年美国硅谷也好,国内中关村也好,互联网创业热不亚于当年旧金山淘金热。大量的创业小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出现,每一个创业公司都打着“改变世界”的旗号在勇往直前。但是创业公司资源少是一个短板,人力也好经验也好金钱也好,都无法和拥有海量用户的巨头相提并论。于是如何顶着创业失败率高达四分之三的压力,以四两拨千斤,用最低的成本获取最迅速的用户成长就成了创业团队最为关切的问题。毕竟对那个经典的问题“你做的这个东西如果腾讯做了你咋办?”只有一个答案:天下武功,唯快不破。创业团队的优势就是快,只有利用好这一优势,在大公司进入新领域之前先把市场占了,才能获得一线生机。于是这种人人创业的热潮直接催生了行业对增长黑客的需求。
增长黑客涉及开发、设计、产品以及市场运营,简直就像万金油,而万金油一般都不太受待见。于是 Andy Johns, 这位曾带领 Facebook, Twitter, Quora 等大公司增长黑客团队的领袖人物,通过数据分析,改善用户体验细节,提出各种颇具创意的想法,从而帮助这些公司获得瞩目的成绩。他的成功让业界看到增长黑客不是海市蜃楼,不是挂羊头卖狗肉,真正的增长黑客是可以帮助公司获得显著的用户增长的。
但是这个行业还比较新,还没有人能够发展出系统的理论来。《增长黑客》这本中文书的出现在一个很好的时机——一个人人创业的时代,作者在书前的推荐序里面也贯彻了自己书中提到的理论:如果先渗透到那些具有社交影响力的人群当中,我们就能以此为基础向其他人扩散开来。于是作者在推荐序里面罗列了一大堆互联网大小V 的简评。推荐序这种东西大家都知道很水,很多人其实没看过书也会应邀写上一两句,虽然在部分读者看来这种做法有点滑稽,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种营销手段是有效的——至少这本书在 z.cn 的排名不低。
要知道营销的对象不是互联网的从业人员这种小众群体,而是绝大部分会买单的普通人。有一句不雅的话叫“得屌丝者得天下”,我还能记得数年前因为 @Fenng 的一句话就跑去买凯文凯利的《失控》用来装逼,事实上我并没能看完这本书,也并不觉得这本书真的有趣到可以让我读完它。所以我个人的读书习惯是上来就读正文,跳过序和前言,读完全书才回过头来,看看这些水分里面能否发现些干货。
这本书的推荐序里没什么干货,但是书中的案例都是颇具启发的故事。所以对渴望获得用户增长的团队也好,个人开发这也好,甚至只是想了解互联网公司八卦的人也好,这本书都算值得一读的了。
15.12.09/中午
于 T.i.T

1905 年爱因斯坦提出狭义相对论之后无疑给科幻小说世界带来一大福音,从相对性原理和光速不变原理我们可以得出移动速度越快的物体,它所过的时间越慢这个颠覆性的结论。这个原理给科幻小说带来许多幻想空间,诞生了许多不错的作品。今天我们要介绍的是 1987 年包揽了科幻文学两大最高奖项的作品——《死者代言人》,这部作品就巧妙地利用了相对论的“时间膨胀”原理。
有些读者可能以为相对论还只是处于理论研究阶段,事实上我们的 GPS 卫星由于绕地飞行的速度很快,每天都需要做一次时间校正,这就是现实中相对论应用的例子。但是这种差距还比较小,如果我们的宇宙飞船航行速度快到可以接近光速,当我们坐在飞船上去宇宙旅行的时候,可能只是出去玩了一天,回到家自己的兄弟姐妹都已经变成老人家了。

