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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总数  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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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问出来这个问题,还怎么超越微信?
vscode 写 markdown ,自己上传到 git
劳动法还规定有加班费呢
我一年不吃不喝都没这么多
找个正经老婆一起还房贷,不就轻松了。
你租房不也得 2k 多,能有自己家住的舒服?家里给你承担这么多,好好孝敬爸妈吧。
工作找个稳定、公积金高的传统行业,比互联网靠谱。
对保持健康肯定是有益的,对保持身材练肌肉啥的就没啥帮助。能每天坚持的话,这运动量已经超过 90%的上班族了。
137 天前
回复了 RanShunliu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211 本,选广州公务员还是 C++制造业?
你找个考公培训的,给他说你想搞技术。再找个程序员培训的,给他说你想考公。看你更信谁的忽悠。
140 天前
回复了 RanShunliu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211 本,选广州公务员还是 C++制造业?
你以为你有的选,以现在的行情,你 all in 十年都不一定上广州公务员。如果你 all in 半年就上了,好吧我是傻逼。
141 天前
回复了 freepoint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关于招聘的几个疑问。
好奇:天然气销售是啥?天然气企业可以自行销售吗?
招聘平台:推荐 51job 、猎聘试试看。如果是天然气这种带点国家性质的,不知道社保局的人才市场有没有用。
欢迎小米堆料卷死这些无良车企。
141 天前
回复了 huhu222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在公司不爱说话是什么体验
和同事不用很熟,但至少能说上几句话。有时候工作的时候还是有用的。
1 这两位领导的视角里,你不是他们的人脉,甚至可以说毫无关系。
2 我媳妇她妈妈的很好的朋友,算是你的人脉,托关系让他给你找个活干比较靠谱。
至于你托关系之后又遇到了这两位,就可以说以前合作过,拉近关系,但不关键。
@xiaoshiforking 哈哈,你有这习惯日后必成大器。快过年了记得带东西回去看看父母,告诉他们你长大了能自己做主,自己挣钱了,而且挣的都是干净钱。
从你的故事能看到你爸从 对你有期待 -> 给你擦屁股 -> 彻底放弃 这个心路历程,他肯定是爱你的,只是他的见识不足以给你好的人生建议,但在他的角度肯定又觉得你不争气。你现在混得还不错了,试试跟父母和解吧,天下没有不爱自己小孩的父母。
装糊涂,说以前没加嫂子微信,让她加下发红包。
另外,多阅读多学习。不是说学应试教育,而是提升自己的思维和见识,避免看“成功学”的书,避免沉迷短视频“奶头乐”,多深度思考。共勉,祝好。
工作有空的话,试试自考本科,比不了统招本科,但以后有上升空间一点,高中学历培训机构可以帮你编的。
141 天前
回复了 Dolov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选择国企还是互联网企业
@chinaguaiu 比如说你是甲方,我是乙方(通常叫企业级解决方案专家),我卖个系统/软件服务给你(通常是 xx 管理系统),这就是项目外包,做项目的时候人手不足,我就从软通找了几个人力外包来临时救急。

这时候软通的人就是包中包了。当然甲方也可以自己找人力外包,只包一层。
而我作为乙方,招聘的时候通常会骗你说我是自研系统,有自己产品,不是外包。
在甲方眼里,这些都是不能吃零食的臭外包。
放下助人情结,尊重他人命运。聪明人都是点到为止的
141 天前
回复了 OttoSkorzeny 创建的主题 职场话题 签过 PIP 就相当于被公司拉黑了吗
pip (绩效改进计划)的作用:证明你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
- 有 pip ,公司可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N/N+1 。
- 无 pip ,在你没有过失并且不同意协商的情况下,公司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赔偿 2N 。

ps: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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