这种有趣而新颖的体验会给我们人类社会带来什么样的冲击是非常有趣的事情,于是Orson Scott Card,《安德的游戏》的作者,就以这种方式把虫族终结者安德 (Ender) 带到三千年之后,扔进了续作《死者代言人》(Speaker for the Dead)一书中。
在第 99 期的每周读书中我们曾介绍过,作者先是想写《死者代言人》,然后顺便把《安德的游戏》给写了的。其实这个说法并不严密,早在 1977 年,作者就已经写了短篇版的《安德的游戏》,故事从安德在战斗学校组成飞龙战队开始,一直到虫族战争结束。这个短篇故事非常完整,没有姐姐华伦帝,没有哥哥彼得,也没有战争结束后的事情,情节紧凑,故事悬念丛生,一路推到最终幕,非常流畅,是一篇不错的作品。
后来作者从葬礼获得了灵感,觉得大家对逝者的致辞都是自己的伪饰,逝者已矣,大家只是单纯地想把他幻化为更容易被世人接受的形象罢了。于是作者觉得应当写一部真正给死者代言的书,哪怕真相惊天动地,也要一字不差地说出来。
这时作者的一个朋友问他为什么不写一个安德的续集,于是作者就开始构思怎么才能把安德带到这本书里去。就在作者写完提纲准备开始《死者代言人》的创作的时候,他忽然发现开头根本写不下去。因为安德不会莫名其妙突然就变成死者代言人,要解释这一段故事就必须写一个超级长的开头。于是作者灵机一动:不如把《安德的游戏》从短篇扩充成长篇吧!
把短篇小说扩充成长篇这件事情,很好地解答了我们在 99 期中遇到的几个疑问:一是小说开头进展缓慢有些无趣:这是由于短篇版没有这段开头,为了解释安德为什么要去战斗学校以及三兄妹的羁绊,才补充了个超级长的开头;二是华伦帝和彼得这两兄妹联手比正品的主角还要厉害,但是作者又非常吝惜笔墨:这当然是因为这两个人本来就不存在,存在的意义只是为了解释安德为什么要到另一个星球去。因为地球有彼得安德不想去,刚好华伦帝想去虫族星球于是安德就顺理成章一起去了。三则是结局冗长,其实虫族战争结束后小说应该就可以结束了:短篇里是在虫族战争后就结束了的,但是为了解释续集,才有了超级长的结局,唉。
当然这部《安德的游戏》也拿下了雨果奖和星云奖,不过基于上期我们说的,我觉得事实上这部扩充后的前传水平一般,反而短篇版本非常不错。
尽管作者很努力想要把《死者代言人》这部续作写成一部独立的小说,读者们即使没看过前作也能够理解、沉入故事体验,但是我个人认为如果没有前作的铺垫,安德的形象会相对薄弱一点,说服力可能就没那么强。
不过即便如此,这部续作也是比前作好得多的作品,是一部真正担得起雨果奖与星云奖的作品。在前作中,安德只是一个处处受限的小孩,完全没法发挥最高统帅的能力,所以人物魅力就打了个折扣。另外前作的场景却主要集中在战斗学校狭窄的室内,对于一部科幻小说,宇宙空间的广袤对故事场景的帮辅作用巨大,这点上基本无用了。最后是科幻小说中时间的变化,《三体》是通过冬眠这一手段来穿越时间,在《安德的游戏中》则是让上一次打赢虫族的人类最高统帅马泽坐在光速飞船里,利用相对论来实现穿越时空。然而也只是提了一下而已,有点小气。
直到《死者代言人》中,作者终于得以把以上三点发挥得淋漓尽致。在打赢虫族战争之后安德已经是全世界人类的最高统帅,他享有的权力是无人能及的,经过多年的光速旅行之后,时间已经过去了三千年,而安德也已经三十多岁。这时候,天才步入中年,多了隐忍与稳重。虫族战争是人类世界的重大事件,安德由此蜚声四海,成为一代大魔王。再加上安塞波网络中诞生的“人工智能”——简的辅助,安德已经是三千年后的超人,人格魅力达到顶峰,与当年的小屁孩已不可同日而语。
光是这个人物设定就已经令人兴奋,而三千年后的人类,足迹已经踏入宇宙,除了虫族、人工智能简之外,还有另一个外星异族——猪仔(Pigges)也站上了舞台。猪仔是一个幻想的新种族,他们的语言是怎样的,社会结构是怎样的,人类与猪仔的相互影响是怎样的,这里面充满了无限可能,作者很机智地选择了外星人类学家的视角,一点一滴的探索都是令人惊喜的发现。
本作中有频繁的时空旅行,有藐视光速的即时通讯手段安塞波(?ansible),人生巅峰的主角安德,有未知的落后外星种族猪仔,所有的高级素材已经齐备,就看作者如何下笔了。
《死者代言人》的悬念设计不再像前作一样简单直白有如少年漫画,而是含蓄了隐约,在故事的推进过程中埋下盲点,像推理小说,撩动读者的心弦却迟迟不揭露真相,吊足读者胃口。
由于有了时间旅行这一利器,作者可以轻易操纵几十年的人生,用于铺垫一个悲剧,一个真相,一个死者一辈子不曾道出的故事。这本书的英文名是 Speaker for the Dead,所以本作的主要目的是解开死者的谜团,不是群众想象的美好,也不是当事人刻意的谎言。为了解开这个真相,需要有一个于世独立的第三者来挥下利剑。
于是作者在故事一开始就在猪仔的星球上安排了一场谋杀,死者是研究猪仔的外星人类学家皮波。这场冲突直接把人类与外星文明直接对立起来,把死者代言人安德推入这场混乱之中。
由于时间旅行的特性,作者有足够的时间来安排安德旅行期间猪仔星球上故事的变化,尽管人类社会最终判定猪仔这个落后文明不是蓄意谋杀皮波,但是人类与猪仔之间毕竟留下了裂缝。在安德赶往这个地方期间,事态有了很不一样的变化。这些变化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给安德留下了许多难解的问题。
我觉得安德到了这个地方之后就像柯南一样,一点一点地用侦探之眼解开故事的迷云。这点上,较之前作只是蒙着头往前冲杀,安德要成熟了许多。在《死者代言人》一作中,行事特立的安德更容易吸引读者的喜爱,古板腐化的教会与政府更容易令读者产生对立心态,二者的冲突就是读者内心的冲突,人类与猪仔的复杂情感就是读者内心的复杂情感,达到这样的阅读体验很不容易,但能够做到的通常都是好作品。
小说之所以能令人沉浸其中是因为他基于我们的现实社会,却充满幻想的体验,我们可以代入到角色当中,去感受我们平时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随着安德做星际穿越,以安德视角去看待外星文明,站在安德身边与僵化的政府怒目横对,我们的内心充满了各种渴望,各种梦想。
现实是局限的,现实是孤独而平凡的。我们有一颗不甘于平凡的心,却身处于这个平凡的世界。所以我们阅读,我们在阅读中体验到灿烂的幻想与精彩。科幻小说是基于科学的幻想,也是我们基于现实的梦。
15.11.28/下午
于自宅
2022-08-20 原《每周读书》系列更名为《枫影夜读》

为什么基于原著改编的电影电视剧总是无法满足书迷读者?为什么看习惯了漫画之后第一次看到动画觉得配音演员的声线好奇怪?当我们阅读小说的时候,我们倾慕于小龙女的清丽脱俗,我们沉湎于黄蓉的古怪精灵,我们惊叹于洛神的柔情绰态,然而我们真的看清了这些倾城美女的容颜了吗?

来自美国 Alfred A. Knopf 出版社的艺术副总监 Peter Mendelsund 通过 What We See When We Read 一书回答了这一问题。?Mendelsund 是一名书籍封面设计师,这部作品的装帧也同样出自其手,在我看来,这本设计多于文字内容的书之所以能在豆瓣拿下 8.1 的高分,在 Good Reads 拿下四星,一部分是出于其设计多于内容的独特,另一部分则是 Mendelsund 的个人魅力所致。

Mendelsund 并不是科班出身的设计师,他原是一名钢琴演奏家,日子过得并不宽裕。后来他因缘际会找到企鹅出版社的封面设计师 Chip Kidd,带着自己设计的音乐专辑封面。没想到 Chip Kidd 很欣赏 Mendelsund,于是他就忽然从一个音乐家转行成为设计师了。他擅长于使用简单的文字、几何图形、明丽的色块来做封面设计,这种独特的风格也给书籍装帧带来一股清丽之风。

至今 Mendelsund 已经为许多书籍做过封面设计,我们可以在 http://covers.petermendelsund.com/ 这里找到他的设计,里面甚至有余华的 China in Ten Words。

Mendelsund 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封面设计要忠于文字。Mendelsund 喜欢阅读,他会阅读每一本将由他设计封面的书籍,从中找出具有代表性的,能够视觉化表达的东西,然后融入他的涉及。
Reading with a mind to designing a jacket is very different from just reading. When I’m reading for work, I’m looking for something described in the book that will be reproducible visually and that will serve as an emblem for the entire book—a character, or an object, or a scene, or a setting. That’s not the way one reads when one is simply immersed in a book.
于是他在积累设计经验的同时,也阅读了大量的作品。2014 年 Mendelsund 出版了两本书,一本是关于书籍装帧设计的 Covers,另一本就是关于阅读的 What We See When We Read。前者谈设计,后者谈阅读。二者其实有相互印证之处,比如作者喜欢用的抽象图形,为什么不使用真实的人物照片来作为封面设计呢?我记得我第一次看到《孤儿列车》的封面时,我一方面为靠着火车窗的小女孩忧伤的眼神为感染,一方面又为封面把人物的形象过于具体地展现在我面前而感到不舒服。作者认为,我们在阅读的过程中虽然自认为能够认清人物的形象,但是事实上都无法清楚地描绘出人物的体貌,你能够记得人物的性格,人物的动作,以及事件,但是不管小龙女也好黄蓉也好,在你的脑海里她们都是模糊的。而这一点,正是阅读的精彩之处,是阅读提供给读者自由想象的空间,那些以人物照片为封面的设计,反而剥夺了读者想象的权利。
由于阅读的不确定性,作者在给本书设计封面的时候,也采用了简单的文字搭配钥匙孔的图案,仿佛要往钥匙孔中窥视什么。在书中,作者试图以一种新颖的手法,用插画的视觉呈现来表达文字本身无法明确的事情,很有意思。

但是作者是一个优秀的设计师不代表就一定是个优秀的作家,老实说这本书的文字部分有点无聊,有点啰嗦,所以单就内容来说,这本书比较一般,但是设计给这本书加分不少,可以说这本书的重点在设计,而不在内容。
2015.11.21/下午
于自宅
本文译自:http://www.raywenderlich.com/79149/grand-central-dispatch-tutorial-swift-part-1。Github 上有一篇此文 Objective-C 版本的翻译,看完没有什么印象,所以干脆把 Swift 版本的翻译一遍。
尽管 Grand Central Dispatch(或简称 GCD)已经出来好一阵子了,但还是有些开发者没能完全理解 GCD 的原理。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并发本来就是开发中比较难懂的部分,GCD 的 API 看起来就像锋利的尖角扎入 Swift 平滑的世界中。
本文将分为两部分,深入浅出地讲解 GCD。第一部分会讲解 GCD 能用来做什么,包括一些基础的用法。第二部分会讲解更多 GCD 的高级用法。
GCD 是 libdispatch 的别称,是 Apple 提供的用于在多核 iOS/OS X 机器上执行并发代码的库。GCD 将带来几个好处:
在了解 GCD 之前,你需要确保完全理解多线程和并发相关的几个概念。这些概念可能比较模糊或者区别不大,容易搞混,所以请花点时间复习一下这几个概念。
这两个词描述的是任务执行时彼此间的关系。串行执行的任务,每次只有一个任务在执行。并发执行的任务则有可能同时执行多个任务。
在本文中你可以把一个任务当作是一个闭包(Closure)。不过实际上在 GCD 里你是可以用函数指针来执行任务的,不过大多数情况下要麻烦的多。直接用闭包就简单多了!
不清楚 Swift 中的闭包是什么?闭包是是指自给的,可以被调用、存储和传递的代码块(Closures are self-contained, callable blocks of code that can be stored and passed around. )。当一个闭包被调用的时候,它们看上去就是个普通的函数,可以传参数进去,也可以有返回值。另外,闭包作用域外的变量如果被闭包使用到了,就会被闭包“捕获”——就是说在闭包内可以看到外部变量并记住外部变量的值。
Swift 的闭包跟 Objective-C 的 block 很像,并且两者是可以互相转换的。唯一的限制就是,ObjC 代码不能使用 Swift 闭包中暴露的 Swift-Only 的特性,比如元组(Tuple)。但是在 Swift 中使用 ObjC 的 block 是没有任何限制的,所以你在本文中看到 ObjC 的 block 的时候,你可以完全可以直接替换成 Swift 闭包。
这两个概念描述的是一个函数何时会把控制权返回(Return)给调用者,当交还的时候,有多少工作已经完成了。
一个同步函数会在它执行的任务完成之后返回。
一个异步函数则不会一直等到任务完成,而是立刻返回,同时执行任务直到结束。因此,异步函数不会阻塞当前线程。
请留意,当你看到同步函数会“阻塞” block 当前线程的时候,请不要和名词 block 混淆。(译者注:中文无此问题,这里省略 100 字…)。
临界区值得是不能被并发执行的代码块,也即不能被两个及以上的线程同时访问。这通常是因为这段代码访问了一份共享资源,而且这个资源在被访问的过程中不能中断。
当软件系统的行为依赖于无法控制的事件的执行顺序时(比如程序并发任务的的执行顺序),我们称这种情况为竞争条件。竞争条件会产生无法预测的结果,通常代码走查也没法发现明显的问题。
如果两个(有时候多个)线程都在等着对方完成任务才能执行自己的任务时,这种情况我们成为死锁。第一个线程要等到第二个线程执行完才能执行,而第二个线程则在等着第一个线程,所以两个都永远无法执行。
线程安全的代码可以被多个线程或者并发任务安全地调用而不会引发任何问题(比如数据损坏,崩溃之类的问题)。没有线程安全的代码同一时间内只能被在一个上下文中运行。举一个线程安全的例子:
这个数组是只读的,所以你可以在多个线程中同时使用而不会有任何问题。相反的,如果你声明一个可变数组:
则这个数组就不是线程安全的,它可以同时被多个线程访问和修改,造成不可预知的后果。可变的变量和数据结构在同一时间只能被一个线程访问。
一次上下文切换是指在一个单核处理器中,保存和恢复不同线程的执行状态的过程。在编写多任务应用的时候,这个切换是很常见的,但是这种切换也会带来额外的开销。
并发和并行经常一起被提及,所以简单解释一下这两者的区别还是很有必要的。
独立的并发代码块是可以被“同时”执行的,但是如何实现“同时”却是由系统决定的——甚至根本就不是“同时”执行也是有可能的。
在多核设备上,多线程可以在多个 CPU 上并行执行;单核设备为了实现并发,就得先运行一个线程,然后做上下文切换(Context Switch),从而实现线程和进程切换。这种切换一般进行得非常快,让用户感觉像是同时在运行多个线程一样。详见下图:

所以,虽然你可以使用 GCD 的接口来编写并发代码,但是 GCD 才是真正决定是否使用并行实现的人。并行要求并发,但是并发并不一定能够保证并行。
更深一层地说,并发设计其实是结构的设计。如果你带着 GCD 的思维去编写代码,你就得小心地设计代码的结构,暴露的接口要考虑可以同时执行和不可以同时执行的代码。如果你想更深入地探究这个课题,你可以参考 Vimeo 上 Rob Pike 的这个演讲。
GCD 提供了多个 dispatch queue (分发队列,由于这里跟代码同名,直接使用英文更容易理解,下文遇到此名词都使用英文) 来处理提交的任务;这些队列负责管理使用 GCD 接口提交的任务,并以先入先出(FIFO)的顺序执行。这就保证了最早加入队列的任务会第一个被执行,第二个添加的则第二个被执行,以此类推。
每一个 dispatch queue 都是线程安全的,也就是说你可以同时在多个线程操作同一个队列。当你理解 dispatch queue 是如何给你自己的代码提供线程安全的时候,GCD 的好处就显而易见了。这里线程安全的关键在于选择正确类型的 dispatch queue,以及分发函数(dispatching function)。
串行队列中的任务每次执行一个,只有等上一个任务执行完了才会开始执行下一个。而且,你并不知道两个任务结束与开始之间的间隔时间你是不知道的,如下图所示:

这些任务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完全是由 GCD 内部控制的,你唯一能知道的事情就是,GCD 保证了这些任务会按照进队列的顺序执行,而且每次只执行一个。
由于顺序队列里面不可能有两个任务并发执行,所以这个队列的任务就不会有同时访问临界区的风险;这样的实现保证了在这些任务中不会有由于竞争条件产生的临界区问题。所以如果临界区只会被队列中的这些任务访问,你就可以说这个临界区是安全的。
并发队列保证任务开始执行的顺序跟它进入队列的顺序相同……而且,这就是并发队列唯一能保证的事情!所有的任务可以以任意顺序结束执行,而且你完全不知道开始下一个任务之前的时间间隔是多少,甚至不知道任意时刻到底有多少任务在同时运行。所以,这又是一个完全取决于 GCD 的事情。
下图的例子展示了一个由 GCD 执行的有4 个任务的并发队列:

注意到上图中 Task 1 要等到 Task 0 开始执行了好一会儿才开始执行,但是 Task 1, 2 和 3 之间的间隔却很短,一个紧接着另一个。还有,Task 3 在 Task 2 之后才开始执行,但是却比 Task 2 更早结束。
任务什么时候开始执行是完全取决与 GCD 的。当两个任务的执行时间有重叠的时候,GCD 会决定这两个任务是应该分开两个核执行(如果有空闲的 CPU)还是使用上下文切换在一个核中执行两个不同的任务。
有意思的是,GCD 给顺序和并发类型的队列各提供了至少五种特殊的队列供你选择。
首先,系统提供了一个特殊的顺序队列:main queue。跟所有的顺序队列一样,该队列中同一时间只执行一个任务。不同的是这个队列中所有的任务都保证会在主线程中执行,主线程也是唯一一个可以更新 UI 的线程。这个队列也是用来给 UIView 对象发消息(send message,这里的 message 应该理解为 ObjC 的 message),或者发送通知(notifications,这里的通知应该指 NSNotification)。
系统还提供了几个并发队列。这些队列都有他们自己的 QoS 类(Quality of Service)。QoS 类主要用来描述任务的执行目的以便于 GCD 决定这些任务的优先级。以下是 QoS 类:
这里要注意苹果的 API 也会使用这些全局的 dispatch queue,所以你提交的任务并不是这些队列的唯一任务。
最后,你也可以创建你自己的顺序队列和并发队列。也就是说,你至少需要处理五个队列:主队列,其他的四个全局队列,以及你自己创建的自定义队列。
以上就是 dispatch queue 基本的样子。
使用 GCD 的艺术在于如何针对你提交的任务选择合适的队列以及分发函数。而学习这项技能最好的办法就是跟着本教程过一遍接下来的示例项目,我们也会在这个过程中提供一些通用的建议。
由于本教程的目的主要是如何优化以及如何安全地使用 GCD 编写多线程代码,我们的示例教程就由一个现成的项目开始,这个项目叫 GooglyPuff。
GooglyPuff 是一个还没经过优化而且没实现线程安全的应用,这个应用使用 Core Image 的人脸识别 API 把漫画眼睛贴到照片里眼睛的位置上。图片可以从系统相册选择,或者从预设好的 URL 下载。
整个项目可以从这里下载:GooglyPuff_Swift_Start_1
下载解压后,在 Xcode 中打开并运行,你会看到如下界面:

我们注意到点击“Le Intenet”去下载图片的时候,一个 UIAlertController 立刻就弹出一个警告框,后面我们将一起修复这个问题。
这个项目有四个主要的类:
现在让我们回到应用,选择从系统相册或者 Le Internet 下载图片。
留意一下从你在 PhotoCollectionViewController 中点击一个 UICollectionViewCell 到弹出一个新的 PhotoDetailViewController 需要多久;这里我们应该可以注意到有明显的延迟,尤其是当你查看一张很大的图片或者使用的是很慢的机器的时候。
UIViewController 的 viewDidLoad 方法是最容易堆积一大堆代码的地方,经常导致 view controller 需要等很久才能出现。所以我们要尽可能把不重要的任务放到后台去完成。
这听起来是 dispatch_async 可以做的事情!
打开 PhotoDetailViewController,把 viewDidLoad 方法修改成以下实现:
// Resize if neccessary to ensure it's not pixelated
if image.size.height <= photoImageView.bounds.size.height &&
image.size.width <= photoImageView.bounds.size.width {
photoImageView.contentMode = .Center
}
dispatch_async(dispatch_get_global_queue(Int(QOS_CLASS_USER_INITIATED.value), 0)) { // 1
let overlayImage = self.faceOverlayImageFromImage(self.image)
dispatch_async(dispatch_get_main_queue()) { // 2
self.fadeInNewImage(overlayImage) // 3
}
}
}
[/sourcecode]
上面的代码到底干了什么呢:
这里要注意我们用了 Swift 的尾随闭包语法(Trailing Closure Syntax),给 dispatch_async 方法传参的时候可以在括号后面直接写闭包的代码,这种写法可以让你的代码看上去更简洁一些。
现在重新编译运行这个工程,选择一张图片,你会发现view controller 展示比之前快多了,过了一会才把动画眼睛加上去。这带来一种很好的体验,你可以感受到照片被修改前后的对比带来的冲击。而且,如果你尝试加载一张特别大的图片,应用也不会在加载 view controller 的时候被卡住,这大大增加了应用的扩展性。
我们上面也提到了,dispatch_async 会把闭包里的任务加到队列里面,然后函数立刻返回。GCD 会决定什么时候执行这个任务。所以对于网络请求或者耗CPU 的任务你应该用 dispatch_async,这样才不会卡住当前线程。
以下是几条关于在使用 dispatch_async 函数时应该选择什么类型队列的建议:
你可能会发现每次使用 dispatch_get_global_queue 还得传一个 QoS 类作为参数来获取对应的队列,这种写法有点累赘。这是因为 qos_class_t 被定义成一个结构体,而且 value 属性是 UInt32 类型,传参的时候还得转成 Int 类型。所以通过给 Utils.swift 文件添加几个 helper 变量我们可以更方便地获取这些全局队列:
var GlobalUserInteractiveQueue: dispatch_queue_t {
return dispatch_get_global_queue(Int(QOS_CLASS_USER_INTERACTIVE.value), 0)
}
var GlobalUserInitiatedQueue: dispatch_queue_t {
return dispatch_get_global_queue(Int(QOS_CLASS_USER_INITIATED.value), 0)
}
var GlobalUtilityQueue: dispatch_queue_t {
return dispatch_get_global_queue(Int(QOS_CLASS_UTILITY.value), 0)
}
var GlobalBackgroundQueue: dispatch_queue_t {
return dispatch_get_global_queue(Int(QOS_CLASS_BACKGROUND.value), 0)
}
[/sourcecode]
回到 PhotoDetailViewController 类的 viewDidLoad 方法,把 dispatch_get_global_queue 和 dispatch_get_main_queue 换成我们刚加的 helper 变量:
这样修改后的代码可读性更好,更容易看出是使用了什么类型的队列。
让我们回想一下这个 App 的用户体验,有可能用户刚打开这个 App 的时候并不知道该怎么操作对吧?所以,如果 PhotoManager 类里面还没有照片的时候,我们可以先展示一个提示页面。而且这个提示不能展示得太快。
延迟一秒钟再展示这个提示页面应该可以满足我们的需求。
把以下代码添加到 PhotoCollectionViewController.swift 文件中:
当 UICollectionView Reload 的时候,viewDidLoad 方法会被触发,从而调用 showOrHideNavPrompt 方法。
编译运行一下,我们将会看到延迟一下之后这个提示页面就弹出来了。
dispatch_after 方法就是一个可以设置延迟调用的 dispatch_async 方法,你始终无法精确地控制真正的调用时间,dispatch_after 函数返回后你也无法取消这次调用。
那么什么情况下用 dispatch_after 方法比较合适呢?
单例,让人又爱又恨的东西,它们就像网上的猫咪一样充斥整个世界 :]
单例最常令人担心的一点就是:它们经常是非线程安全的。而单例又常常是被多个 controller 同时访问的。PhotoManager 就是一个单例,所以我们还得考虑给它加上线程安全的代码。
这里主要有两个时机是需要我们保证线程安全的,一是单例在初始化的时候,另一个就是对单例进行读写操作的时候。
我们先考虑第一个问题。因为 Swift 在全局作用域中初始化变量时的特性,第一点变得很容易解决。在 Swift 中,全局变量是在第一次被访问的时候进行初始化的,而且是保证初始化过程是原子的。就是说,初始化代码是被当做临界区对待的,知道这段代码执行完了,其他的线程才能访问这个变量。Swift 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呢?在我们看不到的代码里面,Swift 是使用 GCD 的 dispath_once 方法来实现的。有兴趣的同学可以看看这篇博客:https://developer.apple.com/swift/blog/?id=7。
dispatch_once 会以线程安全的方式执行闭包,而且只会执行一次。如果有一个线程正在执行临界区代码——这个任务在 dispatch_once 方法中——那么其他线程就会暂时被 block,直到临界区执行完毕。一旦这个闭包执行完毕,其他线程将不会再次执行这个代码。再加上用 let 把单例的实例变量声明成一个全局常量,我们就可以保证在以后的代码中这个实例不会被修改。从这个角度上看,所有的 Swift 全局常量实际上都是单例,而且自带线程安全的初始化方法。
但是我们还是要考虑读写操作的线程安全。Swift 虽然可以用 dispatch_once 保证初始化代码是线程安全的,但是这个方法没法保证它的成员变量都是线程安全的。举个例子,如果一个全局变量是一个类的实例,当这个类在内部操作这个变量的时候,你还是有可能遇到临界区问题。所以我们需要用别的方法来保证这些操作是线程安全的,比如说同步数据访问,下面几个章节我们将会讲到。
实例的线程安全问题并不是只有单例才需要关心。如果一个单例的属性是一个可变的对象,比如说 PhotoManager 的 photos 数组,那么你就得考虑这个对象本身是否线程安全的。
在 Swift 中,所有用 let 关键字声明的变量都是只读的,而且线程安全的。var 关键字声明的则表示可变而且除非这个数据类型的设计本来就是线程安全的,否则都是非线程安全的。Swift 的集合类型如 Array 和 Dictionary,如果声明是可变的就是非线程安全的。那么基础的容器类型呢?比如说 NSArray 这种类型?他们是线程安全的吗?答案是——“恐怕并不是”!Apple 官方维护了一个线程安全与非线程安全类型的列表大家可以瞧瞧。
虽然说多个线程同时读一个 Array 变量是安全的,但是如果有一个线程正在对它做写操作就悲剧了。现在回到我们的示例工程,这里面我们的单例都还没有做这样的保护。
比如我们来看 PhotoManager.swift 中 addPhoto 方法:
因为这个方法修改了一个可变数组,所以这是一个写方法。
然后我们在看 photos 这个属性:
这个属性的 getter 方法反悔了一个可变数组,所以是一个读方法。调用这个方法的人会得到一个 _photos 数组的拷贝,以防被别人不小心修改了,但是如果有一个线程正在修改这个数组,另一个线程正在读这个数据就悲剧了。
注意:为啥上面这段代码里调用者会得到一个 _photos 数组的拷贝呢?因为在 Swift 里面,函数的返回类型要嘛是一个引用要嘛就是一个数值。返回引用就跟 ObjC 里面返回指针是一样的,你可以对原来的对象做任何操作。但是返回一个数值则会得到一个原对象的拷贝,对这个返回值的修改不会印象到原对象。默认情况下,Swift 的类实例会以引用方式或者结构体的值的方式传递与返回。
Swift 的内置数据类型,比如 Array 和 Dictionary,都是以 Struct 结构体的形式实现的,所以当你在代码里面传递这些值的时候,你传递的是一大堆结构体的拷贝。不过你不需要担心由此引起的内存消耗,Swift 对集合类型做了优化,只有在必要的时候才会真的做拷贝。例如,只有当一个数组被当做参数会返回值传递的过程中,第一次被修改的时候,才会做一次拷贝。
这是在软件开发中一个经典的读者写者问题,GCD 提供了一个优雅的解决方案——使用 dispatch barriers 创建读写锁。
Dispatch barriers 是一组方法,它们的表现就像在并发队列遇到串行队列的性能瓶颈一样。使用 GCD 的 barrier API 可以确保提交进队列的闭包代码在被执行的时候只有一个任务在跑。也就是说,所有比 diaptch barrier 先进队列的任务要优先被执行完,然后再会执行这一个闭包。
轮到这个闭包执行的时候,GCD 会确保在执行过程中有且只有这一个任务在跑,直到它执行结束,才会恢复队列原来的实现。GCD 还提供了同步和异步的 barrier 方法。
下图展示了 barrier 方法在异步队列中的表现:

注意到通常情况下这个队列跟普通的并发队列没有两样,但是当 barrier 代码被执行的时候,这个队列看上去就像一个串行队列。换句话说,barrier 是当下唯一被执行的代码。当这个 barrier 结束了之后,队列就又会回到一个普通的并发队列的执行方式。
那你啥时候改用 barrier 方法,啥时候不该用呢?
看起来上面说的唯一正确的选择是自定义并发队列了,所以我们要创建一个自己的并发队列,用来处理 barrier 方法,从而是读写操作分离。这个并发队列将会允许多个读操作同时执行。
打开 PhotoManager.swift 文件,添加以下属性:
这句代码使用 dispatch_queue_create 把 concurrentPhotoQueue 初始化为一个并发队列。第一个参数是一个反向域名风格的命名,确保这个命名的含义有助于我们以后调试。第二个参数用来表示这个队列是串行的还是并行的。
注意: 如果你在网上搜索 dispatch_queue_create 的示例代码,你经常会看到大家用 0 或者 NULL 作为第二个参数。这实际上是用来创建串行队列的一种过时的方法,更好的做法还是把这个类型写清楚。
找到 addPhoto 方法,替换成以下代码:
这个修改解决了写操作问题,接下来我们来看看读操作的问题。
为了确保读写操作都是线程安全的,我们需要把读操作也放进 concurrentPhotoQueue 这个队列里面。但是因为你需要函数的返回值,所以这个地方我们不能用异步调用的形式来写。在这里我们使用 dispatch_sync 方法。
dispatch_sync 会同步地提交当前的任务并且一直等到这个任务执行完毕才把函数返回。当你需要确保这些任务能够与 dispatch barrier 合作时,或者当你需要等待闭包的处理结果,然后才把函数返回时,你可以用 dispatch_sync。
但是使用这个函数要非常小心。试想你把 dispatch_sync 用在一个并发队列上,当这个队列跑起来的时候你就会遇到死锁问题。因为这个同步调用会一直等到前一个闭包执行结束才会返回,但是当前的queue 却在等待 dispatch_sync 的完成才能执行闭包代码,于是造成死锁。这就要求你一定要清楚地知道你是在哪一个队列发起的调用,同时也要搞清楚你是塞进去了哪一个队列。
以下是 dispatch_sync 使用时的概览:
自定义串行队列 Custom Serial Queue: 在这种队列上使用要非常小心。如果你在同一个队列的任务里面使用 dispatch_sync 到同一个队列,那你绝对会遇到死锁问题。
主队列 Main Queue (Serial): 跟上面那个一样要非常小心,也是很有可能造成死锁。
并发队列 Concurrent Queue: 在这种队列中,如果你想要通过 dispatch barrier 来同步任务,dispatch_sync 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下面我们把 PhotoManager.swift 中的 photos 方法修改一下:
恭喜——你的 PhotoManager 单例现在完全线程安全了。不管你是在何时去读或者写,你都能很有自信地说这些操作都是安全的了。
可能大家还没有 100% 地清楚 GCD 的牛逼之处?首先确保一下你已经能够自如地使用 GCD 的基础API 来实现简单的多线程逻辑,最好多用断点和 NSLog 来确保你清楚正在发生什么。
下面我们提供了两个 GIF 动画来帮助你理解 dispatch_async 和 dispatch_sync。请留意 GIF 展示的每一步断点与各个队列的关系。
dispatch_sync(dispatch_get_global_queue(
Int(QOS_CLASS_USER_INTERACTIVE.value), 0)) {
NSLog("First Log")
}
NSLog("Second Log")
}
[/sourcecode]

dispatch_sync 会把任务加入到队列中并且一直等待直到任务执行结束。dispatch_async 也做了一样的事情,唯一的不同时它不会等待任务结束而是立刻就返回。
dispatch_async(dispatch_get_global_queue(
Int(QOS_CLASS_USER_INTERACTIVE.value), 0)) {
NSLog("First Log")
}
NSLog("Second Log")
}
[/sourcecode]

在这个教程中,你已经学会了如何让你的代码实现线程安全,也知道怎么把 CPU 密集的任务从主线程挪出来。
你可以在这里下载这个项目的代码,这份代码是包含了以上所有的优化的:GooglyPuff Project 。本教程的第二部分将告诉你如何持续优化这个项目。
如果你有计划要优化你自己的应用,你需要学会怎么使用 Instruments 里的Time Profile 来测试你的代码。不过如何使用这个工具就不在本教程的讲述范围内了,你可以参考这篇文章 如何使用 Instrcments。
然后记得要用真实的设备来进行测试,用模拟器测出来的结果与真机相差甚远。
在下一篇教程中你将更加深入地了解 GCD 的API,我们将介绍更为强大的工具。
2015.11.22/夜
于自宅
译者注:由于译者太懒,此文花了许多时间来才翻译完,也许内容有些过时,不过 GCD 提供的 API 至今仍然是 iOS/Mac 上使用多线程的首选。
2022-08-20 原《每周读书》系列更名为《枫影夜读》

开始读《安德的游戏》时感觉告诉我这是一部水平很次的作品。作者一开始就直接表明了主角安德是一个很特殊的人,天才中的天才,进度到 10%+ 更直接说明安德就是他们要培养的未来的最高统帅,是要和虫族打仗拯救人类的人。于是乎,小说前半部分就沦为毫无悬念的铺垫,读之甚是乏味。
悬念是小说的驱动力,没有悬念的小说读者是不会有兴趣的。但是后来我知道这部作品写于 1985 年,于是心理预期稍微降了一点,与此同时故事进入战斗学校部分,安德作为一个天才少年,在太空校园里被刻意安排孤立,被迫进行不公平的比赛,于是前期枯燥的铺垫到了战斗学校之后开始慢慢展开,面对教官严苛的要求,安德是否能够顺利晋级?面对其他同学的孤立与排斥,安德怎样去结交好友突破困境?面对不公平的比赛,安德如何扭转劣势拿下胜利?还有最重要的,面对与日俱增的心理压力,安德能否在精神崩溃前成功毕业?
读者是否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没错,就是少年热血漫画的套路。读者如果一路读到了这一部分,很容易就会被代入,对人物的情感投资在安德一次次拿下胜利时得到回报,又在下一次面对更加苛刻的条件时惴惴不安。到了这种地步,读者已经欲罢不能,小说也就成功了一半。
然而驱使我嚼下枯燥的前半部分的动力却不是安德,反而是安德的哥哥与姐姐。这三个小孩都是天才儿童,哥哥彼得性格残暴,姐姐华伦帝则过于柔弱,只有安德兼具二者优点,所以最终是安德被送进战斗学校。对我来说,我反而更喜欢这两兄妹的组合,深觉这两兄妹加一起要远胜于安德。最让我感到震惊的是两兄妹利用互联网(Nets)隐藏自己的年龄,在网上散步自己的言论,逐步建立起各自的追随者,形成巨大的舆论影响力,最后两人政见合一,把彼得推上地球统治者这一壮举。要知道 1985 年互联网还处于理论研究阶段,公众连想到想不到的事情,更不用说准确预测到今日互联网舆论的影响力以及如何操纵网络言论方向了。可惜的是故事的主角始终是安德,作者没有在这两兄妹身上花费太多笔墨。
说回主线,安德在战斗学校的故事就是一般热血漫画的路线:遇到 BOSS,要死了要死了要死了,完了千方百计打赢了 BOSS,获得新技能和一大帮小弟,然后继续下一个数量级增长的 BOSS,不断循环,直到毕业。这一段作者的布置比较合理,故事发展非常流畅。最后以安德终于精神崩溃为契机,让安德毕业,小说推入最终幕大决战。
由于有了前面战斗学校不公平待遇的铺垫,最终幕的展开很自然,结局的反转也出人意料,是个亮点。由于是热血少年故事,安德最后肯定是大团圆结局打败了虫族,还殖民到虫族的星球上去。在那里他听到了来自虫族的遗言,于是著书《Speaker for the Dead》,中译名为《死者代言人》或《安德的代言人》。我一直觉得结局大可以到虫族消灭就结束了,后半段其实有些累赘,直到我翻到《Speaker for the Dead》的序,才晓得原来作者早期是写了《安德的游戏》的短篇,后来他想写《Speaker for the Dead》了,于是就开始构思,结果就构思出了长篇的《安德的游戏》,所以这后半部分就变得必不可少了。
1985 年《安德的游戏》出版后,第二年《死者代言人》就出版了,两部作品连着拿下了雨果奖和星云奖,作者也成为唯一一个连续两年包揽两座大奖的作家。今天再看《安德的游戏》,我觉得算是一部不错的热血小说,不过毕竟有些年头,写的也是近未来的事情,像互联网这样的想象已经成了现实大家不觉新鲜,而写作技巧上过多第三方角色的全知描述也令人乏味。所以此作可以说是不错的休闲读物吧,谈不上上佳之作。
2015.11.18/中午
于 T.i.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